严肃自查自纠 深化财政监管专项整治

招生计划 2024-11-10 09:52:07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财政监管专项整治,切实规范财政运行和管理,现对本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严肃自查自纠 深化财政监管专项整治严肃自查自纠 深化财政监管专项整治


一、自查自纠范围

本次自查自纠范围为本单位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的财政收支、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和环节。

二、自查方式方法

1. 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2. 制定自查自纠方案。明确自查自纠范围、内容、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 3. 全面自查。对照整治方案,对单位财政收支、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和环节进行全面自查。 4. 深入核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核查,查清问题根源和具体情况。 5. 实事求是整改。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三、自查自纠情况

通过自查自纠,本单位未发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但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 预算管理方面:预算编制不够精细,存在预算指标超前设置问题。 2. 政府采购方面:部分采购项目未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招投标,存在程序不规范问题。 3. 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国有资产清查盘点不够及时,存在账实不符问题。

四、整改措施

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本单位已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 完善预算管理制度。重新修订预算编制流程,严格控制预算指标下达。 2. 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进行招投标,完善采购档案管理。 3. 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及时开展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台账。

五、整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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