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自学考试考生、各委考助学单位:
宁夏教育考试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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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10月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9、20日进行。结合银川市具体情况,对本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考流程及办法
1、报考流程:①网上报名、签协议、选择报考课程并打印报考信息草表(附表1);②持报考信息草表(附表1)在规定时间交考试费、现场照相并确认信息后在信息确认表上签字;③考生10月10日后自行上网打印本次考试《准考证座位号通知单》;④参加考试;⑤考生11月25日后领取考试成绩单。
2、宁夏自学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陆宁夏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电信)或htt//222.23.215.170(教育网)。点击考生登陆,方可进行报名。
3、新生报名办法:进入“考生登陆”界面,选择“新生注册”,阅读“考生须知”后,进入考生“基本信息”填写,获得准考证号后(并记住准考证号),登陆报考系统进行“报考信息”的填写,签署“考生诚信考试书”后,点击“课程报考”,提交后打印报考信息草表(附表1),按规定的时间持报考信息草表(附表1)到报考专业所属助学单位进行缴费、现场照相并在报考信息单上签字,报考信息方能生效。
4、老生报名办法:进入“考生登陆”界面,填写准考证号(12位)、原始证件号码和后,登陆报考系统,点击“课程报考”,签署“考生诚信考试书”后,进行课程的选择,提交后打印报考信息草表(附表1),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考信息草表(附表1)到报考专业所属的助学单位进行缴费并在报考信息单上签字确认,报考信息方能有效。
5、无论新、老考生都需认真选择所属助学单位。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到助学单位缴费确认,面向开考专业的考生在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缴费确认。
6、考生原始数据信息有误的,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到所属助学单位进行信息修改;面向开考专业的考生在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进行信息修改。修改信息须由考生本人持有效(并复印),在复印件上注明申请修改内容,并留存复印件备查。
二、面向开考专业
报考经济学(本)、会计(专)、会计(本)、市场营销(专)、法律(专)、学前教育(专)、汉语言文学(专)、英语(专)等8个专业及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助学单位是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
三、报考费用
按宁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宁价费发[2003]164号)文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次25元、报名费10元,不足50人的课程每人每科次考务费标准为50元。
四、报考及信息确认时间
1、考生网上报名时间:9月1日—10日。
2、确认时间:9月11日—15日面向开考专业的考生到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确认信息(工作时间9月11—13日9:00—11:50;13:00—16:50,9月14、15日周六周天9:00—13:00.为了方便西夏区报考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考生确认信息,在西夏区设立信息确认点, 地址:西夏区贺兰山西与同心北交叉口学知园558号,众合教育培训学校。工作时间与市教育考试中心相同,电话:3851968,3966877),其他考生到专业所属助学单位确认。
五、考试时间、地点
10月19—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面向开考专业的考试地点分别设在银川市有关中学
六、特别提醒
1、考生应全面了解报考各步骤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报考全部步骤。在完成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后要不定期登陆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查看自学考试相关信息,于10月10日以后在宁夏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自行打印本次考试《准考证座位号通知单》。
2、考生应慎重选择助学单位和考试地点,一旦选定确定后就不能再修改。
3、考生按课程报考,可选择报考不同时段的一至四门开考课程。
4、根据有关规定,代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本次考试必须使用。
5、我区自学考试成绩按课程管理,一个考生只能拥有一个准考证号。对2003年秋季以后持多个准考证号的考生,要尽快到考试院自考处将多个准考证号合并到信息完整的一个准考证号上,其他准考证号一律注销。因持有多个准考证号而影响到报考、免考和毕业申请,自负。
七、报考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0951—6026905;6020345。
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0951—6032081。
附表1: 2013年宁夏自考考生报考信息草表
自助重置密码、拔打考试中心电话。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的“密码保护问题”自行重置密码。
2、拔打考试中心电话。考生可拨打考试中心电话通过(010-82345677)人工协助重置密码。
宁夏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和4月22日至23日举行,2023年4月宁夏自考报名时间为2月21-28日。本次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考生请仔细阅读。
【 #自考# 导语】 自考频道从宁夏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3年下半年关于调整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有关事项的通告已发布,详情如下:
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要求,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确保新旧专业过渡平稳实施,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专业名称和代码。
我区现开考专业均调整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内专业,专业名称和代码具体调整详见《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附件1)。
(二)专业课程考试。
现开考专业的课程考试均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要求,经主考学校专家论证,重新制定了课程考试。新旧专业课程考试和顶替规则详见《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课程考试顶替表》(附件2)。
(三)停考专业。
2022年以前停考的专业,不在本次专业调整范围内,停考专业名称、代码和课程考试不作调整。
二、调整时间
(一)2023年下半年开始,开考专业统一使用新专业名称、代码和课程考试。在籍考生按新专业名称、代码报名报考,并申请毕业。
(二)2023年10月和2024年4月,按照统一部署,陆续实施新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具体统考课程安排以正式公布的当年年度统考课程考试安排为准。
(三)2023年下半年停考专业停止颁发书。
三、其他事项
(一)2023年下半年停考专业的在籍考生,可注册相近开考专业继续学习,其已合格课程成绩继续有效,可顶替该专业名称相同或学分相同课程的成绩。报考专业不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内的在籍考生,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二)2023年下半年起,不再安排英语顶替课程考试,新生不再执行英语顶替课程政策。在籍考生已通过的英语顶替课程可顶替英语,或顶替新专业课程组中课程(见附件2)。
(三)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自学考试专业调整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准确向考生宣传专业调整的有关政策,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确保我区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平稳顺利实施,考生如有疑问请咨询各助学机构,详见《各单位咨询电话》(附件4)。
1.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
2.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课程考试顶替表
3.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一览表
4.各单位咨询电话
一、参加测试对象
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在普通高上报名系统中确认为“参加英语口试”的考生。
二、测试内容及成绩评价
依据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确定英语口试测评范围。文、理科均采用同样内容范围进行测试。测试内容为英语朗读语音和口语回答问题等。
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评定。
三、测试方式
采取对考生逐个进行面试的测试方式。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成绩等级使用方式
考生测试成绩当年有效。记入考生的2019年普通高考电子档案,投档录取时提供给普通高等学校作为相关专业录取的参考。
五、测试时间
2019年3月22日、23日、24日,每天分4个时段进行。各时段具体安排如下:
六、测试地点
考生在报名所在地的市教育考试中心安排的英语口试考点参加测试。未按准考证上通知的测试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的考生,一律不予安排补测。
七、考务管理
1、各地级市应加强对测试工作的组织,成立由、教育考试中心、考点所在学校等单位组成的英语口试工作小组,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和,全面、组织、宣传、管理英语口试工作。
2、3月10日前,各地级市教育考试中心将试卷征订统计表(附件9)报我院高招处,:杜南,电话(传真):0951-55558。
3、3月20日14:30-16:00,召开测评教师培训视频会议,培训英语口试测评标准(评分参考)及对测试过程的讲解和试卷管理等事宜。主会场设在宁夏教育考试考务视频指挥中心。各分会场设在相关市、县(区)教育考试考务视频指挥中心。3月19日14:30-18:00联合调试,联系电话:18995082590,:何骞。各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于3月16日12∶00前将与会人员名单按规定格式上传考试院(见附件10)。
3、3月22日前,各地级市教育考试中心和考点学校要完成对英语口试测评教师、监考员、考试的选聘和业务培训工作,确保测试各环节科学、规范。
4、各地级市在组织测试的过程中,要积极总结考务管理经验,测试结束后15日内,请将组考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
5、英语口试考务管理工作按照《宁夏普通高校招生英语口语测试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测试费用
已报名参加英语口试的考生在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缴纳30元的英语口语测试费用。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将所收的英语口试费全部上缴宁夏教育考试院,宁夏教育考试院按每生20元向五市教育考试中心划拨组考费。
请各市、县(区)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所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并通知至辖区所有已报名参加英语口试的考生。
8月14日,宁夏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调整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有关事项的通告》,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 《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3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3年)的通知》的要求,从2023年下半年开始,调整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有考试专业的专业名称、码和专业类型等,具体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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