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答辩人”和“被答辩人”是两个重要的当事人角色。理解这两个术语对于理解民事诉讼程序至关重要。
民事诉讼中的答辩人和被答辩人
答辩人
答辩人是针对其提起诉讼的人。当一名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时,他们会将其副本送交给答辩人。答辩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诉讼做出回应,否则法院可能会做出缺席判决。
答辩人的回应称为“答辩状”。答辩状中,答辩人可以承认或否认原告的指控,也可以提出抗辩。抗辩可以包括否认责任、时效诉讼或原告没有法律根据。
被答辩人
被答辩人是提出反请求的人。反请求是在答辩状中提出的,是对原告诉讼的回应。反请求可以是与原告的诉讼相关的新诉讼,也可以是对原告诉讼的回应。
如果答辩人提出反请求,原告即成为反请求中的被答辩人。被答辩人必须对反请求做出回应,就像答辩人对原告的诉讼做出回应一样。
区别
答辩人和被答辩人之间的主要区别如下:
原告与被告:答辩人是针对其提起诉讼的人,而被答辩人是提出反请求的人。 回应:答辩人通过提交答辩状来回应诉讼,而被答辩人通过提交对反请求的回应来回应反请求。 角色:答辩人是民事诉讼中的主要被告,而被答辩人是针对反请求提出回应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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