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是我国专门针对校车安全管理颁布的一部法规,旨在保障学生安全上下学。该条例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对校车的安全技术标准、驾驶人资质、运营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保障学子平安出行
安全技术标准
根据条例规定,校车应当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并配备以下安全装置:
座椅安全带 防滑措施 应急门和逃生窗口 紧急报警装置 GPS定位系统
驾驶人资质
校车驾驶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持有A1或B1及以上驾驶证 具有良好的驾驶习惯和驾驶技术 无重大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经过专门的校车驾驶培训
运营管理
校车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
校车线路管理 车辆检修保养 驾驶人管理 应急预案 安全教育培训
监督管理
教育行政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同负责校车安全监管工作。监管内容包括:
校车资质审核 驾驶人资格审查 校车运营检查 违法行为查处
事故处置
发生校车安全事故时,校车运营单位应当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以下措施:
保护事故现场 救助伤员 调查事故原因 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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