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

高考志愿 2024-11-10 09:52:12

矛盾是辩证法中最基本的范畴之一,指的是事物或现象中同时存在着对立和统一的两个方面。而矛盾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则是指矛盾存在于具体的事物或现象之中,而不是脱离具体事物或现象而单独存在的抽象概念。

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


矛盾的普遍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矛盾具有普遍性,即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普遍规律,存在于任何事物或现象之中。另一方面,矛盾又具有特殊性,即矛盾表现的形式和性质因事物或现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矛盾的普遍性体现在其客观性和普遍性上。矛盾是事物固有的属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矛盾贯穿于事物发展的始终,从物质世界到精神世界,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无处不在。

矛盾的特殊性体现在矛盾的具体表现形式和性质上。矛盾的具体表现形式受具体事物或现象的影响,不同的事物或现象具有不同的矛盾表现形式。同时,矛盾的性质也因事物或现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有的矛盾是主要矛盾,有的矛盾是次要矛盾,有的矛盾是敌我矛盾,有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统一关系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动力。矛盾的普遍性为事物发展提供了基础和可能性,而矛盾的特殊性则决定了事物发展的具体形式和途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使事物能够在矛盾中不断前进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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