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蚪,高职扩招选学校专业,关于高职扩招选学校入口很多人还不知道,那么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高职扩招选学校专业 高职扩招选学校入口
高职扩招选学校专业 高职扩招选学校入口
1、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重庆市面向退役、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的高职扩招专项招生。
2、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第十条 学校概况:学校办学场地产权的有199442平方米,非学校产权的有200000平方米:使用150000平方米,共同使用50000平方米。
3、非学校产权校舍建筑面积合计(使用):92697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使用)57643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使用)3321平方米,学生 宿舍 (使用):29433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学校产权):2490.854万元,非学校产权:3万元。
4、图 书 (学校产权):32.7076万册。
5、章 总则条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 工作 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6、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 学校代码: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5038)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童家桥街道壮志路2号(邮编:400013)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 收费标准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遵守中华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 毕业 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方可报名参加我市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2021年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 毕业生 不得报名。
7、同等学力的认定按《第二十条 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未满额,我校参加志愿征集工作,征集志愿时直接认定考生参加的院校成绩。
8、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证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17号)有关规定执行。
9、各类对象资格认定标准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和市级有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10、第十二条 招生: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及以市教委和市教育 院审核公布的信息为准。
11、我校可在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在各类型、各专业(或专业类)间互相调剂。
12、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13、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 校招 生网(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
14、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15、第四章 报名、、 志愿 填报及录取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12日(二)报名地点: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三)报名材料:报名时,考生需交验本人、户口簿、学历(力)证明、《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和相应明等材料。
16、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本人报名身份。
17、同一考生如符合多种身份资格审核认定标准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报名身份类别。
18、第十五条 资格审核:报名参加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的考生资格由我校初审,由市级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19、所有考生资格均以市级相关部门复核结果为准。
20、对于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手段取得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和录取资格。
21、第十七条 专项:(一)时间和地点: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安排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我校确定并提前向公布((二)方式: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考核方式,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20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
22、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自行组织,企业员工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退役、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
23、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 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视情况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24、免于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其文化素质成绩按100分计;免于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其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200分计。
25、第十八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第十九条 录取办法:我校依据招生、报考情况及考生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划定录取控制 分数线 ,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预录取(同分考生录取办法: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并为通过市级相关部门资格复核的考生办理录取手续。
26、免试录取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 836084111@qq.com 邮箱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