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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什么产生,你知道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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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全国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批准成立的我国门。
2、中华监察委员会是监察机关,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3、中华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
4、对全国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
5、中华监察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每届任期相同。
6、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7、中华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选举产生,副主任、委员由中华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常务委员会任免。
8、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
9、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选举,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常务委员会任免。
10、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全国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11、监察委员会对全国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12、值得注意的是,明确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产生,是对这一根本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有利于强化人大作为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拓宽监督权力的途径。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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