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措施,旨在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益,促进其就业。该办法明确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对象、征收标准、使用范围和管理程序等内容。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保障权益,促进就业
征收对象及标准
根据该办法,用人单位应当对当年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少于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按照其不满额部分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5%至3%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使用范围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用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劳动权益。其使用范围包括:
资助残疾人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 开发和推广残疾人就业岗位 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辅助器械和残疾人用具的购置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运营 对残疾人企业和残疾人就业的奖励和扶持
管理程序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填报残疾人就业情况,并按期缴纳保障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保障金的征收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处罚。
保障金的使用应当坚持专款专用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用途使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保障金真正发挥作用。
意义及展望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促进其就业具有重要意义。它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了切实的资金支持,帮助残疾人提升技能、开发就业机会,改善其就业环境。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 836084111@qq.com 邮箱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