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如果符合商调条件,在具体作中,是要调去的学校和即接受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第二需要同级的人事部门同意,第三需要编制部门同意(有无空编都需要先找接收单位,然后有空编时先找人事局,无空编时先找编办,但人事局、编办都是必须经过的单位,绕不过去,如果人事局和编办是全署办公的话,找人事局就可以了)。三、为什么接受单位会同意、会同意、人事部门会同意、编制部门会同意?除非是某县急需引进的人才,否则仅工作原因或家庭原因是不够的。
区聘教师换学校_区聘教师是临聘教师吗
区聘教师换学校_区聘教师是临聘教师吗
四、将要调去的学校同意、同意、人事、编制部门同意的话,你只需要填写一式三份的商调表就可以了,表上有五个或六个盖章的地方,盖章顺序:接收单位---接收单位主管理部门----同级人事主管部门;原单位---原单位主管单位-----同级人事部门。盖完章子后,去上编,然后核发工资。
不可以。
但不等同于在现选岗学校服务5年,在5年服务期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县域内校际间交流和调配。符合本县竞争性选拔条件的人员可报考本县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的竞争性选拔。
扩展资料核减原因。
1、实际人数与岗位相过大。今年岗位295个,政审考察后合格人数187人。如不核减,将导致偏远学校、薄弱学校的岗位很少人选择或无人选择。
参考资料来源:
这涉及调动的问题了.可以
但是只能去私立的,就是你可以在公办学校请长或请人代课,自己去别的地方教书,挣双份工资
如果想去另一个地方的公办学校,那就是调动了,这个看个人关系了
看你到另一个地方是多远的地方了,跨县跨市跨省?
总之,调动是非常困难的,不过即算再困难也有成功的,这是个讲关系的.
希望能帮到你.
在一个地方考了公招教师后,可以去另一个地方教书吗?
如果想去另一个地方的公办学校,那就是要申请调动了,需要两个学校的同意,很麻烦的。
不算,首先你这个不是代课老师,是正式的教师,不过你这个编制叫作“人事事业编制”把这种下派名额到各学校,你这种编制人员只有占用名额的权利,但是名额不会跟你的档案绑定,如果你辞职离首先对方单位(现在的学校)同意接收,并给原用人权所在单位(原来的学校)发出商调函,拿着商调函到用人权单位办理,然后再到对方单位的人事部门换来调令,拿着调令到原来所在地方的人事局办理,然后到,再到学校,然后在学校结清的一切手续,包括个人材料,职称,工资关系等等。然后到结清手续,并提取档案,再到人事局,人事局会给一个介绍信,拿着介绍信取报到就行了。过程非常麻烦!开学校,或者学校把你辞退,这个名额不会跟随你离开,也就是说你离开工作岗位以后就什么编制都没有了。
种情况:在报名教师编制的时候就已经选择了以后从事的岗位。比如,郑州市的教师公告中,会发布具体的岗位需求表,具体到某所学校的某个学科的老师。考生在报考时,根据公告发布的岗位表进行报考。通过笔试和面试以及体检等相关的的要求,然后确定录取之后就会给你出具录取通知书让你去这个学校报到,你不需要再找工作了!
第二种情况:在报名时仅选择所报考的区县,通过后,人事科统一分配到各个学根据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关于印发<汝城县新录用人员服务年限管理办法>的通知》(汝组[2014]12号)文件规定“对全县通过公开选拔、公开、、人才引进方式而录用的人员,进行服务年限管理。新录用人员的服务年限为5”。校。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特岗教师的中,多数是稍微偏远一些的乡镇。
区聘老师是由区聘的教师,一般是小学教师,这类教师没有正式教师编制,属于聘这是事业单位早期改革采取聘任制的时候产生的,目的是为了便于人才流通,所以这种编制的人员在合同期满的时候可以选择离开,同样单位也可以视情况选择不再与之续签合同。既然是占用名额,所以档案都在人才存放,便于人才流动。然后再说第三个问题,正式在人事编制的教师目前还有,这种编制的也是正式编制不过名额是和个人绑定的,只要你不肯走,学校就得无条件聘用你一辈子直到退休,人事关系归当地管理,档案也存放在人事部门,学校没有权利无故辞退你,即便这个学校被裁撤掉,也会负责把你再分配到其他的学校,这种铁饭碗不多了,获得也很困难,不托人上供肯定是得不到的,再往后那种事业编制都很难得了。这两种编制的工资是基本一致的,但是的某些待遇,事业编制是享受不到的,而且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目前公立医院和学校基本都是这种情况。现在事业单位改革折腾的正欢,不过想要实现全体聘任制还相当困难,这触及到了一部分人的利益,而这部分人往往又身居高位,面临的阻力非常巨大,至少10年之内这种情况不会发生根本的改变用制教师。聘用制教师是分长期和短期的,一般待遇都不如正式编制,该单位一般可以直接解除与其的合同。工资基本是由该单位向上级汇报后决定。
2.聘用制教师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会。区聘教师到期有可能会被辞退。聘用制老师没有编制,属于编外教师,一般是用人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聘用制教师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制老师工资一般也不纳入当地财政预算。聘用制老师的工资由学校向上级部门汇报之后决定。所以聘用制的老师工资组成没有在编老师那么复杂,也不参与职称的评聘,待遇和在编老师会有所区别。对于聘用制的老师,学校有更高的管理权限,除了和在编老师一样的一样的教学管理之外,学校有权在聘用合同期满之后,根据聘用老师的表现,决定是否续聘。一般来说,学校决定聘用老师的时候,会有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合格解除聘用,合格则会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一般服务期为三年。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服务期三年,试用期计入服务期。服务期满,如用人学校岗位继续需要,经考核合格的,可办理续聘手续;服务期内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服务期内可以参加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在编教师的,参加和其他事业单位的,需提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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