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本质区别

招生计划 2024-11-10 09:51:35

概念

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本质区别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本质区别


承揽合同:当事人一方(承揽人)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一定的工作或制造一定的产品,另一方(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建设单位)委托承包人(施工单位)按照约定设计和要求建造完成工程实体,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适用范围

承揽合同适用于一般的工作和产品的制造,如修理、加工、写作等。 建设工程合同仅适用于建设工程领域,如房屋、道路、桥梁等工程。

目的

承揽合同的目的是完成具体的工作或产品,其重点在于成果质量。 建设工程合同的目的是建造工程实体,其重点在于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

内容

承揽合同:主要包括承揽人完成工作的期限、方式、质量标准、报酬金额和支付方式等。 建设工程合同:更复杂,涵盖工程范围、设计方案、施工标准、工期、价款、质量保证、安全保障、违约责任等方面。

主体资格

承揽合同的主体不限,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 建设工程合同受行业资质限制,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建筑工程资质。

合同履行

承揽合同履行完成后即告完成,承揽人交付成果即可。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需要经过设计、施工、验收等多个阶段,工程完工后还需要一定时间的保修期。

争议解决

承揽合同纠纷一般适用普通合同法。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专门法律法规,并可能涉及质量仲裁等特殊程序。

其他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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