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
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舞蹈学、表演(戏剧影视表演)
二、招生方式
1. 自主招生:经过我校组织的专业考核合格,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
2. 高考综合评价招生:我校参加教育部“强基计划”,进行“高峰人才培养”,录取经过综合评价选拔、高考文化成绩及专业测试合格的学生。
三、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身体健康,符合大学录取体检要求。
4. 未婚。
5.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 普通高校在校生; - 已取得本科学历者; - 正在接受高职高专教育的学生; - 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高等学校学历者。
四、专业考试内容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手风琴、民族器乐(古筝、琵琶、扬琴、唢呐、二胡、笛子); 舞蹈学:芭蕾、民间、现代舞; 表演:声台形表、影视表演。
五、招生计划
详见广西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目录。
六、招生流程
1. 报名: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阳光高考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 专业考试: - 自主招生:我校组织专业考试,考核内容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 高考综合评价招生:教育部组织“强基计划”综合评价选拔。
3. 录取: - 自主招生:根据专业考核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 高考综合评价招生:根据综合评价选拔结果、高考文化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七、学制
四年
八、收费标准
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
九、其他
1. 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政策,支持优秀学生学习。
2. 学生毕业后,颁发广西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 更多详细内容,请访问广西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gxnu.edu.cn)或添加招生办微信号(gxnu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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