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规范迎新时代

教育资讯 2024-11-10 09:51:49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解析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规范迎新时代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规范迎新时代


为全面保障高等学校招生质量,规范体检工作,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23年)》(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招生体检项目、体检程序、体检结论、违规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为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提供了权威指导。

体检项目全面升级

《意见》将体检项目分为必检项目、选检项目和加检项目。必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放射科等。选检项目包括病历复印、辅助检查等。加检项目包括心电图、超声等,由考生自愿选择。

体检程序严格规范

《意见》要求体检机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体检环境应符合卫生要求。考生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分证明和准考证,并配合体检人员完成各项检查。体检结果应客观、准确,不得虚报或瞒报。

体检结论科学合理

《意见》规定,体检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和暂缓。合格的考生符合高校录取要求;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备录取资格;暂缓的考生需在一定时间内复检或进行补充检查。复检或补充检查后,仍不合格的,视为不合格。

违规处理严肃追责

《意见》强调,对体检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体检人员和高校,将严肃处理。包括取消体检资格、取消录取资格、吊销执照等。对体检结果存在故意弄虚作假、买卖体检结论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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