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组织用于发布政令、传达指示、交流信息的重要工具。为了确保公文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2019年公文格式规范指南》。
2019年公文格式规范指南
一、文件种类
公文分为发文和收文。发文包括通知、公告、通报、请示、报告、批复等;收文包括来文、请示、报告、批复等。
二、文件结构
公文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结尾四部分组成。
三、标题
标题应简明扼要,准确反映公文的主要内容,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
四、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是指公文接收单位。通常置于标题下方,顶格书写。
五、正文
正文是公文的主体部分,根据内容可分为主文和发文单位。主文包括正文、落款和抄送单位。
六、落款
落款包括签署日期和签署机关。签署日期采用阿拉伯数字,居右书写;签署机关置于日期下方,顶格书写。
七、抄送单位
抄送单位是指需要了解公文内容但无需办理的单位。置于落款下方,顶格书写,一般采用并列方式。
八、其他规范
1. 公文用纸一般为A4纸,页面设置:上下左右均留出25毫米的空白。 2. 字体样式:正文采用仿宋_GB2312,小四号字;标题、发文单位、主送机关、落款采用宋体_GB2312,四号加粗字。 3. 字间距:正文为固定值,设置为12磅;标题、落款为标准值。 4. 段落间距:前段后段均为10磅。 5. 页码:居中放置于页脚,格式为“第x页/共x页”。
九、附则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公文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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