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哲学的基本规律之一。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表明了事物的发展不是直线式前进而是螺旋式上升的。
否定之否定的简单例子(否定之否定的20个例子)
否定之否定的简单例子(否定之否定的20个例子)
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辩证法有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再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
事物发展变化,一共两个阶段。个否定,是外部否定,或者叫外部改变。第二个否定,是内部否定,或者叫内部改变。否定之否定规律是指事物首先要经历肯定的过程,就是一切都是正面的,然后经历否定的过程,就是一切都是负面的,然后事物或者人自己否定自己,再转向更加积极肯定的过程。这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亦称“肯定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全过程和总趋势,是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的综合体现。事物的发展是通过他自身的辩证否定实现的。它表明事物自身发展的整个过程是由肯定、否定和否定之否定诸环节构成的。其中否定之否定是过程的核心,是事物自身矛盾运动的结果,矛盾的解决形式。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由肯定到636f7079e799bee5baa631333363366134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过程,它是事物完善自己、发展自己的一个有规律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事物的发展表现出周期性,即每一个事物的发展都是从肯定到否定,再由否定到新的否定,似乎又回到了原来的起点,即完成了一个周期。
关于“否定之否定”的概念和理论,是G.W.F.黑格尔总结了欧洲哲学史上有关的思想,次明确提出来的。他用“否定之否定”来描述“精神”的自我运动,并用此作为构造其哲学体系的基本方法。黑格尔把“精神”的发展过程,看作是一系列概念的活动与展开。他分析了概念自身的矛盾,认为任何概念都可以归结为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的对立统一。肯定就是概念自身,是概念的抽象状态。否定是和概念自身性质相反的规定。概念由肯定转化为否定,即由抽象转化为具体。概念的本性是抽象与具体的统一。因此,否定必须再次被否定,重新回到肯定,使否定和肯定,即具体和抽象结合起来,这就是否定之否定。否定之否定是对原来概念的扬弃,使它具有更丰富的内容。经过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原来的概念获得了新的发展。由于这个过程开端的概念和的概念是重合的,因此,黑格尔把否定之否定比喻为圆圈式的发展。在圆圈式的运动中,每一次否定之否定,既是对原来概念的说明和返回,又是新的发展的起点,即下一个否定之否定过程的开端。黑格尔的“精神”从逻辑阶段到自然阶段到精神阶段,以及每一个阶段中的一系列小阶段,都是由肯定(正)、否定(反)、否定之否定(合)组成的,成为由一个大圆圈和许多小圆圈所构成的体系。
黑格尔的否定之否定的理论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上的。但他在抽象的、思辨的表述中,包含了许多合理的因素,不自觉地反映了客观事物的运动和联系,成为主义哲学关于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直接思想来源。主义哲学对黑格尔的否定之否定规律进行了革命的改造,使这一规律获得了唯物主义的科学内容。主义哲学的否定之否定规律,不是从概念、思维中逻辑地推演出来的,而是从客观事物和现实的发展中抽取出来的,是对自然界、历史中事物发展普遍规律的反映。
辩证法有三大规律,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
如何认识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这是衡量一个人哲学思想水平的重要标志,它直接反映出一个人对辩证法的理解和认识深度。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的产物。尽管辩证法的规律都是从概念的推演中抽象出来的,但是这些规律完全与客观现实的本质运动相一致,因此它们都是具有极限真理的客观规律。
作为极限真理,它的特点就是纯粹的性,没有任何相对性在其中。当然,不要忘记这种纯粹的性也是有前提条件的,它的前提条件就是人的认识领域,或者说,在认识论中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属于极限真理,它们是不会发生变化的理论观点。
我们知道,在哲学上,本质内部也是分为两个不同层次的。对本质的现象直接概括出来的观点属于知性层次,对现象的本质进行间接的反映得出的观点属于理性层次。知性层次和理性层次,这是上升到本质内部进行的划分。知性层次的特点是直观性,它与现象之间保持直接的联系,具有同一性。在现实中知性层次解释的辩证法很容易被人理解,因为它具有可以被人们感知到的现象作为实例加以说明。理性层次的特点是间接性,它与现象之间没有直接性的联系,二者之间具有对立性。因此,理性层次的辩证法往往不容易被人理解。因为它需要通过反思间接地认识到。
知性辩证法与理性辩证法相比,它的特点是直观性和通俗性。理性辩证法的特点是间接性和深刻性。知性辩证法属于初级本质的辩证法,理性辩证法属于二级本质的辩证法。它们二者共同构成了辩证法内部的两个环节。如果我们用哲学的语言将二者区分开来的话,那么,知性辩证法把握的是不同质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理性辩证法把握的是同一质内部的对立统一关系。
知性辩证法和理性辩证法的另一个本质区别表现在论述问题的形式上,知性辩证法缺乏辩证逻辑,通常采用的分析方法是外在对比法和现象描述法,而理性辩证法则使用辩证逻辑,通常采用的分析方法是矛盾分析法,贯穿逻辑和历史相统一这一原则。
从认识论的角度进行分析,知性辩证法和理性辩证法的本质区别还表现在认识深度上,对同一个矛盾,它们二者之间在认识深度上存在明显的别。如和之间的斗争,从直观上把握二者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就是知性辩证法的观点,此时人们得到的结论与现象完全一致,就是和之间的矛盾。从本质高度上把握这一矛盾,人们就会得到这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此时,人们的认识上升了一步,从直接性前进到间接性,从初级本质进到了二级本质的高度。当人们的认识进到二级本质高度之后,就形成了理性辩证法的观点。由此可见,理性辩证法得出的观点具有间接性,它不能直观感觉到,必须通过反思上升到本质高度才能把握住。而知性辩证法把握的观点与客观存在直接联系在一起,它是直观反映出来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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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知性的特点是直观性,它与现象直接保持着同一性,因此很容易被人们理解和把握住。理性的特点是间接性,它与现象之间存在对立性,不能直接把握住,必须通过反思才能认识到。
通常人们习惯于停留在直观概括上,把具有普遍性的现象联系称作规律性的东西,如把新陈代谢现象直接称作新陈代谢规律。因为这种现象具有普遍性,人们在现实中经常可以感觉到。在哲学上普遍性是规律性自身具有的一个特点。然而,这种直观概括出来的普遍性并不是辩证法的规律,而是辩证法规律的一种表现形式。
新陈代谢现象尽管具有普遍性,但是,它的普遍性程度没有达到自然界、人类和思维三个领域都适用的高度。在无生命的无机界,新陈代谢规律就不存在了。这一事实说明,新陈代谢只是辩证法规律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不是辩证法的规律本身。
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的辩证法规律只有三个,它们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客观存在具有的特点,任何事物内部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诉人们,矛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构成了辩证运动的实质。
从认识层次角度上讲,辩证法三大规律中,量变质变规律处在最外层,人们可以直观地感觉到,因为它是以统一体的变化形式存在的客观规律。其次是对立统一规律,它需要人们进行观察和分析,因为它的认识深度从外部统一体上升到统一体内部的矛盾。
众所周知,现实中的矛盾分为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具有直观性的矛盾现象,此时矛盾双方处在可以感知到的认识层次上。一种是必须通过反思才能把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它是人们直接感知不到的矛盾。
对于辩证法的规律来说,主要揭示出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具有的特点,因此,它不是停留在具有直观性的矛盾现象上,而是上升到本质自身内部的矛盾两方面。这就是哲学规律具有的特点,上升到本质高度把握客观存在的现象联系。
对立统一规律比量变质变规律深入一层,相对来讲,量变质变规律的特点如果相当于认识中的直观性的话,那么对立统一规律的特点就是相当于认识中的直接性,而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特点则是相当于认识中的间接性,按照康德的划分方法,它们三者依次相当于感性、知性和理性。由于否定之否定规律上升到理性高度,它的特点是隐藏在矛盾的内部,揭示了矛盾运动的本质。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在理解和认识上都具有很高的难度。自从黑格尔提出这一规律以来,只有才真正从本质高度把握了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内涵,其他的哲学家普遍都没有能够上升到本质的高度,而是停留在肤浅的表象上。
在这篇论文中,我们将围绕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内涵以及人们对它的认识和理解的变化过程,详尽地阐述这一规律在辩证法中的重要地位。初步拟定为五个小题目,各部分的基本内容是:
二 阶段:肯定时期的发展过程:揭示出它的特点是从本质和形式的统一到分离。
三 第二阶段:否定时期的发展过程:揭示出它的特点是从形式上的肯定到否定。
五 从运动层次上进行对比分析:主要是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过程进行综合分析。
上述五个题目之间具有的逻辑关系是:一是总体描述,二、三、四是具体分析,五是综合分析。即“总体描述——具体分析——综合分析”三个层次。显然,这样的逻辑结构完全符合辩证逻辑的一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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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否定之否定规律经历的全过程
历史有时常常跟人们开玩笑。作为辩证法三大规律之一的否定之否定规律,它在辩证法发展史上经历的过程恰恰与这一规律的本质完全吻合,真正体现出了“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的特点。换句话说,在哲学史上否定之否定规律自身发展过程的特点就是否定之否定。具体说来,整个发展过程经历了: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肯定)的过程,这一特点与否定之否定规律自身具有的规定性恰好保持了一致性。
根据否定之否定规律本身发展变化具有的特点,我们在分析这一规律经历的三个不同阶段时也将按照“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顺序进行,具体划分的三个阶段是:
二是否定阶段,它同样包括人物:、、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
三是否定之否定阶段,这就是我们自身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其特点是通过两个实例:一个抽象实例和一个具体实例,重新确立了否定之否定规律在辩证法中占据的重要地位。
下面我们将上述三个阶段的具体特点通过逻辑关系图的形式描述出来:
┌黑格尔:提出规律和解释规律
阶段┼:理解规律和应用规律
└:总结规律和解释规律
┌:从否定规律到肯定规律
第二阶段┼:从承认规律到否认规律
第三阶段┤
现实中任何事物都存在矛盾,都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作为辩证法的规律也不例外。当我们将否定之否定规律分为本质和形式两个方面时,它们各自包含的内容是截然不同的。其中这一规律的本质方面包含两个层次,形式方面则表现为的三段式。具体内容是这样的:
┌层次:内部否定,表现为矛盾运动过程
作为本质,它包含两个层次的否定┤
└第二层次:外部否定,表现为矛盾运动结果
它的逻辑图是这样的:
正题 反题(层次:相互矛盾,运动过程)
└—┬—┘
合题(第二层次:矛盾运动结果)
作为形式,它表现为三段式:正题——反题——合题,形成了一个否定一个的逻辑关系。具体说来,就是两次否定,或两个平行并列的否定过程。
由此看来,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本质和形式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本质是两个层次的否定,具有层次关系在里面;形式是前后并列的两个否定过程,没有层次关系在里面。从层次角度出发,它们构成了本质和形式具有的“有”与“无”的对立统一关系。
我们知道,最早提出否定之否定规律的人是辩证法的集大成者黑格尔,他在的《逻辑学》中阐述了辩证法的三个规律,其中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作为发展变化的基本规律展示在人们面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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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领会了黑格尔提出的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内涵,从本质和形式两个方面把握住了这一规律,并把它直接应用到的《资本论》中,开端便是由“商品——货——资本”概念构成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辩证运动过程。
最早从黑格尔的《逻辑学》中抽象和总结出辩证法的三个规律,他使辩证法的规律清晰化了。这是在哲学理论上做出的巨大贡献。然而,他对否定之否定规律内涵的认识却存在层次不高的缺陷,因为是从黑格尔《逻辑学》的论述结构中把握住这一规律的,所以他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没有能够上升到本质的高度,而是停留在它的形式上。抓住了三段式这一形式,忽视了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本质:揭示出矛盾运动过程和运动结果具有的特点。这样一来,的认识偏离了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真实内涵。
在青年时代就对三段式的论述模式产生了极大的反感,认为这是黑格尔的遗迹,从而否认了这一规律的存在。后来经过认真的研究改变了自己的看法,于是把它应用到连续发展过程中,提出了质的运动具有螺旋式上升的特点。显然,也是从形式上把握了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特点。
由于形式上的运动表现在外部,是统一体或事物自身运动的特点,而本质的运动深入到矛盾双方之中。当从事物发展变化具有的连续性这一角度把握否定之否定规律时,就使这一规律的内涵变成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即螺旋式上升。从认识论角度上讲,它使这一规律的内涵从本质高度下降到它的表面形式上。
坚持了早期的观点,认为三段式是黑格尔的遗迹,因此否认了这个规律在哲学理论中的存在。
以上,就是否定之否定规律在哲学发展史上走过的历程,它完全符合这一规律自身的特点:从肯定、否定、到否定之否定(肯定)的发展变化过程。通过辩证运动的全过程之后,从形式上看它仿佛又回到了起点,然而,从本质上看却与起点的认识具有了质的不同。开始提出这一规律时,对它的内涵没有使用科学的概念加以规定,经过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过程之后,这一规律的内涵便具有了科学的概念,从没有层次的混乱状态前进到具有层次概念的清晰状态,这就是否定之否定规律自身具有的特点,起点和终点虽然重合了,但是二者之间却存在质的飞跃问题。通过这样一个否定之否定的发展变化过程,人们就会对否定之否定规律本身的认识提升到科学性的高度,提升到本质的高度。而这一点,也正是笔者撰写此文的目的所在。
二 阶段:肯定时期的发展过程
从本质和形式的统一到分离
黑格尔首先提出了否定之否定规律并对它进行了具体的解释和说明,深刻理解和把握了这一规律的本质和形式两个方面,并把它灵活地应用到自己撰写的理论著作——《资本论》中。率先从黑格尔《逻辑学》中将这一规律揭示出来,然而在认识上出现了本质和形式的分离,忽视了规律的本质而陷入了表面形式之中。由此构成了肯定时期发展过程的特点,从本质和形式的同一到本质和形式的对立。
1 黑格尔提出并解释了否定之否定规律
黑格尔的辩证法具有一个鲜明的特征,强调否定在矛盾运动中的核心作用。因此,有的哲学家根据黑格尔辩证法的这一特点,将它形象地称作“否定辩证法”。下面一段论述鲜明地反映出黑格尔辩证法的特色。这是黑格尔《逻辑学》导论中的内容:
为了争取科学的进展——为了在基本上努力于对这件事有十分单纯的明见——的事就是要认识以下的逻辑命题,即:否定的东西也同样是肯定的;或说,自相矛盾的东西并不消解为零,消解为抽象的无,而是基本上仅仅消解为它的特殊内容的否定;或说,这样一个否定并非全盘否定,而是自行消解的被规定的事情的否定,因而是规定了的否定;于是,在结果中,本质上就包含着结果所从出的东西;——这原是一个同语反复,因为否则它就会是一个直接的东西,而不是一个结果。由于这个产生结果的东西,这个否定是一个规定了的否定,它就有了一个内容。它是一个新的概念,但比先行的概念更高、更丰富;因为它由于成了先行概念的否定或对立物而变得更丰富了,所以它包含着先行的概念,但又比先行概念更多一些,并且是它和它的对立物的统一。——概念的系统,一般就是按照这条途径构成的,——并且是在一个不可遏止的、纯粹的、无求于外的过程中完成的。(P36《逻辑学》上·导论)
概念自己向前的,就是前述的否定的东西,它是概念自身所具有的;这个否定的东西构成了真正辩证的东西。(P38《逻辑学》上·导论)
辩证的否定,指的是本质运动具有的特点。不是外在形式上的否定、抽象的否定,而是自我否定、具体的否定。什么是具体的否定呢?很简单,在否定中包含着肯定,不是全面的否定,而是有肯定因素包含在其中的否定,而且否定的结果不是消解为空无,什么都没有了,而是具有新的内容、新的形式出现。这就是辩证的否定具有的特点。
基于否定辩证法的特点,黑格尔在部分《存在论》中就提出了否定之否定的观点。下面请看黑格尔自己的论述:
否定的自身统一是一切这些规定的基础。但是,在这里,次的否定,即一般的否定,当然要与第二次否定,即否定之否定区别开;后者是具体的、的否定性,而前者则仅仅是抽象的否定性。
某物作为否定之否定,是有的;于是否定之否定是单纯的自身关系之恢复;——但是这样一来,某物也同样是以自身作自己的中介了。(P109《逻辑学》上·第二章实有)
在这段话里黑格尔非常明确地提出次否定和第二次否定的观点,并对两次否定进行了分析,次否定属于抽象的否定,第二次否定则是具体的否定。从抽象的存在过渡到具体的存在,需要经过两次否定才能实现。恰恰是这个“次”字,遮盖了人们的双眼。它使黑格尔在抽象层次上从本质高度(间接性)跌落到现象层次上(直接性)。为以后人们理解和认识否定之否定规律设置了障碍。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次、第二次属于前后相继的、并列的关系。而矛盾双方的运动过程和运动结果是具有层次关系的,必须通过反思,从直接性前进到间接性才能把握住。黑格尔在这里的论述属于直观的描述,因此他在表述否定之否定的内涵时偏离了理性辩证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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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为什么要使用两次否定来表达否定之否定的内涵呢?这是源于他的唯心主义理论基础导致的结果,它使得黑格尔的辩证法具有了不性。对于这个问题的分析,我们将在下面解释逻辑图时再进行展开。因为没有逻辑图的帮助,这种高度抽象的理论观点人们是很难理解的。
由于黑格尔的论述非常抽象,因此我们需要为它进行注解。根据我们的认识和理解,黑格尔在这里讲解了从纯有(纯存在)到实有(某物)的辩证运动过程。他把这个过程称作个否定之否定。
其中形式的逻辑图表现为:有——无——实有
本质的逻辑图表现为:
有 无(次否定,抽象的否定,形式是“无”否定“有”)层否定
└—┬—┘
实有
(某物) (第二次否定,具体的否定,形式是“有和无”的统一)第二层否定
第二次否定是具体的否定。对此人们就会提出质疑:为什么到了这里之后,抽象的否定变成了具体的否定了呢?黑格尔的具体,指的是“有”和“无”二者之间的矛盾运动,抽象的否定是没有矛盾运动的否定,具体的否定是包含矛盾运动在内的否定。这里的抽象和具体,区别就在于有无矛盾运动存在,没有矛盾运动的否定,就是抽象的否定。有矛盾运动的否定,就是具体的否定。
从次否定到第二次否定,这是一个完整的发展过程。然而,这个发展过程恰恰与现实的发展变化过程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现实的发展变化过程表明:矛盾双方是同时存在的,不是先有矛盾一方,再有矛盾另一方的。把握矛盾双方之间具有的同一性,这是唯物论的理论基础,认为矛盾先有一方存在,然后再产生另一方的观点,是唯心论的理论基础。对此,我们在《论经典立体模式的二重性》中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论证,这里就不再展开论述了。
黑格尔的唯心论就体现在割裂矛盾双方的同一性上。如果他将矛盾双方的关系建立在同一性的基础上,就不会使用“次”的概念来表达否定之否定全过程了。此时,由于“有”和“无”是一体的,因此,只能用层次的否定和第二层次的否定来表达运动过程和运动结果的对立统一关系了。这样一来,否定之否定规律就与客观矛盾运动的发展过程完全一致了。
“次”和“层”,表面上看只有一字之,然而它却反映了两种不同的思想路线。正是由于黑格尔的论述基础建立在“有”和“无”的分离、对立、统一的三段式基础上,因此,它将对立统一关系破坏了。当他论述到具体矛盾运动时,与理论基础中存在的这种分离观点产生了矛盾。这一点,人们只要看到后面黑格尔对否定之否定的具体解释就会清楚了。他的具体解释与这里的观点是截然不同的。
在那里,次否定是矛盾运动,第二次否定是矛盾的消解即运动的结果。两次否定之间没有了区别,不再是抽象否定和具体否定的关系,而是统一变成了具体的否定,其中一个是具体否定的运动过程,一个是具体否定的运动结果。而在这里,次否定是矛盾的产生,第二次否定是矛盾运动的结果。中间的矛盾运动过程消失了。这就是黑格尔辩证法中存在不性的具体表现。一个是矛盾的产生和结果,一个是矛盾运动过程和结果。区别只一点点,稍有不慎就会被忽视过去。正是这一点微小的别,暴露出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的致命缺陷,它不可能将辩证法贯彻始终。
辩证法是运用概念的艺术,准确地使用每一个概念,这是科学理论必备的首要条件。因为运动本身就是矛盾,要把握矛盾,没有清晰的概念是办不到的。
否定之否定规律:亦称“肯定否定规律”。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事物的发展是通过他自身的辩证否定实现的。事物都是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统一。当肯定方面居于主导地位时,事物保持现有的性质、特征和倾向,当事物内部的否定方面战胜肯定方面并居于矛盾的主导地位时,事物的性质、特征和趋势就发生变化,旧事物就转化为新事物。否定是对旧事物的质的根本否定,但不是对旧事物的简单抛弃,而是变革和继承相统一的扬弃。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阶段,都是对前一阶段的否定,同时它自身也被后一阶段再否定。经过否定之否定,事物运动就表现为一个周期,在更高的阶段上重复旧的阶段的某些特征,由此构成事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周期性螺旋式的发展过程。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表现形态是多种多样的。
亦称“肯定否定规律”。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事物的发展是通过他自身的辩证否定实现的。事物都是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统一。当肯定方面居于主导地位时,事物保持现有的性质、特征和倾向,当事物内部的否定方面战胜肯定方面并居于矛盾的主导地位时,事物的性质、特征和趋势就发生变化,旧事物就转化为新事物。否定是对旧事物的质的根本否定,但不是对旧事物的简单抛弃,而是变革和继承相统一的扬弃。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阶段,都是对前一阶段的否定,同时它自身也被后一阶段再否定。经过否定之否定,事物运动就表现为一个周期,在更高的阶段上重复旧的阶段的某些特征,由此构成事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周期性螺旋式的发展过程。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表现形态是多种多样的└:否定这一规律。
否定之否定哲学中的三大定律,否定之否定是个动态过程,事物的发展是通过不断的自我否定完成的,其中的否定不是完全的否定,是有选择的否定。是从否定发展到肯定总之经过否定之否定,人能获得理性的升华,化解了自我内在、以及自我与环境之间的矛盾而获得了统一。,在从肯定发展到否定,如此循环往复,使事物得到发展。
首先应该掌握其概念,否定之否定规律表明事物自身发展的整个过程是由肯定、否定和否定之否定诸环节构成的。其中否定之否定是过程的核心,是事物自身矛盾运动的结果,矛盾的解决形式。
其中a我们可以理解为冰被加热融化变成水,水被加热蒸发成为汽,也就是四个选项都体现出了事物的对立统一规律。冰一水一汽,后一个是对前一个的否定,
其他都是如此,后者是对前者的否定,这样才能在否定之中发展进步。
亦称"肯定否定规律",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
某物作为单纯的、有的自身关系,是个否定之否定。一句话:【同则存,异则变】
事物的发展是通过他自身的辩证否定实现的,事物都是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统一,当肯定方面居于主导地位时,事物保持现有的性质.特征和倾向。当事物内部的否定方面战胜肯定方面并居于矛盾的主导地位时,事物的性质,特征和趋势就发生变化,旧事物就转化为新事物,否定是对旧事物的质的根本否定,但不是对旧事物的简单抛弃。而是变革和继承相统一的扬弃,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阶段,都是对前一阶段的否定。同时它自身也被后一阶段再否定,经过否定之否定,事物运动就表现为一个周期。在更高的阶段上重复旧的阶段的某些特征,由此构成事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周期性螺旋式的发展过程。
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表现形态是多种多样的。
换个角度理解。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回到矛盾原始的故事上:你现在同事拥有矛和盾,当矛能穿透盾时,你就偏爱矛,盾看不下去了,于是盾开始加强锻炼,盾可以抵挡矛了,你就又偏爱盾了,同理,矛很生气,开始磨砺自己,又能穿透盾了,你又偏爱矛了,然后就是重复。即:矛否定盾,盾否定矛,然后矛又否定盾。二者相互斗争,在斗争中呈现出周期螺旋式的发展进步过程。不知道你能否理解。多想想吧。
业余理解~请指教。
不是我不想回答你的问题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一种逻辑规律,指的是当一个命题被否定两次时,它的含义变为肯定的。这个规律也被称为双重否定规律或否定消除规律。
言行一致、表里如一1、在逻辑学中,一个命题可以被表示为一个陈述句,它可以是真(肯定)或(否定)。当一个命题被否定时,它的真值被反转。如果再次对该否定命题进行否定,它的真值将恢复为原始的真值。
2、举个例子来说明否定之否定规律:设有一个命题“这个房间里没有猫”。当我们对这个命题进行否定时,变为“这个房间里有猫”。如果我们再次对这个否定命题进行否定,它将恢复为原始的命题,即“这个房间里没有猫”。
3、否定之否定规律在逻辑推理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它允许我们通过对命题进行否定来推导出新的命题,从而扩展我们的知识和理解。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否定之否定规律只适用于单一命题的否定,而不适用于复合命题或其他逻辑运算。
其他逻辑规律介绍
1、同一律:同一律是指同一个事物只能有一个名称,且这个名称必须与事物本身保持一致。也就是说,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我们必须保持概念的一致性,不能随意更换名称或分类。
3、排中律:排中律是指必须肯定一个事物,否则就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在判断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时,至少有一个是正确的。如果两个命题之间没有一个正确,那么我们就无法得出确定的结论。因此,在思考和判断时,要避免模糊不清、模棱两可的情况。
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实际就是一种继承优点屏弃缺点自我完善的过程,当然这个运动会永远持续下去
有句话;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阴阳学中有阴否定阳,阳否定了阴,这时有了阳的复归,否定之否定的规律本是阴阳之中的道理。
坏人都说你坏,所以你好
举个例子:麦子,这时候我们称之为的麦子就是一种肯定。因为谁都知道麦子就是粮食,现在条件黑格尔的辩证法。意思是历史的是从矛盾中(通过正反合逻辑)发展过来的。例如、A是正题、B是反题、B否定了A,A和B发生矛盾,然后互相吸取经验,形成了C,然后C经历了一些时间、D就会出来否定C、。。。如此类推。历史是从矛盾中发展。永远没有的真理改变了,有的麦子被选出来这就成了种子,这些种子就是为了去播种用的,那麼种子就是对麦子的否定,种子下了土,不再叫种子了,就要等待它长出秧苗来,这时候种子就变成根茎叶,那这根茎叶就是对种子的否定,等到它长大了,结了穗了,这就是对根茎叶的否定,收割又回到了麦子这一个名字中来了,这里面肯定和否定是同时存在的,总之对麦子的否定实际上就是对种子的肯定,对根茎叶的肯定也就是对种子的否定,懂了吗?
和“负负得正”雷同。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哲学的基本规律之一。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表明了事物的发展不是直线式前进而是螺旋式上升的。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原理对于人们正确认识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和前进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中文总体上的描述名
否定之否定
外文名
The negation of negation
否定之否定
过程
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肯定)
对原来肯定的事物经过否定,对这个否定再进行否定。那么就形成了对最初肯定事物的高阶发展,并且这个过程辩证地抛弃消极因素保留积极因素。最终使得事物升级发展。
就是他说的不对是不对的,
比如对一道题目来说,
如果是正确的,但是另一个人说这是错的
就会说,我不认为你的认为错误是对的
满意请采纳
就是肯定行,双重否定等于肯定,必须可以,必须去做,必须行,否定之否定,就是双重否定,而在我们的表达中,双重否定一般表达的是肯定的意思,举个简单的例子说明,"他这句话说的不是没有道理" "不是"和"没有"都是否定,而这两个否定在一起表达的就是他这句话说的有道理,是肯定的意思。就这意思
否定之否定,通俗点讲就是坚决否定,确定是不正确的,不能执行下去。
就是负负得正 不做不行 非做不可 两个不加在一起,就是是的意思
双重否定通常是代表肯定的意思
非做不可
两个不加在一起,就是是的意思
双层否定的意思就是肯定的意思。
否定之否定是哲学中的一个基本规律。它指的是事物发展的过程中,经过两次否定所达到的阶段,先有肯定到否定,再有否定到否定之否定,形成一个周期。,从新打到了原来的出发点,但这是在更高阶段上达到的。
一 否定之否定规律经历的全过程:中心是从整体上描述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发展过程。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行与曲折性的统一,也就是说事物的发展通常不是直线式前进,而是螺旋式上升。
但是,生活不是逻辑和数学,负负不一定得正,两个否定也不等于肯定,事情往往会越变越糟。
这个观点能否成为一个生活哲学还有待商榷,不过对于读故事、写故事是很有帮助的,尤其是对负面力量的理解。
一个好的故事总是在不断转折中发展的,充满了对抗的力量,但是生活有总是微妙而复杂的,很少是简单的是非,善恶或对错,也有不同的程度。
我们用“爱”来举例子,“爱”的对立面是“恨”,“爱”和“恨”之间还有“冷漠”,那么“爱”的否定之否定是什么呢?是“自恨”或者“以爱为面具的恨”。
祝夏安。
通俗的理解,我举个历史上的例子,历史的例子比较大气:
近代我国的各项比较落后,丧权辱国,于是,李鸿章张之洞等人搞了个洋务运动,学习人家的技术(学习人家技术其实某种意义上,否定自己的技术),师夷长技以制夷,这是次否定,但是注意,这个时候我们的制度,并没有被否定。
洋务运动之后,跟日本打了一架,还是输了,这个时候维新派出来了,说你光学人家的技术是没用的,我们要学制度,这个是否定了之前的洋务运动的认识,因为洋务运动否定了以前的技术,从之前什么都不变到维新派,经历了两次否定,所以叫做“否定之否定”,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对于西方文明的认识,达到了更深入的层次。
生活中的例子:
你不是大学生前,可能是持某些想法的,这个是初始状态。
你上大学后,否定了不是大学生的状态,有了新的想法,这个是否定。
你大学毕业后,你又不是大学生了,否定了大学生的状态。
虽然你最终又回到不是大学生的状态,但是你的认识已经大大加深了,所以叫“否定之否定”。
你理解的完全正确,祝你考试顺利!
否定的否定不一定是肯定你自己慢慢去领悟吧!这东西很深奥的。
如果不对详情学霸考霸指出来,不要太深奥哦~简单的例子就好啦,次准备考,很多东西太抽象了完全不理解,没有悬赏不要吝啬你的聪明,真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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