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告
赣州学校防控通知文件 赣州学校开学时间
赣州学校防控通知文件 赣州学校开学时间
赣州学校防控通知文件 赣州学校开学时间
当前,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存在,为进一步加强常态化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类公共场所必须申领“场所码”并张贴在场所入口处醒目位置。要安排专人提示进入人员扫“场所码”并进行查验,切实做到逢进必扫,不漏一人。
二、各类公共场所要切实做好“查验健康码、测体温、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对健康码、体温异常,未佩戴口罩人员拒绝进入。
三、各类重点场所必须按照《新型冠状肺炎防控方案》要求开展检测,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
四、压紧压实各类重点场所防控主体,各类场所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防控”要求,不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测体温、戴口罩、从业人员检测等常态化防控措施未落实或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
五、强化属地网格化管理,乡镇、村组要做好重点风险人员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赣州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赣州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县低风险区来返赣州人员,应持48小时检测阴性证明,3天内应完成2次检测,并在24小时内完成次检测。
六、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人”意识,做好自我防护,坚持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规范佩戴口罩,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以上防控措施,将依据发展形势动态调整。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赣州市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7月11日
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寒工作的通知
各县门,各市直中学,市保育院:
2023年寒将至,为切实做好学期结束和寒期间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和开学时间
1.小学期末检测时间定于2023年1月3日-4日,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并组织实施。
2.初中期末检测时间定于2023年1月6日-9日,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并组织实施。
3.高中期末考试时间定于2023年1月6日-9日。高中期末考试实行全市统考,具体考试安排由市教科所另行通知。
4.2023年全市、小学寒时间统一为2023年1月7日-2月5日;初中、高中寒时间统一为2023年1月13日-2月5日。下学期定于2023年2月6日教师到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2月7日学生报到,2月8日正式上课。
如防控部门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新的要求,则按新要求执行。
二、工作要求
1.做好防控工作。学校放前要组织一次健康专题教育活动,宣传普及防控知识。在“卫生健康副”指导下精准做好防控工作。要加强期校外人员进入校园的管理,确需进入的人员,一律验证身份,严格执行“扫场所码、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并进行信息登记。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带班制度,学校每天须有1名政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做到电话有人接、工作不断档,遇突发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工作,不得退报、漏报、瞒报。
2.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各地各校要在放前,进行一次校园安全大排查,组织师生进行一次寒安全教育。寒期间,要加强校园安全巡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用好安全教育平台资源,持续开展每周安全提醒,每周至少推出2次,不断增强学生及家长安全意识。要关注重点学生,压实属地,指定监管人员,落实监管措施。要加强家校社联系,宣传普及科学的亲子沟通方法,加大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关爱力度。
3.规范中小学期工作。寒期间,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和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减负和严禁中小学校违规补课的规定,除高三年级学生可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安排补课外,中小学其他年级一律不得在期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高三年级补课时间不超过期的三分之一、天气特别寒冷时不得组织补课,补课安排须在放前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治理办备案。禁止学校在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在职教师开展有偿家教。要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行为发生,各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学校办学行为的督查,对不规范的办学行为,经查实后,严肃处理。要严格执行“双减”政策,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常态化督查,杜绝一切类型的学科类校外培训,严防培训乱象反弹。
4.科学指导学生的期生活。各地各校要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传统文化、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学生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严格落实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要求,严控学生寒作业总量;教育学生科学爱眼护眼,正确使用电子产品,自觉网络不良信息,防止网络沉迷,中小学生文明上网;科学布置体育家庭作业,指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障充足睡眠,加强锻炼,增强体质;加强劳动教育,和转变家长对孩子参加劳动的观念,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参与多种形式的综合实践活动,倡导中小学生利用期开展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教育和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丰富期精神生活。
5.做好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工作。各地各校要按照《关于在中小学开展农村留守儿童“五关爱”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儿童、留守儿童等关心关爱工作。同时按照“控辍保学”双线目标制的要求,寒期间,安排人员对脱贫户家庭、监测对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少年的就学、享受资助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把控辍保学关口前移,对疑似辍学学生做好劝返工作,确保新学期学生全部按时入学。
赣州市
2022年11月30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 836084111@qq.com 邮箱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