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中央官制的一种,是唐朝在隋朝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的一套中央官僚机构制度,由三省和六部组成。
三省六部制的创立朝代
三省
中书省:负责政令和文件的起草发布,是最高权力机关。 门下省:负责政令的审核、封印和咨询,有封驳和审核权。 尚书省:负责政令的执行,下辖六部,具体负责各方面的行政事务。
六部
吏部:负责官吏的选拔、任免、考核和奖惩。 户部:负责财政、税收、户籍和土地管理。 礼部:负责礼仪、教育、科举、外交和宗庙祭祀。 兵部:负责军事、兵籍、军需和边防。 刑部:负责刑法、诉讼和监狱管理。 工部:负责水利、工程、营造和交通。
创立朝代:唐朝
三省六部制最早出现在隋朝,但真正完善和确立是在唐朝。唐太宗李世民在隋朝三省四台制的基础上,废除了尚书令一职,以侍中、中书令和尚书仆射分理尚书省事务。同时,将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和工部划归尚书省管辖,形成了三省六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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