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矿业权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小乐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8〕174号)第十六条规定:执业矿业权评估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注册机构撤销执业注册,并不予再次办理注册:(1)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评估机构执业的;(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协调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及计算能力、信息处理能力。
2、2)以个人名义受理评估业务的;(3)将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转借他人使用或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1)公务人员;(4)对其执业能力进行虚宣传的;(5)从事矿业权评估项目期间买卖涉及评估对象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参与买卖矿业权或购买委托人的其他财产的;(6)接受委托人或其他相关当事人对评估方法、参数和评估结果授意的;(7)签署虚或有重大错或遗漏评估报告的;(8)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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