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企业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
单位和公司的区别是什么_单位和公司一样吗
单位和公司的区别是什么_单位和公司一样吗
1、成立的基础不同。
公司以章程为基础而成立,而企业是以合伙协议为基础而成立的,当然,合伙协议的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2、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同。
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间是典型的资合关系,虽然有限公司具有一点人合性,但由于有限制度的存在,资合的色彩更重。企业的合伙人之间就是靠人合关系成立的,具体说就是靠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基础来成立的,所以合伙人之间依附性关系比较强,信用度也要求得比较高。
3、主体地位不同。
公司是法人企业,它能够以自己的财产对外承担民事;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它不能对外以企业的财产承担民事,企业的财产不够偿还债务时,还要靠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来偿还。
4、承担的方式不同。
公司的股东都是承担有限,而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清偿。
5、规模大小不同。
企业一般规模都比较小,因为它靠人的信用基础来成立,其规模不可能太大。而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规模会很大,股东也人数众多。当然,也会有些合伙企业的规模会比较大,但一般的合伙企业的规模都小于公司。
6、出资方式不同。
企业的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而公司的股东却不行。
7、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同。
公司与企业的区别是:
1、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而企业不一定都具有法人资格;2、公司主要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而企业可以包括合伙企业等类型。《中华公司法》第三条款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中华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款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拓展资料:
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公司:
公司是适应市场经济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的公司是指依照《中华公司法》在境内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社团法人,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公司法》公司的主要形式为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其区别于非盈利性的团体、事业机构等。现行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分为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无限公司:是指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的公司。
有限公司:是指公司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的公司。
两合公司:是指公司的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另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全3、主体地位不同。公司是法人企业,它能够以自己的财产对外承担民事;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它不能对外以企业的财产承担民事,合伙企业的财产不够偿还债务时,还要靠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来偿还。体股东仅以各自持有的股份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的公司。
公司除上述《公司法》第2条所规定的分类外,常见的分类方法还有以下几种:其他分类
1、根据股东所承担的形式不同而划分;
2、根据公司的信用标准不同而划分;
3、根据股东对象不同和股票能否转让而划分;
4、根据公司的国籍而划分;
5、根据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控制和依附关系而划分;
6、根据公司内部管辖系统而划分等六种较为常见的分类方法。
此外,在世界范围内出现的特殊的公司现象亦即所谓离岸公司,主要存在于世界上离岸金融中心如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巴哈马群岛、百慕大群岛、毛里求斯、美国的内华达州、特拉华州等等(多数为岛国)等离岸法域。
而所谓离岸公司就是泛指在离岸法域内依据离岸公司法规范成立的有限公司或商业公司。
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企业。
企业在商品经济范畴内,作为组织单元的多种模式之一,按照一定的组织规律,有机构成的经济实体,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以实现投资人、客户、员工、大众的利益化为使命,通过提品或服务换取收入。
它是发展的产物,因分工的发展而成长壮大。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在经济体制下,各种企业并存共同构成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
企业存在三类基本组织形式: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公司制企业是现代企业中主要的典型的组织形式。
区别:
扩展资料: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境内,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
机构,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构件通过活动联接形成的构件系统。按组成的各构件间相对运动的不同,机构可分为平面机构(如平面连杆机构、圆柱齿轮机构等)和空间机构(如空间连杆机构、蜗轮蜗杆机构等);按运动副类别可分为低副机构(如连杆机构等)和高副机构(如凸轮机构等);
按结构特征可分为连杆机构、齿轮机构、斜面机构、棘轮机构等;按所转换的运动或力的特征可分为匀速和非匀速转动机构、直线运动机构、换向机构、间歇运动机构等 ;而一般能叫企业的公司,都是成规模的公司,只要当一个公司的规模达到一定的规模以后,才能成为企业。按功用可分为安全保险机构、联锁机构、擒纵机构等。
参考资料:
机构多指机关、团体、其他工作单位,或机关、团体的内部组织。如:机构健全;调整机构。
查看其各项证件和年检文件是否完整和合格。是否有相关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证件。
和公司有什么区别?
判断一个组织不是企业,主要分析其是否具备一两个特征;,必须能够给提供服务或产品;第二,要以营利为目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不能称之为企业。比如教会,它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不是一个企业。2、组织形式不一样:企业存在三类基本组织形式: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而公司是适应市场经济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3、分类不一样:企业的分类方法非常多,导致企业的分类也非常复杂多样,例如以投资者的地区不同分为,就可以分为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公司的分类则相对简单,常见是有根据股东所承担的形式不同而划分、根据公司的信用标准不同而划分等。
扩展资料:
企业历史沿革:
现代汉语中“企业”一词源自日语。与其它一些科学领域常用的基本词汇一样,它是在日本明治维新后,大规模引进西方文化与制度的过程中翻译而来的汉字词汇,而戊戌变法之后,这些汉字词汇由日语被大量引进现代汉语。(与企业一词在用法上相关与相似的,还有“业务”一词)
在大陆经济时期,“企业”是与“事业单位”平行使用的常用词语,《辞海》1978年版[2]中,“企业”的解释为:“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活动的核算经济单位”;“事业单位”的解释为:“受机关,不实行经济核算的单位”。
公司历史沿革:
萌芽时期
在公司出现以前,个人独资企业是典型的企业形式;与独资企业并存的是各种合伙组织,当时的合伙组织中典型的就是家族经营团体。
在公司产生以前,合伙组织都没有取得法人的地位,但是却有其他的一些法人团体出现。这种情况早可以追溯至古罗马时期。在古罗马,、地方自治团体、寺院等宗教团体、养老院等公益慈善团体都取得了法人的地位。
到了中世纪,设立企业没有注册资本限额的规定,而设立公司却有资本限额的规定,有限公司的法定注册资本额为10万元—5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法定的注册资本额是1000万元。有一些贸易团体取得了法人的资格,尤其是其中从事海外贸易的组织。在中世纪英国,这样的组织享有相对合伙更大的性。
参考资料:
企业、公司这些名词。究竟它们在概念上有什么不同,现做一比较:
企业
公司与企业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公司首先是按照特定的法律程序设立的一个组织。在我国必须按照《公司法》设立。目前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式。其次,公司必须是法人,这是与企业的区别。公司一定是法人,而企业不一定是法人,公司是比企业也要小的一个概念。公司制度和法人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两大车轮,正是这两大车轮推动了市场经济不断前进。
但细说起来,企业可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企业;公司应该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出资兴建的,按出资比例划分股权及的一种经济实体,现在可以成立一人公司,以前必需是两人或以上。公司必需有监事,但企业不必要。
企业与公司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
1、成立的基础不同。公司以章程为基础而成立,而合伙企业是以合伙协议为基础而成立的,当然,合伙协议的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4、承担的方式不同。公司的股东都是承担有限,而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清偿。
5、规模大小不同。合伙企业一般规模都比较小,因为它靠人的信用基础来成立,其规模不可能太大。而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规模会很大,股东也人数众多。当然,也会有些合伙企业的规模会比较大,但一般的合伙企业的规模都小于公司。
6、出资方式不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而公司的股东却不行。
7、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同。设立合伙企业没有注册资本限额的规定,而设立公司却有资本限额的规定,有限公司的法定注册资本额为10万元—5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法定的注册资本额是1000万元。
公司是指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而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等等,而企业有广义的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企业包括公司,还包括其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比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等,狭义的企业只指后者。
(一)法律地位不同。企业是许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这种联合体将来很可能受合伙企业法调整。而公司是法人企业,规范的公司及母子公司关系应该受公司法调整。
(二)内涵不同。企业包含公司,但并非所有公司都要成立企业。企业有两种基本类型,其中从属联合企业中的母公司是公司,而在协作型联合企业中,不存在以谁为核心企业的问题,所有企业是平等关系,在的统一管理下活动。在后一种企业中,成员企业可能都是控股公司,都有自己的若干子公司,这种往往是强强联合。
(三)注册方式不同。公司既可以以自己为核心组成从属型联合企业或与其他公司一起组成协作型联合企业,也可以仅在母子公司范围内形成公司。组成企业须批准和登记。但公司本身只是履行公司法人登记手续。
(四)组织机构不同。企业的组织机构由章程(成员协商一致)决定,而公司的组织机构必须在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下由公司章程决定(需经股东会讨论通过)。
(五)管理的原则和依据不同。企业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是经成员企业讨论通过的章程决定的。公司是公司法人,它自身的经营与运作要符合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如果是成员,必须履行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作为从属型联合企业中的支配公司,又要承担起管理的重任。公司与利益的协调,与成员企业相互权利义务关系是立法和协议(章程)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六)和财务制度不同。企业并不是的纳税主体,但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法律后果由成员企业负连带(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与其他成员企业一样,开展经营活动,是的纳税主体。它对其他成员企业除另有约定外,不承担债务。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国企业立法比较滞后。的设立、成员关系的处理,母子公司的关系,企业的管理基本原则,的垄断,行政性公司等问题都缺乏法律的界定和规范。
企业包含公司和厂矿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盈利性机构,包括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等等。企业还有大有小,小到几个人的盈利机构也是企业,但不一定是公司,公司有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他们都有一定的注册资金底线。
所有的公司都有营业执照,企业就不一定了,有的企业没有营业执照。有些事业单位也属于企业。凡是公司肯定是企业,但企业未必就是公司。也就是说,一部分企业是非法人单位。而所有公司均为法人单位。
公司一般都是指规模比较小的企业,想叫公司,却因为规模上的问题暂时无法成为企业。
根据所有制形式不同,企业可以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三种形式。公司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属于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企业。
公司是企业的一种,另外还股份两合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另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公司债务仅以其持有的股份额为限承担的公司。有合伙企业、独资企业。
其共同点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的不同点公司有法人资格,承担有限,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相反没有法人资格,承担无限。
有限就以投资人出资额为限,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比如企业破产了,不会要求投资人的其他财产用来支付破产债务等,而无限就相反,倾家荡产也要追偿下去。
企业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具体表现为:
(1)是一种发挥群体优势、创造更大生产力、实现规模经济而形成的经济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在二个以上。
(2)的成员单位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和。的核心单位须是经济实体。及其他成员单位不因其中一个成员单位的经营活动而承担,有利于分散经营风险。
(3)管理机构或总公司(母公司)基于股权持有或协议约定,对成员单位的经营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协调,限度地提高效率和效益。这种管理和协调从本质上属于经济活动。成员单位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经营管理的性,但并不影响成员单位的法人地位。
企业在现代汉语中的基本用法,主要指的盈利性组织,并可进一步分为公司和非公司企业,后者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在20世纪后期大陆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以及信息技术领域新概念大量涌入的背景下,“企业”一词的用法有所变化,并不限于商业性或盈利组织。
单位一般是指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依法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
公司是指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根据现行公司法(2005),其主要形式为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企业是于企业家合一的实体,以追求利润化原则为目的。
三者都是团体,为服务。
不同的是目《中华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的不同,性质不同
法律分析:公司是指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根据现行公司法,其主要形式为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机构多(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指机关、团体、其他工作单位,或机关、团体的内部组织。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五)有公司住公司也可以是企业,是一个大于组织机构的活动群体.机构则是一个团体组成的为某种活动或其他项目而的组织。正规机构是有认证颁发的,有创办文件,手续等等。所。
法律依据:《中华公司法》 第七条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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