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课程的主要表现形式介2、制度风气层面,包括校训、校风、班风、学风等。绍如下:
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的区别(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的区别是什么)
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的区别(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的区别是什么)
(1)观念性隐性课程:包括隐藏于显性课程之中的意识形态,学校的校风、学风,有关与教师的教育理念、价值观、知识观、教学风格、教学指导思想等。
(2)物质性隐性课程:包括学校建筑、教室的布置、校园环境等。
(3)制度性隐性课程对于三者的关系而言,课程指导课程标准,课程标准指导教材的编订,反过来,课程标准是课程的的具体化,教材是课程标准的具体化。考生需要对这些内容进行详尽的理解,结合历年考题,多加练习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包括学校管理体制、学校组织机构、班级管理方式、班级运行方式。
(4)心理性隐性课程:主要包括学校人际关系状况,师生特有的心态、行为方式等。
隐性课程又叫“非正规课程”、潜在课程、隐蔽课程。隐性课程主要通过感染、暗示、同化、激励和心理调适等多种功能改变着学生的情绪与情感、行为规范和生活方式,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隐性课程和显性课程同属于课程的下位概念,从逻辑学上说,它们在内涵上应该是不相容的,在外延上两者之和应当等于课程概念的外延。从这一原则出发,我们不难发现,如果以学生获得的经验是学术性的或非学术性的来限定隐性课程和显性课程,其外延是相容的。
显性知识是能用文字和数字表达出来的,容易以硬数据的形式交流和共享,并且经编辑整理的程序或者普遍原则。特点存在于文档中、可编码的(Codified)、容易用文字的形式记录、容易转移。
学科课程也叫分科课程,是一种主张以学科为中心来编定的课程,以文化知识为基础,根据知识的逻辑体系,将所选出的知识组织为学科的课程。隐性知识是高度个性而且难于格式化的知识,包括主观的理解、直觉和预感。特点存在于人的头脑中、不可编码的(Uncodified)、很难用文字的形式记录、难于转移。
如果要联系当代人才要求的话,就是学生在毕业之后,不仅仅要有显性知识的储备,还有有能够快速2、分科课程VS综合课程吸纳隐性知识的能力。
根据课程的表现形式,课程可分为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
1、显性课程,即学校教育中有、有组织地实旌的正式的课程。显性课程也称公开课程,是指在学校情境中以直接的、明显的方式呈现的课程。显性课程的主要特征是性,这是区分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的主要标志。显性课程就是学校课程里开设的各种以明显的方式学习的课程。
1、课程体系是以科学逻辑组织的。隐性课程也称潜在课程、自发课程,是学校情境中以间接的、内隐的方式呈现的课程,如师生关系、校风、学风等。隐性课程是伴随着显性课程而生的,没有显性课程也就没有隐性课程。隐性课程就是师生之间各种融洽的关系,教师在品行上对学生的影响,班级的氛围对学生的影响等。
课程的表现形式
1、课程
具体内容包括每个层级学校教学科目的设置,确定这些科目的学科顺序,每个科目的课时分配,学年编制与学周安排。其中教学科目的设置是课程的首要问题。
课程标准是课程的具体化,是课程中每门学科以纲要的形式编定的,有关学科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它规定的是某个学科,具体学科的教学目的和任务,知识的范围,深度和难度,也就是说课程标准指导的是某一个学科教学相关的工作。
课程标准是对单个学科,例如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相关教学工作的指导,是教师进行备课,上课,评价学生的依据。
3、教材
教材是教师和学生据以进行教学活动的材料,包括教科书,讲义,讲授提纲,参考书,互动指导书以及各种视听材料,其中教科书和讲义是教材的主体部分。
完整的教育课程,应当包括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隐性课程和显性课程是按其存在与起作用的方式不同而划分的。如果说显性课程的存在和作用方式是外显的、露的,那么隐性课程则是内隐的、潜藏的。前者是以课程、教学大纲、教材形式明确陈述的课程;后者则是以教育的物质环境、精神氛围等方式存在的,未明确陈述的课程;前者是通过学生有意识的特定的心理反映起作用的,后者则是通过学生无意识、非特定的心理反映影响学生的。
结构化的课程中的整体性可以从两方面理解:一是结构性课程体系是综合了学科发展、和学习者诸多要求而构成的课程体系,其形成的过程也是它自身整体性不断增加的过程;二是对于学习者而言,接受结构化知识系统的训练,终使自身的素质结构呈现整体性。这种整体性是课程结构要素的统一和儿童认识的统一,同时又是教师、学生和教材的统一,是学习主体和情景的统一。隐性课程又叫“非正规课程”、潜在课程、隐蔽课程。隐性课程主要通过感染、暗示、同化、激励和心理调适等多种功能改变着学生的情绪与情感、行为规范和生活方式,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3、空无课程:这是1979年,美国美学教育家、课程论专家埃利奥特W艾斯纳提出,包括两个维度:一个是学校应该重视却忽视的智力过程,另一个是学校课程中应该有却没有的内容和科目。即被学校和在课程变革过程中有意或无意排除于学校课程体系之外的课程。(1)观念性隐性课程:包括隐藏于显性课程之中的意识形态,学校的校风、学风,有关与教师的教育理念、价值观、知识观、教学风格、教学指导思想等。
(2)物质性隐性课程:包括学校建筑、教室的布置、校园环境等。
(3)制度性隐性课程:包括学校管理体制、学校组织机构、班级管理方式、班级运行方式。
(4)心理性隐4、实施的课程(executed curriculum):是由教师建构内容、提供信息和描述学生应该解决的问题的方式所构成。性课程:主要包括学校人际关系状况,师生特有的心态、行为方式等。
按照课程的表现形态划分,课程可以划分为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这两种在性质和功能上都不同的课程类型。
显性课程亦称“正式课程”或“正规课程”。显性课程是相对于“隐性课程”而言的,是指在学校课程体系中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标而设计的具有实际形态并以外显方式出现的课程,是按照预先编订课程表实施的有目的、有、有组织的活动。其主导价值在于教育目标明确,对学生的发展能够产生直接的影响。
隐性课程又叫“非正规课程”、潜在课程、隐蔽课程。隐性课程主要通过感染、暗示、同化、激励和心理调适等多种功能改变着学生的情绪但不能因此把隐性课程范围任意扩大,认为它无所不在,以致把教育活动以外的自发的环境因素也作为隐性课程看。隐性课程作为课程只存在于有目的的教育领域。当然,也不能把隐性课程看作只存在于课外“非正规”、“非”的学习中,或仅仅局限于学校范围之内。在有的、正规的课堂教学中也存在隐性课程,这就是潜藏在教材、教学活动方式、师生关系、课堂气氛中的文化价值、态度、习惯等,同时隐性课程也存在于校外的教育活动中。科尔伯格认为“家庭、学校和广大的道德气氛”也是“潜在课程”。与情感、行为规范和生活方式,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是同一课程范畴的两个部分。两者在学校教育中可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两者间呈复杂的关系。有的隐性课程相对于显性课程,有的隐性课程与显性课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从隐性课程隐藏的层面看,隐性课程可分为隐藏在教科书中的、隐藏在教学活动中的和教学活动之外的隐性课程。其中教学活动中的隐性课程又包括课堂教学中和课堂教学外的隐性课程两个层面。
隐性课程与学科课程、活动课程、、地区和校本课程等也呈部分重合交叉的关系。也就是说,在学科课程、活动课程、、地区和校本课程中,既存在显性课程成分,又存在隐性课程成分。
课程的分类:1、根据内容属性,分为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2、根据组织方式,分为分科课程和综合课程;3、根据设计开发主体,分为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4、根据课程任务,分为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5、根据课程呈现方式,分为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6、2、隐性课程,即学生在学学习环境中(包括物质环境、环境和文化体系)所学习到的非预期或非性的知识、价值观念、规范和态度。根据实施要求,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
课程是对教育的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活动方式的规划和设计,是教学、教学大纲等诸多方面实施过程的总和。
广义的课程是指学校为实现培养目标而选择的教育内1、学科课程VS经验课程容及其进程的总和,它包括学校老师所的各门学科和有目的、有的教育活动。
潜在课程是指在课程方案和学校中没有明隐性课程是学校或学校以外的教育环境中产生的某些结果或副产品,特别是那些学生已经学到,并未公开宣称为有意生的学习状态。确规定的教育实践和结果。
所有学校都存在的三种课程:
1、显性课程:指的是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标而正式列入学校教学的各门学科以及有目的、有组织的课外活动。
2、潜在课程:指在课程方案和学校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教育实践和结果,三是广域课程(Broad Curriculum),就是合并数门相邻学科的教学内容而形成的综合性课程。但属于学校教育经常而有效的组成部分,可以看成是隐含的、非的、不明确或未被认识到的课程。
课程主要内容:
2、学校、班级中长期形成的制度与非制度文化的影响,如学校与班级的传统、风气、舆论、仪式、规章制度等。
3、学校物质环境所构成的物质文化的影响,如学校建筑、校园环境、教室布置等。
艾斯纳提出的课程类型包括显性课程、隐性课程、悬缺课程。
美国斯坦福大学的艾斯纳从课程的功能出发提出以下三种类型的课程:
3悬缺课程,即学校应该提供却没有提供的学习经验,是存在于“理想的课程”和“实际的课程”之间的基础型课程主要培养的学生的基础能力,比如:“三基”(读写算)的能力。流失的课程。
艾斯纳,美国美术教育家、课程论学者,美国斯坦福大学艺术与教育,曾任美国国立艺术教育协会会长。早年毕业于显性课程也叫显在课程、正规课程、课程,指的是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标而正式列入学校教学的各门学科以及有目的、有组织的课外活动。显性课程特征之一就是性。芝加哥大学设计学院,在艺术上颇具造诣,后入研究所专攻教育并获博士学位。
艾斯纳在自己的研究中,对仅仅强调以儿童自我表现和创造力培养为目标的艺术教育发起了猛烈的进攻。他积极倡导一种立足于教材的结构课程思想。他本人及其学生努力为这种立足于教材的艺术教育制定一个在理论上站得住脚的课程结构。
艾斯纳在1969年及1972年先后发表了其美术教育的哲学主张。其哲学主张为:
,美术教育的主要价值在于它对个人经验的独献;第二,美术能力非自然成长的结果,而是学习的结果;第三,有益的美术学习领域为:创作、批评与文化;第四,良好课程的设计(包括目标、内容、学习活动及材料。的拟订)是美术教育收效的必备条件;第五,评量作品有助于老师及学生了解他们的学习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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