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教育厅出台《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改革实施方案》,对普通高校招生制度进行全面改革。本次改革旨在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进一步优化人才选拔机制。
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改革再出发
改革亮点
优化选考科目:新增历史科目为选考科目,调整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为必考科目。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和特长选择选考科目,进一步提升选考科目与学生未来专业发展的关联度。 综合素质评价:建立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将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身心健康、社会实践、艺术体育等方面综合评价纳入招生录取过程。 多元录取方式:增加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艺术团(队)录取、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等多元录取方式,为不同类型、不同特质的学生提供更多升学途径。 建立分类考试:将高考分为学术水平合格考试和应用技能水平考试。学术水平合格考试以学科核心素养为重点,应用技能水平考试突出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 完善招生公平公正:坚持阳光招生,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招生纪律监督,确保招生过程规范有序。
实施效果
本次改革将对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产生深远影响。
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优化选考科目,让学生有更多选择空间,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和动力。 促进综合素质发展:通过综合素质评价,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培养他们的思想品德和社会责任感。 拓宽升学渠道:多元录取方式的增加,为特长生、技能型人才等不同类型学生提供更多升学机会。 提高录取质量:通过分类考试和综合评价,更加科学、合理地选拔人才,提升高校招生质量。 促进教育公平:完善招生公平公正,保障每一位学生都有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 836084111@qq.com 邮箱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