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在受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的期间为:,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二十四个月。 受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公职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在受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行为的,期满后,由决定机关解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解除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法律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三条 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包括、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开除。受的期限为:,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24个月。其他处理包括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等方面的资格。取消相关资格的处理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是员的,同时给予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五条教师违反师德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对主动承认错误、停止违反师德行为并退出违规所得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符合前述情形免予的教师,应由所在学校对其作出相应处理。
学校处理教师的依据(学校教师处罚条例)
学校处理教师的依据(学校教师处罚条例)
学校处理教师的依据(学校教师处罚条例)
法律分析:(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权威、违背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五)、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七)与学生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六条给予教师处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行为。
(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十一)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第四条 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如下: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权威、违背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五)、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七)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行为。
(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十一)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法律分析:当教师对学校的处理决定不服时,可以向所在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处理决定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教师的申诉后,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在具体处理上,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就教师的申诉情况进行调查,广泛听取学校、其他教师以及申诉的教师本人的意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教师法和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教师法》 第三十九条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三)开除,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门备案。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一、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怎么处理
(3)开除,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1、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方法如下:
(1)和记过,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门决定;
(2)降低岗位等级或,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
(4)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
其他处理包括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等方面的资格。取消相关资格的处理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
教师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有哪些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权威、违背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3、通过课堂、、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信息、不良信息。
法律分析:1、学校不是机关,不具有行政处罚权。
>2、罚款只能由机关依法作出,学校只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的机构,无权对学生作出罚款的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给予教师,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法律规定给予教师按照以下权限决定:(一)和记过,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门备案。(二)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三)开除,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门备案。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期限及救济途径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 给予教师按照以下权限决定:(一)和记过,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门备案。(二)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三)开除,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门决定并(九)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门备案。
法律分析:根据发布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其中详细规定了教师应遵守的行为准则,以及怎样的行为属于违反了职业道德的行为,也细致规定了处理 的办法,包括、记过等,如果涉嫌犯罪,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条 给予教师处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二)降低岗(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薪行为。位等级或,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四)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等方面资格的其他处理,按照管理权限,由教师所在学校或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作出决定
第八条 处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期限及申诉途径等内容。
(八)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弄虚作。【】:D
《中华教师法》第39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30日内,作出处理。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按照:
1、和记过,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门备案。
2、降低岗位等级或,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3、开第六条 给予教师处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除,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门备案。
4、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等方面资格的其他处理,按照管理权限,由教师所在学校或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作出决定。
5、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本办法所称处理包括和其他处理。包括、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开除。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期限为24个月。是员的,同时给予纪。、申报人才等方面的资格。
6、教师受到的,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教师受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依据《中华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7、教师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依据《事业单位暂行规定》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以上。其中,被依法判处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教师受到或者故意犯罪受到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所指的中小学教师不包括特殊教育机构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特殊教育机构、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一)和记过,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门备案。2、和记过,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门备案。
3、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公办学校教师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门决定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
全体教师应认识到教师要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师的言传身教胜似一切高谈阔论,所以教师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在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努力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前款所称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本办法所称包括、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第五条 学校及学校主管门发现教师存在违反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于拟给予降低岗位等级以上的,教师要求听证的,拟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听证。聘用合同。其中,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学校及学校主管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八)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弄虚作。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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