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海南省教育新发布消息 海南省教育厅发布最新消息

中专问答 2024-11-18 10:10:39

海南中考政策解读

法律分析:,根据关于“属地招生”要求,充分考虑我省普通高中资源尤其是优质高中分布不均衡的实际情况,明确“自2022年起,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统招招生范围调整为以学校所在地市县为主,辐射其他或临近市县,并倾斜支持普通高中学位紧缺的市县、少数民族市县、教育基础薄弱市县。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统招分配由省教育厅根据上述原则制定分配方案。其中,国兴中学作为省属民族中学,其招生范围和政策暂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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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为保障教育公平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明确“自2022年起,学籍与户籍不一致的考生,若选择报考户籍地的普通高中,可享受户籍地考生同等待遇。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海南华侨中学(部分)除特长生和自主招生等以外分配到市县的统招,招收对象为具有该市县户籍并在该市县初中学校九年级有学籍且在九年级就读满一年的应届生,或非该市县户籍但在该市县初中学校有三年学籍且就读满三年的应届生。”

第三,对“指标到校”政策进行调整优化,明确“从2022年起,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分配到学校所在地市县的招生,其用于‘指标到校’的比例不低于50%”,明确“自2022年起,有条件的市县(单位)应取消对‘指标到校’录取的户籍要求,暂不具备条件的市县(单位)应逐年放宽对‘指标到校’的户籍要求”。

《意见》同时明确今年中招政策,其中有多项新变化:海南华侨中学面向全省招生的和申请部分在第二批次录取的“省一级学校”不再安排在B段录取。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B段预留的5%面向全省招生,不再分配到各市县(单位);自2022年起,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统招招生范围调整为以学校所在地市县为主,辐射其他或临近市县,并倾斜支持普通高中学位紧缺的市县、少数民族市县、教育基础薄弱市县。

法律依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一、招生机构及职责 2021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进一步实行统筹协调、权力下放、分级管理、各负其责。

成立海南省中招工作小组,下设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中招办”),主要负责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与实施细则;负责统一组织开展报名、命题、制卷、考试、评卷、成绩发布等工作;负责管理全省中招数据库,公布招生、录取分数线和录取结果;负责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含部分市县、单位所属学校面向全省招生的)、有关高校、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录取审核工作;指导协调各市县(单位)中招办和各招生学校的招生工作。省中招办设在省考试局。

各市县(单位)相应成立中招工作小组及其中招办公室,负责制定本市县(单位)中招工作实施方案;负责组织指导学校建立本市县(单位)考生的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具体组织报名、填报志愿、各科目考试和考查;核查学生户籍和学籍等信息;使用全省统一的中招数据库,做好本市县(单位)各类学校的录取工作;按省中招办要求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有关高校、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校或附属中学的招生工作。

各初中学校设立学生升学指导办公室,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招生宣传,对初中毕业生进行升学指导,初中毕业生准确定位未来发展方向,根据自身实际合理填报志愿。

2021海南高考新政策

法律分析:新高考录取实行“两依据、一参考”方式,即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从2020年起,海南省取消文理分科考试,高考录取总成绩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思想、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选择3科,即“6选3”模式)成绩组成,以标准分呈现。在“6选3”模式下,会产生20种学科排列组合方案。很多学生因此面临着选科困扰。很多人不知道应该选择什么科目,才能在考试中发挥得更好,更有利于未来的就业发展。

法律依据:《部署各地加强高考服务保障提醒广大考生做好考前准备》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 一要了解并熟知《考生须知》,严格遵守考试规定,提前准备并携带好有关证件以及必备的考试用具。二要提前了解考场防疫措施、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准备好合规的防疫物品,并做好赴考途中的个人防护。三要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仔细核实确认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考虑体温检测等因素,预留足够赴考时间。

海南2022年中招方案这些调整你应该关注!

政策公告原文:《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2021年5月,按照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要求,省教育厅研究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并提前发布了2022年后中招政策的调整方向。

近日,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强调普通高中要“确保按照有关规定如期全面实现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日前,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对今年的中招工作进行部署,全面落实既定政策。

快来看看几个重点关注↓↓↓

关注一:原始分总分增加到0分

根据文件,今年中考,语文、数学、英语每科的卷面满分为12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每科的卷面满分为100分,体育与健康科目满分为50分。

各考试科目原始分总分从890分增加到0分,由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8个考试科目原始分与生物、地理2个考试科目原始分的50%相加而成。

关注二: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招生范围和对象按2021年发布政策调整

文件明确,除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实验班、中外合作普通高际班、课程班、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可面向全省招生外,市县所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只在属地范围内招生。

除公费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其他原则上在审批地招生,如在审批地生源不足,经省中招办批准后,可跨区域招生。

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地区,由省教育厅根据这些地区的申请,统筹调配省域内学位资源,合理安排跨区域招生。

值得注意的是,为落实2021年提前发布的政策调整,从今年开始,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除自主招生等以外的市县统招,招收对象为有该市县户籍并在该市县初中学校九年级有学籍且在九年级就读满一年的应届生,或非该市县户籍但在该市县初中学校有三年学籍且就读满三年的应届生。

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将单列,招收不符合以上条件以及户籍在我省的外省学籍应届生。

海南省国兴中学作为省属民族中学,招生范围和政策暂不作调整。

关注三:逐年放宽对“指标到校”的户籍要求

文件规定,各市县的“省一级学校”和其他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占本校除自主招生等以外的招生的比例不得低于50%。“指标到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高于录取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90%。这与往年没有变化。

文件明确,“指标到校”招录对象为填报了招生学校志愿,且初中阶段均在其初中毕业学校就读,并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有条件的市县应取消对“指标到校”录取的户籍要求,暂不具备条件的市县应逐年放宽对“指标到校”录取的户籍要求。从2023年起,对“指标到校”录取有户籍要求的市县都应取消户籍要求。

此外,按照2021年提前发布的政策调整,文件明确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分配到学校所在地市县的招生,用于“指标到校”的比例不低于50%。该“指标到校”由学校所在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纳入该市县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中合理分配。

关注四:同一市县学校自主招生考试一般在同天进行

今年我省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要求各校自主招生比例不得超过学校总招生的10%,其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规模控制在总招生的6%以内。自主招生要面向有创新潜质、学科专长、体育或艺术特长的初中毕业生。

为提高自主招生的录取率,今年我省自主招生考试时间明确为5月中下旬,同一市县的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考试一般应在同一天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市县统筹确定,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按照所在地市县确定的时间进行。

此外,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和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单位)要加强学龄人口变化监测,综合考虑本地初中毕业生数量、普通高中教育总体资源、学校办学实际等因素,科学编制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地区要从生源规模实际出发,尽快新建或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扩大本地学位资源供给,满足当地学生就读普通高中的需求。

注:

厅直属学校为:海南中学、海南省国兴中学、海南省农垦中学、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为: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附属中学。

海南高考政策,怎样才能在海南高考

法律分析:如果是海南省户口考生参加高考,可以在海南省报名且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如果是外地考生,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二)外省户口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以下简称:“异地高考”)的报名条件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满6年;本人初一到高三年级在我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6年,同时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保险)满6年,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以下简称:“异地高考3个6”报考条件)

2.考生本人小学一年级到高三年级在我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满12年,同时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且就读期间连续居住满12年,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且不受报考批次限制。(以下简称:“异地高考2个12”报考条件)

3.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本人初中阶段在我省学校就读并毕业,参加我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满3年,同时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保险)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原本科B批及高职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异地高考3个3”报考条件)

4.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本人在我省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经历,并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书,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本省的高职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异地高考3个有”报考条件)

“异地高考”的考生及法定监护人在我省的居住时间和考生在我省的就读时间从2021年8月31日往前推算;考生法定监护人在我省参加保险的时间从2020年12月31日往前推算。

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而不符合以上第(一)款1至4项之一,但符合第(二)款异地高考报名条件中1至2项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参照异地高考相应政策报考。

2021年上半年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号)要求,现就我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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