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遏止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呼声很高,各级门也一再强调禁止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但此类却屡有发生。小学生正处在成长阶段,因为他们特有的身心特点,有一些错误的认识和不当的行为在所难免,纠正这些认识和行为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怎样纠正,教育是否需要惩罚,哪些惩罚是可取的,怎样才能掌握好“惩罚”的分寸与尺度等问题,确实是需要我们认真反思的。
私立学校如何体罚学生_私立学校体罚学生方式有哪些
私立学校如何体罚学生_私立学校体罚学生方式有哪些
心理学家也研究表明,适度的惩罚可以使人产生适度的紧张不安感,激发人的学习、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美国最有影响力的教育家和儿童学家詹姆斯.多布森说:“许多犯罪的人,正是教师从未严格要求学生、制止学生的不良行为、教会学生控制自己冲动的结果”,同时主张“有分寸地惩罚一下孩子会收到令人满意的效果。”同样,韩国的教育人力资源部在2002年6月公布了一项方案:“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教师可给予一定程度的惩罚”,且明确规定了惩罚的程度、方式。澳洲一家私立学校,对学生要求非常严格,比如早晨几点起床,一定要把被子叠好,然后进行检查。若发现三次没叠好被子,周六就会没有放,让到农场劳动去。这就是一种惩罚,不要以为惩罚就是打。
惩罚固然可以对儿童的健康成长起到一定的约束和促进作用,但我们在运用惩罚这种教育方法时,应注意适时、适度、适人、方式多样,要以不损害受罚者身心健康为原则。所谓“适时”就是指惩罚应是及时的,不应事后抓住错误不放,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适度”就是指惩罚的程度应适宜,不能过重,也不能草率处置,敷衍了事;“适人”即针对不同学生的特点,实施不同的惩罚方式或程度;“方式多样”是指惩罚不能只以身心受到压抑为主要形式,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要讲究惩罚的艺术。如的解剖学专家、诺贝尔医学和生理学奖获得者麦克劳德上小学时因为好奇误杀家的爱犬,对他的惩罚却是让他画一幅人体骨骼图和血液循环图。正是这位艺术的惩罚,才造就了麦克劳德的终生成就。
上海市教科所法律博士谭晓玉说:“惩罚权是一种权力而非权利,是教师用于惩罚违反学校学习生活规范的学生的权利,针对的是学生违反规范的行为,是基于教师职业地位而拥有的一种强制性权力,它来源于教师的教育权力,是维持教育教学活动正常秩序、保证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的权力,也是教师职业权利之一。”惩罚手段虽可运用,但需慎重,要讲究惩罚的艺术,因此我们认为使用惩罚一定要慎之又慎,一般不可滥用。同时我们也呼吁各界能正确看待惩罚,尤其是家长和媒体。我们也呼吁教育主管部门能出台有关惩罚的具体办法或规定,能使惩罚在成为一种有效的教育手段的同时,使它也得到一定的规范,使教师在实施惩罚时有法可依,真正发挥惩罚的积极作用,抵消其不良影响。
近几年,遏止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呼声很高,各级门也一再强调禁止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但此类却屡有发生。小学生正处在成长阶段,因为他们特有的身心特点,有一些错误的认识和不当的行为在所难免,纠正这些认识和行为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怎样纠正,教育是否需要惩罚,哪些惩罚是可取的,怎样才能掌握好“惩罚”的分寸与尺度等问题,确实是需要我们认真反思的。
心理学家也研究表明,适度的惩罚可以使人产生适度的紧张不安感,激发人的学习、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
二、充分备好堂课,来个开门红,让学生赞赏不绝,你的教学威望马上树立起来。
三、课堂管理严格,敢管,会管,学生心服口服。
斗转星移。 、这招可以对付提问很无厘头的学生。他们往往会一本正经地举手提出或回答问题。但是说话却是无厘头的, 引起学生哄笑、 这个时候。就要使出这招斗转星移、 用同样无厘头的模式反击他。
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惩罚绝不等于体罚,更不是伤害,不是心理虐待、,让你觉得难堪,打击你的自信心。惩罚是个双刃剑,是一种危险的、高难度的教育技巧,弄不好会伤害人。我认为越要惩罚,越要尊重。
现在中小学普遍提倡“赏识”教育,认为好孩子是“夸”出来的。用鼓励的方式培养孩子的自信固然是一种方式,然而,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对此也提出了另一种看法。他认为,我们在提倡表扬、奖励、赏识的同时,不应该忽视“惩罚”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惩罚也需要尊重与信任。
惩罚有几个观点,惩罚绝不等于体罚,更不是伤害,不是心理虐待、,让你觉得难堪,打击你的自信心。惩罚是个双刃剑,是一种危险的、高难度的教育技巧。这一点必须意识到,弄不好会伤害人,必须要因人而异、适度。我认为越要惩罚,越要尊重。
并不只有赞赏才能给予孩子自尊与自信,惩罚更需要尊重与信任,要特别小心地为对方着想,要顾及对方的承受力、尊严,不要让对方难堪。教育的前提是了解,了解的前提是尊重,不能把孩子的特点当缺点。让孩子为自己的过失负责。
们说教育的核心是培养一种健康的人格。人格的核心是自信,自信表现为人的一种自我概念,其实每个人都是按照你认为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其实,当一个人知道自己犯错的时候,内心都有一种要接受惩罚的准备,这是一种心理需求。为自己的愧疚承担,取得心理平衡。只有那些年纪很小的孩子,或是化程度比较低的人,才会选择逃避。回想我们自己长大的过程,一定有一些惩罚是让自己终生难忘的。一般来说,孩子犯错的时候,恰恰是教育的良机,因为内疚和不安会使他急于求助,而此时明白的道理可能使他刻骨铭心。在生活着
。这种自我概念形成的关键时期,是在10岁左右。这个时候,最可怕的是让孩子形成一个消极的自我概念,认为我是坏孩子,我是笨孩子,我是不被喜欢的。但我们现在的教育,恰恰没有足够重视这点。
教育不是改造人,是唤醒人,唤醒人内心中沉睡的巨人。当一个孩子犯了错,要惩罚他,首先要肯定他是一个好孩子,再指出他的错误。比如,对他说你确实很,但是今天这件事,你伤害了别人,你是怎么想的,你怎么办……惩罚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和目的,应该是让孩子为自己的过失负责。举一个例子吧。有一个12岁的少年,在院子里踢足球,把邻居家的玻璃踢碎了。邻居说,我这块玻璃是好玻璃,12.5美元买的,你赔。这是在1920年,12.5美元可以买125只鸡。这个孩子没办法,回家找爸爸。爸爸问玻璃是你踢碎的吗?孩子说是。爸爸说,那你就赔吧,你踢碎的你就赔。没有钱,我借给你,一年后还。在接下来的一年里,这个孩子擦皮鞋、送报纸、打工挣钱,挣回了12.5美元还给父亲。这个孩子长大后成了美国的,就是。这是他在回忆录中写到的一个故事,他说正是通过这样一件事让我懂得了什么是,那就是为自己的过失负责。 而我们的父母常常剥夺孩子承担的机会。比如孩子打碎了别人的玻璃,最常见的,就是让孩子道个歉,然后说走吧,回家写作业去。都是父母留下来处理,父母掏钱赔。甚至最典型的,小孩子摔倒了,家长跺脚,真讨厌,都是地不好,把我们弄倒了。上学的书包都是父母或奶奶收拾,什么东西没带,孩子就怪“都是奶奶不好”,奶奶也说,“是我老糊涂了,不怪我孙子”。 现在总说孩子没有心,实际上,很多时候是父母从小就剥夺了孩子为自己承担的机会。父母包办得越多,孩子的能力越,这样的事情现在太多了。学校里,老师也包办代替,像少先队活动,不少都是老师策划组织转变教育观念,让孩子感到,一个能承担的人,才是现代人。
孩子是在体验中长大的,不是在说教中长大的。一位教育学家曾经说过教育有一个原则,孩子进一步,大人就退一步,凡是孩子自己能做的,大人就不要替他去做。教育本就是十八般武艺。
一个博士找到孙云晓,说儿子没有心,小黄帽一个学期丢了8个。孙云晓问,你是不是丢一个给买一个?他说是啊。孙云晓说你这样下去,孩子没法有心,他无所谓啊,丢了马上买新的,有什么可着急的。那怎么办呢?孙云晓说,他要是再丢了,让他自己找去,找不到,那就第二天光着脑袋去上学。那被老师批评怎么办?对呀,就是要让他受批评。然后呢?然后,用他自己的零花钱去买新的小黄帽。没有零花钱,就取消他一个最喜欢的项目,比如第二天要去麦当劳,那就不能去,因为那个钱要用来买帽子。这样孩子才可能知道珍惜。
教育本就是十八般武艺,表扬批评奖励惩罚,什么都应该有。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一种虚弱的教育、脆弱的教育、不负的教育。教育的秘诀是真爱。不是爱,把人家不需要的爱强加给别人,是;溺爱不是爱,溺爱对人是不尊重,明明你行我觉得你不行。在信任了解的基础上,给孩子充分的成长空间,其实孩子就是在磕磕碰碰中长大的。要相信,孩子的能力,永远超出大人的想像。
对学生的微小进步采用积极适度地激励它比用斥责的方法有效十倍、百倍。教育就应遵循规律、顺乎自然,尊重人性的特点,耐心细致的启发教育,才能唤起学生的自尊,启发学生反省悔悟
抓住一个无理取闹的典型的学生,只要确信老师自己没有任何过错。可以和他们明明白白斗一次,想办法赢了他。我相信这能够起到“杀一儆百”的震慑作用,能够迅速树立起来教师的威信。
教育我们说:枪杆子里出政权
虽然体罚学生是不对的 甚至是犯法的 但有的学生缺少起码的自制力。。。 那也就没办法了
学生是弹簧 你弱他就强 你强他就弱~
可以 学看你的问题,老师也不得已为之校的处罚没有法律依据。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
上课睡觉不应该啊,跑几圈脑子就清醒没错啊,
算 的,这只是违法(不构成犯罪),违反了青少年保种情况可以他
这完全违反了青少年保。
严肃的说,是不符合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体罚是不行的,但是用尺子打手心不是特别重的话应该是可以的,因为做错事还是需要惩戒的。
这个教师的做法当然是不合法的,法律有明确规定是不能体罚学生的。
这个话题争议性比较强。但是我个人认为这样的做法还是比较合理的。因为古代就有这样的做法惩罚学生,其实她也并不是真正的去打,只是小小的惩戒而已。
不合法,而且也伤害到了这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同时这也属于体罚学生,而且这也是法律严厉禁止的。
不合法。根据我国的教育法新出的规定,对待学生不能体罚,要遵从合法性告他,只要老师,就不能、教育性教育学生。
《中华未成年人保》、《教师法》都涉及违反,具体条款请参照详细描述对号入座。希望能帮到你
《中华未成年人保》
青少年保任何学校的老师都不能体罚学生,可以向上一级反映情况,如果有证据可以他,我猜的
你好,现在的义务教育是针对公办学校而言的,体罚学生不管,可以去报案,
应该可以把
其实最喜欢体罚学生的英国人,伊顿公学之类的老牌公立学校至今还有打,而且是在大礼堂当一、管理学生。首先要爱学生,学生心存感恩,才情愿接受你所管。着全体师生的面,脱得、、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只剩打。
只要体罚就违法,轻则违反《未成年人保》和《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则违反《刑法》,要判刑的一般是放学后留校,或者额外劳动之类的。也有比较恶搞的,比如两个中学男生打架,结果被罚在场上手拉手示众,连续一星期……。
妈 的杂碎老师, 告他
不能,老师体罚学生属于犯法的行为,可以让学生去扫一下地或者擦黑板,这都不算体罚
我觉得适当的体罚还是可以的,但是不能超过限度,不伤害孩子身体的体罚心灵就不算是犯罪。
我觉得可以适当的去体罚法律分析:教育机构对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保障在校的未成年学生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它包括外来的非法侵害和学校本身不良教学的侵害,也就是说应尽到自己的注意义务。在校学生有违学校纪律时,学校和老师应采取正确的方法予以教育、,并禁止用一切非法的手段来予以解决。学校教师或其他体罚学生,学校应当承担相应,但是不能特别的;没有给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的,对孩子的身体健康也没有多少影响的。
法律分析:1、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提讼。 2、学校、、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
法律依据:《中华治安管理处罚法 》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未成年人保》
第六条 保护未成年人,是机关、武装力量、政、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组织、不合法,因为有明确规定,不得体罚学生。不能用打学生来替代耐心的教育。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
第四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提讼。
第四十八条 学校、、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 836084111@qq.com 邮箱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