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
师范院校的音乐专业(师范院校音乐专业怎么考)
师范院校的音乐专业(师范院校音乐专业怎么考)
音乐学院前身为湖南文艺学院,始建于1958年。学院下设音乐教育系、表演系、舞蹈系、音乐研究所,现有教职工100人,其中12人,副2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6人。学院占地30余亩,建筑面积1800m2,拥有综合教学楼2栋、大小排练演出厅各1个、专用琴房200多间,还有先进的录音室、MIDI室、多媒体教室、电钢琴室、数码钢琴室。师资力量、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居国内同类院系前列。
学院经过多年积累,确定音乐教育学、作曲技术理论、民族音乐学、音乐史论与表演学作为重点建设学科方向。学院具有音乐学专业和音乐教学论专业方向硕士学位授予权。“十五”期间,承担或参与艺术教育、音乐教育政策法规起草工作5项,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20余项,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专著38部、教材40余种。学院与日本、美国、法国、英国及国内10余所专业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2001年9月被确立为“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湖南省大学生文工团、湖南省预备役师文工团均设我院。
学院目前有本科生近800人,研究生近200人。学院倡导教学改革,注重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力求培养一专多能,具有竞争力的音乐人才。“十五”期间,我院师生在各级各类演出比赛中有220人次获奖。如全国首届“珠江钢琴杯”高师音乐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我院有三位学生分获2项全能二等奖,1项单项一等奖,1项单项二等奖;第34届法国手风琴比赛中,我院参赛队获金杯奖1项,奖6项,银牌奖2项。2004年,我院学生江炜、谢静波获第二届全国校园歌手大赛专业组金奖和原创歌曲奖。所培养的人才中有全国歌唱家李谷一,作曲家王佑贵。已培养的4000多名毕业生中大多数已成为音乐教育、表演专业人才和各级各类学校音乐骨干教师。
音乐学专业
四年制本科。开设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基础和声、音乐史、外国音乐史、舞蹈与形体、基础声乐、基础钢琴、基础器乐、钢琴配弹、音乐教学法、教育实习等必修课程。主要培养高等和中等学校音乐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音乐表演专业
四年制本科。开设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基础和声、歌曲写作与作品分析、合唱与指挥、音乐欣赏、音乐史、外国音乐史、乐器法常识、曲艺常识、表演与台词、化妆、形体训练、艺术实践等必修课程。本专业设有音响导演方向。主要培养舞台表演、音乐编导及音乐制作人才。
舞蹈学专业
四年制本科。开设舞蹈基训、古典舞、现代舞、民族民间舞、舞蹈艺术概论、舞蹈编导、舞蹈美学、基础乐理、基础钢琴、视唱练耳、人体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艺术实践等必修课程。主要培养舞蹈表演、教学专业人才和其他行业舞蹈文艺人才。
联系电话:0731-8838506
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前身为湖南文艺学院,始建于1958年。学院下设音乐教育系、表演系、舞蹈系、音乐研究所,现有教职工100人,其中12人,副2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6人。学院占地30余亩,建筑面积1800m2,拥有综合教学楼2栋、大小排练演出厅各1个、专用琴房200多间,还有先进的录音室、MIDI室、多媒体教室、电钢琴室、数码钢琴室。师资力量、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居国内同类院系前列。
学院经过多年积累,确定音乐教育学、作曲技术理论、民族音乐学、音乐史论与表演学作为重点建设学科方向。学院具有音乐学专业和音乐教学论专业方向硕士学位授予权。“十五”期间,承担或参与艺术教育、音乐教育政策法规起草工作5项,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20余项,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专著38部、教材40余种。学院与日本、美国、法国、英国及国内10余所专业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2001年9月被确立为“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湖南省大学生文工团、湖南省预备役师文工团均设我院。
学院目前有本科生近800人,研究生近200人。学院倡导教学改革,注重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力求培养一专多能,具有竞争力的音乐人才。“十五”期间,我院师生在各级各类演出比赛中有220人次获奖。如全国首届“珠江钢琴杯”高师音乐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我院有三位学生分获2项全能二等奖,1项单项一等奖,1项单项二等奖;第34届法国手风琴比赛中,我院参赛队获金杯奖1项,奖6项,银牌奖2项。2004年,我院学生江炜、谢静波获第二届全国校园歌手大赛专业组金奖和原创歌曲奖。所培养的人才中有全国歌唱家李谷一,作曲家王佑贵。已培养的4000多名毕业生中大多数已成为音乐教育、表演专业人才和各级各类学校音乐骨干教师。
音乐学专业
四年制本科。开设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基础和声、音乐史、外国音乐史、舞蹈与形体、基础声乐、基础钢琴、基础器乐、钢琴配弹、音乐教学法、教育实习等必修课程。主要培养高等和中等学校音乐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音乐表演专业
四年制本科。开设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基础和声、歌曲写作与作品分析、合唱与指挥、音乐欣赏、音乐史、外国音乐史、乐器法常识、曲艺常识、表演与台词、化妆、形体训练、艺术实践等必修课程。本专业设有音响导演方向。主要培养舞台表演、音乐编导及音乐制作人才。
舞蹈学专业
四年制本科。开设舞蹈基训、古典舞、现代舞、民族民间舞、舞蹈艺术概论、舞蹈编导、舞蹈美学、基础乐理、基础钢琴、视唱练耳、人体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艺术实践等必修课程。主要培养舞蹈表演、教学专业人才和其他行业舞蹈文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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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类音乐专业的学校有:首都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 扩展资料 音乐专业是研究音乐的所有理论学科的总称;音乐专业在不同时期的研究对象和侧重点是不同的,音乐专业除了基本的研究对象外,还研究历史和一切个人和民族的音乐行为,即音乐的'生理行为、创造行为、表演行为、审美行为、接受行为、和学习行为。音乐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史论、音乐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音乐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音乐研究、教学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前身为湖南文艺学院,始建于1958年。学院下设音乐教育系、表演系、舞蹈系、音乐研究所,现有教职工100人,其中12人,副2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6人。学院占地30余亩,建筑面积1800m2,拥有综合教学楼2栋、大小排练演出厅各1个、专用琴房200多间,还有先进的录音室、MIDI室、多媒体教室、电钢琴室、数码钢琴室。师资力量、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居国内同类院系前列。
学院经过多年积累,确定音乐教育学、作曲技术理论、民族音乐学、音乐史论与表演学作为重点建设学科方向。学院具有音乐学专业和音乐教学论专业方向硕士学位授予权。“十五”期间,承担或参与艺术教育、音乐教育政策法规起草工作5项,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20余项,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专著38部、教材40余种。学院与日本、美国、法国、英国及国内10余所专业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2001年9月被确立为“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湖南省大学生文工团、湖南省预备役师文工团均设我院。
学院目前有本科生近800人,研究生近200人。学院倡导教学改革,注重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力求培养一专多能,具有竞争力的音乐人才。“十五”期间,我院师生在各级各类演出比赛中有220人次获奖。如全国首届“珠江钢琴杯”高师音乐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我院有三位学生分获2项全能二等奖,1项单项一等奖,1项单项二等奖;第34届法国手风琴比赛中,我院参赛队获金杯奖1项,奖6项,银牌奖2项。2004年,我院学生江炜、谢静波获第二届全国校园歌手大赛专业组金奖和原创歌曲奖。所培养的人才中有全国歌唱家李谷一,作曲家王佑贵。已培养的4000多名毕业生中大多数已成为音乐教育、表演专业人才和各级各类学校音乐骨干教师。
音乐学专业
四年制本科。开设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基础和声、音乐史、外国音乐史、舞蹈与形体、基础声乐、基础钢琴、基础器乐、钢琴配弹、音乐教学法、教育实习等必修课程。主要培养高等和中等学校音乐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音乐表演专业
四年制本科。开设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基础和声、歌曲写作与作品分析、合唱与指挥、音乐欣赏、音乐史、外国音乐史、乐器法常识、曲艺常识、表演与台词、化妆、形体训练、艺术实践等必修课程。本专业设有音响导演方向。主要培养舞台表演、音乐编导及音乐制作人才。
舞蹈学专业
四年制本科。开设舞蹈基训、古典舞、现代舞、民族民间舞、舞蹈艺术概论、舞蹈编导、舞蹈美学、基础乐理、基础钢琴、视唱练耳、人体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艺术实践等必修课程。主要培养舞蹈表演、教学专业人才和其他行业舞蹈文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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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类音乐专业的学校有:首都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 扩展资料 音乐专业是研究音乐的所有理论学科的总称;音乐专业在不同时期的研究对象和侧重点是不同的,音乐专业除了基本的研究对象外,还研究历史和一切个人和民族的音乐行为,即音乐的'生理行为、创造行为、表演行为、审美行为、接受行为、和学习行为。音乐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史论、音乐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音乐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音乐研究、教学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属于艺术学门类、音乐与舞蹈学类学科。音乐学主要研究音乐学、音乐史、音乐行为、音乐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涉及声乐、器乐、民乐、作曲等多个方面,进行音乐表演、器乐演奏、编曲作曲等。 扩展资料 音乐学有师范类专业和非师范类专业。音乐学师范方向专业除去音乐专业以外,还要学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音乐教学法等与教学相关的内容。毕业时会得到,可直接参加教师招考。音乐学非师范方向的就业方向是音乐编辑、作曲、艺术管理部门、从教(大学教师)等。
音乐学院
(招生咨询电话:05-22868060、22868053;传真:05-22868055)
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38年的华南女子文理学院。经过70年的建设,现已发展成为国内实力较强的高师音乐学院。学院现有教职员工101人,其中13人、副31人。音乐学学科为福建省重点学科,音乐学重点学科带头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民族音乐学家、博士生导师王耀华为教学。
学院拥有音乐学博士点、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音乐学、艺术学、舞蹈学)硕士点、1个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点,以及音乐学本科(基地班)、音乐学本科(师范类)、音乐表演本科、舞蹈学本科(师范类),音乐教育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高等学校音乐学特色专业建设点和“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传统音乐研究、西方音乐史学、闽台音乐研究、音乐教育学研究、世界民族音乐研究等是音乐学院的特色,其部分成果居于国内地位,在上也有一定影响。近10年来,学院教学科研成果显著,共计获得60多项、省部级奖项,教师、学生在各级艺术大赛中成绩斐然。较为突出的有:《福建传统音乐》获得高校人文科学成果一等奖,《高师音乐教学综合改革》和《“民族音乐学及其教育”硕士研究生主干专业课程教材建设》先后获得教学成果二等奖。《世界民族音乐》获课程。《琉球·音乐比较》、《三弦艺术论》、《传统音乐概论》、《欧洲音乐文化史论稿----人视野中的欧洲音乐》、《琉球御座乐与音乐》、《反思·求索——关于西方20世纪“新音乐”若干问题的思考》分别获得、二、四、五、六、七届福建省科学成果奖一等奖。民乐三重奏《节日榕城》获福建省第五届文艺百花奖一等奖。音乐学博士生李玫博士学位论文被评为2002年“全国百篇博士论文”,音乐学本科毕业生孙砾在2002年举办的第十届“全国青年歌手电视赛”中获业余组美声唱法金奖,学院创作表演的音乐舞蹈节目在1999年“全国大学生艺术节”中获11个奖项,在2005年“全国首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中,学院获得专业组一等奖2项,2006年学院合唱队参加“第四届世界合唱节”获得金奖银牌,2008年学院合唱团在音协主办的“放歌海西——福州首届海峡两岸合唱节”中获得金茉莉奖和指挥奖。
(一)音乐学(基地班)为我校本科品牌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复合型”的音乐教师和艺术研究人才。
课程结构
本专业的课程结构由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及特色课程、实践环节及教育专业教育课程构成。
1.公共课程:《主义基本原理》、《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概论》、《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当代世界经济与》、《形势与政策》、《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体育》、《军事理论》、《大学生学习与心理指导》、《就业指导》等。
2.专业基础课程:《民族音乐》、《乐理与视唱练耳》、《钢琴》、《声乐》、《中外管乐器演奏》、《和声》、《复调》、《曲式》、《配器》、《室内乐》、《音乐名作欣赏》、《歌曲分析与写作》、《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美学》、《音乐学概论》以及艺术实践环节与教育专业教育课程等。
3.各专业方向主课:声乐、钢琴、管弦乐、作曲、理论主课等。
专业特点
1.注重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和人才培养质量
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的音乐师资人才,一、二年级夯实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及演唱演奏基本技能,增设横向学科的专题讲座,大学英语教学四年不间断,三年级后选修课分四个方向(演唱、演奏、作曲、理论),实行导师制,侧重培养学生的表演、创作、研究能力,鼓励三、四年级学生旁听、参与导师与研究生的讨论课,培养学术意识。
2.注重培养机制的规范化
实行单独授课制、实行学分制与选课制、实行导师制以及每学年进行筛选,优胜劣汰的滚动制等。免试(专业)录取一定比例(40%左右)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师资队伍
本专业现有专任教师70人,其中13人、副31人,具有博士学历教师9位,专业带头人在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教师队伍结构优化,梯队合理,素质优良。
就业趋势
本专业建设按照“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复合型”的培养目标和优胜劣汰的选拔分流机制,确保培养质量。几年来,本专业招生的生源质量普遍高于其他专业,成为全省音乐类考生的专业。现已毕业的学生40%保送或考取研究生,57%在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从事音乐教育工作,还有部分到音乐、广播电视等文化艺术行业就业。就业率都在90%以上,就业前景良好。
(二)舞蹈学为我校本科品牌专业。
培养目标
根据当前普通学校舞蹈教育的发展对舞蹈师资的需要,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舞蹈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舞蹈教育工作者。
课程结构
本专业的课程结构由公共基础课程、舞蹈学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及特色课程、实践环节及教师专业教育课程构成。
1.公共基础课程:《主义基本原理》、《思想与特色理论体系概论》、《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当代世界经济与》、《形势与政策》、《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体育》、《军事理论》、《大学生学习与心理指导》、《就业指导》、《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等。
2.舞蹈学专业基础课程,其包括舞蹈人文学、舞蹈人体科学领域的基础理论课程。舞蹈学人文学领域基本课程有:《艺术概论》、《舞蹈艺术概论》、《中外舞蹈史》、《舞蹈名作赏析》、《舞蹈美学》等。舞蹈人体科学领域基础知识有:《舞蹈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训练学》、《运动生物力学》等。舞蹈专业技术课程有:《芭蕾舞基础训练》、《古典舞身韵》、《民族民间舞(含福建民间舞)》、《现代舞》、《舞蹈编创》、《古典舞技巧》等。
3.专业方向及特色课程,包括主项提高选修课程、副项提高选修课程。
主项提高选修课程分为三组:一是舞蹈教学训练,二是校园舞蹈与创编类,三是音乐基础理论。具体课程包括《中小学校园舞蹈与创编》、《舞蹈表演与动作分析》、《音乐教学课件制作》、《乐理与视唱练耳》、《声乐表演》、《合唱指挥》等。
4.实践环节及教师专业教育课程:《军事技能》、《公益劳动》、《教育实习》、《(毕业设计)》、《艺术实践》、《实践》、《教育基本原理》、《发展与教育心理学》、《舞蹈课程与教学论》、《课堂教学技能》、《音乐教学法》、《学科教材与课例分析》、《中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师专业发展》、《音乐教学技能》、《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民间舞蹈采风》等。
专业特点
本专业是根据我国学校艺术教育的需要于1996年建立,并于1997年正式招生,是我国高师中最早建立的舞蹈学(师范)本科专业,亦是全国高师中为数不多的舞蹈学硕士点之一,2004年被评为校级品牌专业。10多年来舞蹈学专业为我省普通学校艺术教育输送了8届的舞蹈艺术教育人才。
在办学方向上,坚持突出师范特色。根据普通学校的实际需要,本专业依托音乐学院博士点的综合实力,设计了以学习舞蹈知识技能为主、音乐学习为辅的“一主一辅”双专业的课程培养模式。同时,在办学上持续开展闽台舞蹈文化交流,突出地域特色。为此,我们在办学上将发展福建地区特色舞蹈作为学院舞蹈专业的一个主攻发展方向。从而使培养的学生既区别于专业舞蹈院校的学生,又有自己办学的特色。
近几年学院教师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及各种赛事活动中取得诸多奖项,在上产生较大影响。由舞蹈系师生创作和表演的具有地域特色和体现大学生精神风貌的舞蹈《赶鲜》、《嫁给大海的女人》、《厦门新娘》、《穿上学位服》等先后参加由举办的全国大学生文艺汇演,均荣获、二届表演一等奖、创作奖、指导教师奖等。
师资队伍
舞蹈学专业现有专任教师13人,其中2人、副3人,具有博士学历教师1位,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共8位,平均年龄39.5岁,是一只充满活力、有较强教学和科研能力的队伍。
就业趋势
调研结果表明,大中小学校需要舞蹈教师不仅会跳、会教、会创编,有的地区还要兼任音乐课教学任务。为此,以舞蹈技能和师范性相整合、舞蹈与音乐相结合的“双专业”办学模式,是时代发展和学校艺术教育的要求。本专业毕业生现有80%分配在大中小学从事舞蹈艺术教育工作,有18%分配在地市各级文化馆从事群艺工作,并得到了的一致好评。
(三)音乐学专业(师范类)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的教师及其他音乐教育工作者。
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中外民间音乐、音乐史、西方音乐史、合唱与指挥、钢琴伴奏、音乐教育理论基础、演唱、演奏(钢琴、管弦等乐器)、中等学校音乐教学法等。
(四)音乐表演专业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演唱、演奏能力的音乐表演人才,使之能在艺术表演团体、文化、出版、广播、影视、艺术研究等部门从事表演、管理、我、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基础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复调、曲式与作品分析、中西音乐史、中外民间音乐等。
专业课程:钢琴、声乐、中西管弦乐器演奏、中西管弦乐队合奏与重奏、合唱重唱等。
其他信息:
师范类音乐教育专业需要艺考。
音乐教育专业培养和造就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拥有较好音乐素养、具备运用音乐技能进行音乐教学的能力、适应市场经济建设和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通过专业的学习,能适应教师专业化的发展要求,系统掌握音乐教育的基础理论与方法,具有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以及进行教学研究的能力,能够从事中小学音乐教育新课程改革以后的教育教学工作。
补充材料:
艺考内容主要为:声乐、钢琴、视唱练耳、音乐知识、素质面试。一般师范类院校和综合性大学开设音乐教育专业较多,对考生的文化成绩要求较高,比较适合有一定艺术特长,同时文化成绩较好的考生报考。
艺考音乐专业考试项目主要有:
1、必考项:视唱练耳和乐理。
2、主考项:声乐、钢琴或器乐。
3、副考项:钢琴或声乐。
4、加试项:器乐、钢琴或舞蹈。
全国师范类音乐专业大学排名:
1 上海音乐学院
2 南京艺术学院
3 南京师范大学
4 音乐学院
6 音乐学院
7 星海音乐学院
8 福建师范大学
9 上海师范大学
10 武汉音乐学院
11 浙江师范大学
12 安徽师范大学
13 大学
14 沈阳音乐学院
15 陕西师范大学
16 西安音乐学院
17 哈尔滨师范大学
18 四川音乐学院
19 东北师范大学
20 湖南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前身为湖南文艺学院,始建于1958年。学院下设音乐教育系、表演系、舞蹈系、音乐研究所,现有教职工100人,其中12人,副2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6人。学院占地30余亩,建筑面积1800m2,拥有综合教学楼2栋、大小排练演出厅各1个、专用琴房200多间,还有先进的录音室、MIDI室、多媒体教室、电钢琴室、数码钢琴室。师资力量、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居国内同类院系前列。
学院经过多年积累,确定音乐教育学、作曲技术理论、民族音乐学、音乐史论与表演学作为重点建设学科方向。学院具有音乐学专业和音乐教学论专业方向硕士学位授予权。“十五”期间,承担或参与艺术教育、音乐教育政策法规起草工作5项,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20余项,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专著38部、教材40余种。学院与日本、美国、法国、英国及国内10余所专业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2001年9月被确立为“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湖南省大学生文工团、湖南省预备役师文工团均设我院。
学院目前有本科生近800人,研究生近200人。学院倡导教学改革,注重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力求培养一专多能,具有竞争力的音乐人才。“十五”期间,我院师生在各级各类演出比赛中有220人次获奖。如全国首届“珠江钢琴杯”高师音乐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我院有三位学生分获2项全能二等奖,1项单项一等奖,1项单项二等奖;第34届法国手风琴比赛中,我院参赛队获金杯奖1项,奖6项,银牌奖2项。2004年,我院学生江炜、谢静波获第二届全国校园歌手大赛专业组金奖和原创歌曲奖。所培养的人才中有全国歌唱家李谷一,作曲家王佑贵。已培养的4000多名毕业生中大多数已成为音乐教育、表演专业人才和各级各类学校音乐骨干教师。
音乐学专业
四年制本科。开设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基础和声、音乐史、外国音乐史、舞蹈与形体、基础声乐、基础钢琴、基础器乐、钢琴配弹、音乐教学法、教育实习等必修课程。主要培养高等和中等学校音乐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音乐表演专业
四年制本科。开设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基础和声、歌曲写作与作品分析、合唱与指挥、音乐欣赏、音乐史、外国音乐史、乐器法常识、曲艺常识、表演与台词、化妆、形体训练、艺术实践等必修课程。本专业设有音响导演方向。主要培养舞台表演、音乐编导及音乐制作人才。
舞蹈学专业
四年制本科。开设舞蹈基训、古典舞、现代舞、民族民间舞、舞蹈艺术概论、舞蹈编导、舞蹈美学、基础乐理、基础钢琴、视唱练耳、人体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艺术实践等必修课程。主要培养舞蹈表演、教学专业人才和其他行业舞蹈文艺人才。
联系电话:0731-8838506
师范类音乐专业的学校有:首都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 扩展资料 音乐专业是研究音乐的所有理论学科的总称;音乐专业在不同时期的研究对象和侧重点是不同的,音乐专业除了基本的研究对象外,还研究历史和一切个人和民族的音乐行为,即音乐的'生理行为、创造行为、表演行为、审美行为、接受行为、和学习行为。音乐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史论、音乐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音乐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音乐研究、教学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属于艺术学门类、音乐与舞蹈学类学科。音乐学主要研究音乐学、音乐史、音乐行为、音乐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涉及声乐、器乐、民乐、作曲等多个方面,进行音乐表演、器乐演奏、编曲作曲等。 扩展资料 音乐学有师范类专业和非师范类专业。音乐学师范方向专业除去音乐专业以外,还要学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音乐教学法等与教学相关的内容。毕业时会得到,可直接参加教师招考。音乐学非师范方向的就业方向是音乐编辑、作曲、艺术管理部门、从教(大学教师)等。
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前身为湖南文艺学院,始建于1958年。学院下设音乐教育系、表演系、舞蹈系、音乐研究所,现有教职工100人,其中12人,副2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6人。学院占地30余亩,建筑面积1800m2,拥有综合教学楼2栋、大小排练演出厅各1个、专用琴房200多间,还有先进的录音室、MIDI室、多媒体教室、电钢琴室、数码钢琴室。师资力量、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居国内同类院系前列。
学院经过多年积累,确定音乐教育学、作曲技术理论、民族音乐学、音乐史论与表演学作为重点建设学科方向。学院具有音乐学专业和音乐教学论专业方向硕士学位授予权。“十五”期间,承担或参与艺术教育、音乐教育政策法规起草工作5项,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20余项,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专著38部、教材40余种。学院与日本、美国、法国、英国及国内10余所专业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2001年9月被确立为“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湖南省大学生文工团、湖南省预备役师文工团均设我院。
学院目前有本科生近800人,研究生近200人。学院倡导教学改革,注重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力求培养一专多能,具有竞争力的音乐人才。“十五”期间,我院师生在各级各类演出比赛中有220人次获奖。如全国首届“珠江钢琴杯”高师音乐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我院有三位学生分获2项全能二等奖,1项单项一等奖,1项单项二等奖;第34届法国手风琴比赛中,我院参赛队获金杯奖1项,奖6项,银牌奖2项。2004年,我院学生江炜、谢静波获第二届全国校园歌手大赛专业组金奖和原创歌曲奖。所培养的人才中有全国歌唱家李谷一,作曲家王佑贵。已培养的4000多名毕业生中大多数已成为音乐教育、表演专业人才和各级各类学校音乐骨干教师。
音乐学专业
四年制本科。开设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基础和声、音乐史、外国音乐史、舞蹈与形体、基础声乐、基础钢琴、基础器乐、钢琴配弹、音乐教学法、教育实习等必修课程。主要培养高等和中等学校音乐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音乐表演专业
四年制本科。开设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基础和声、歌曲写作与作品分析、合唱与指挥、音乐欣赏、音乐史、外国音乐史、乐器法常识、曲艺常识、表演与台词、化妆、形体训练、艺术实践等必修课程。本专业设有音响导演方向。主要培养舞台表演、音乐编导及音乐制作人才。
舞蹈学专业
四年制本科。开设舞蹈基训、古典舞、现代舞、民族民间舞、舞蹈艺术概论、舞蹈编导、舞蹈美学、基础乐理、基础钢琴、视唱练耳、人体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艺术实践等必修课程。主要培养舞蹈表演、教学专业人才和其他行业舞蹈文艺人才。
联系电话:0731-8838506
师范类音乐专业的学校有:首都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 扩展资料 音乐专业是研究音乐的所有理论学科的总称;音乐专业在不同时期的研究对象和侧重点是不同的,音乐专业除了基本的研究对象外,还研究历史和一切个人和民族的音乐行为,即音乐的'生理行为、创造行为、表演行为、审美行为、接受行为、和学习行为。音乐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史论、音乐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音乐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音乐研究、教学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属于艺术学门类、音乐与舞蹈学类学科。音乐学主要研究音乐学、音乐史、音乐行为、音乐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涉及声乐、器乐、民乐、作曲等多个方面,进行音乐表演、器乐演奏、编曲作曲等。 扩展资料 音乐学有师范类专业和非师范类专业。音乐学师范方向专业除去音乐专业以外,还要学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音乐教学法等与教学相关的内容。毕业时会得到,可直接参加教师招考。音乐学非师范方向的就业方向是音乐编辑、作曲、艺术管理部门、从教(大学教师)等。
音乐学院
(招生咨询电话:05-22868060、22868053;传真:05-22868055)
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38年的华南女子文理学院。经过70年的建设,现已发展成为国内实力较强的高师音乐学院。学院现有教职员工101人,其中13人、副31人。音乐学学科为福建省重点学科,音乐学重点学科带头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民族音乐学家、博士生导师王耀华为教学。
学院拥有音乐学博士点、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音乐学、艺术学、舞蹈学)硕士点、1个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点,以及音乐学本科(基地班)、音乐学本科(师范类)、音乐表演本科、舞蹈学本科(师范类),音乐教育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高等学校音乐学特色专业建设点和“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传统音乐研究、西方音乐史学、闽台音乐研究、音乐教育学研究、世界民族音乐研究等是音乐学院的特色,其部分成果居于国内地位,在上也有一定影响。近10年来,学院教学科研成果显著,共计获得60多项、省部级奖项,教师、学生在各级艺术大赛中成绩斐然。较为突出的有:《福建传统音乐》获得高校人文科学成果一等奖,《高师音乐教学综合改革》和《“民族音乐学及其教育”硕士研究生主干专业课程教材建设》先后获得教学成果二等奖。《世界民族音乐》获课程。《琉球·音乐比较》、《三弦艺术论》、《传统音乐概论》、《欧洲音乐文化史论稿----人视野中的欧洲音乐》、《琉球御座乐与音乐》、《反思·求索——关于西方20世纪“新音乐”若干问题的思考》分别获得、二、四、五、六、七届福建省科学成果奖一等奖。民乐三重奏《节日榕城》获福建省第五届文艺百花奖一等奖。音乐学博士生李玫博士学位论文被评为2002年“全国百篇博士论文”,音乐学本科毕业生孙砾在2002年举办的第十届“全国青年歌手电视赛”中获业余组美声唱法金奖,学院创作表演的音乐舞蹈节目在1999年“全国大学生艺术节”中获11个奖项,在2005年“全国首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中,学院获得专业组一等奖2项,2006年学院合唱队参加“第四届世界合唱节”获得金奖银牌,2008年学院合唱团在音协主办的“放歌海西——福州首届海峡两岸合唱节”中获得金茉莉奖和指挥奖。
(一)音乐学(基地班)为我校本科品牌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复合型”的音乐教师和艺术研究人才。
课程结构
本专业的课程结构由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及特色课程、实践环节及教育专业教育课程构成。
1.公共课程:《主义基本原理》、《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概论》、《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当代世界经济与》、《形势与政策》、《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体育》、《军事理论》、《大学生学习与心理指导》、《就业指导》等。
2.专业基础课程:《民族音乐》、《乐理与视唱练耳》、《钢琴》、《声乐》、《中外管乐器演奏》、《和声》、《复调》、《曲式》、《配器》、《室内乐》、《音乐名作欣赏》、《歌曲分析与写作》、《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美学》、《音乐学概论》以及艺术实践环节与教育专业教育课程等。
3.各专业方向主课:声乐、钢琴、管弦乐、作曲、理论主课等。
专业特点
1.注重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和人才培养质量
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的音乐师资人才,一、二年级夯实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及演唱演奏基本技能,增设横向学科的专题讲座,大学英语教学四年不间断,三年级后选修课分四个方向(演唱、演奏、作曲、理论),实行导师制,侧重培养学生的表演、创作、研究能力,鼓励三、四年级学生旁听、参与导师与研究生的讨论课,培养学术意识。
2.注重培养机制的规范化
实行单独授课制、实行学分制与选课制、实行导师制以及每学年进行筛选,优胜劣汰的滚动制等。免试(专业)录取一定比例(40%左右)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师资队伍
本专业现有专任教师70人,其中13人、副31人,具有博士学历教师9位,专业带头人在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教师队伍结构优化,梯队合理,素质优良。
就业趋势
本专业建设按照“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复合型”的培养目标和优胜劣汰的选拔分流机制,确保培养质量。几年来,本专业招生的生源质量普遍高于其他专业,成为全省音乐类考生的专业。现已毕业的学生40%保送或考取研究生,57%在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从事音乐教育工作,还有部分到音乐、广播电视等文化艺术行业就业。就业率都在90%以上,就业前景良好。
(二)舞蹈学为我校本科品牌专业。
培养目标
根据当前普通学校舞蹈教育的发展对舞蹈师资的需要,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舞蹈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舞蹈教育工作者。
课程结构
本专业的课程结构由公共基础课程、舞蹈学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及特色课程、实践环节及教师专业教育课程构成。
1.公共基础课程:《主义基本原理》、《思想与特色理论体系概论》、《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当代世界经济与》、《形势与政策》、《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体育》、《军事理论》、《大学生学习与心理指导》、《就业指导》、《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等。
2.舞蹈学专业基础课程,其包括舞蹈人文学、舞蹈人体科学领域的基础理论课程。舞蹈学人文学领域基本课程有:《艺术概论》、《舞蹈艺术概论》、《中外舞蹈史》、《舞蹈名作赏析》、《舞蹈美学》等。舞蹈人体科学领域基础知识有:《舞蹈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训练学》、《运动生物力学》等。舞蹈专业技术课程有:《芭蕾舞基础训练》、《古典舞身韵》、《民族民间舞(含福建民间舞)》、《现代舞》、《舞蹈编创》、《古典舞技巧》等。
3.专业方向及特色课程,包括主项提高选修课程、副项提高选修课程。
主项提高选修课程分为三组:一是舞蹈教学训练,二是校园舞蹈与创编类,三是音乐基础理论。具体课程包括《中小学校园舞蹈与创编》、《舞蹈表演与动作分析》、《音乐教学课件制作》、《乐理与视唱练耳》、《声乐表演》、《合唱指挥》等。
4.实践环节及教师专业教育课程:《军事技能》、《公益劳动》、《教育实习》、《(毕业设计)》、《艺术实践》、《实践》、《教育基本原理》、《发展与教育心理学》、《舞蹈课程与教学论》、《课堂教学技能》、《音乐教学法》、《学科教材与课例分析》、《中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师专业发展》、《音乐教学技能》、《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民间舞蹈采风》等。
专业特点
本专业是根据我国学校艺术教育的需要于1996年建立,并于1997年正式招生,是我国高师中最早建立的舞蹈学(师范)本科专业,亦是全国高师中为数不多的舞蹈学硕士点之一,2004年被评为校级品牌专业。10多年来舞蹈学专业为我省普通学校艺术教育输送了8届的舞蹈艺术教育人才。
在办学方向上,坚持突出师范特色。根据普通学校的实际需要,本专业依托音乐学院博士点的综合实力,设计了以学习舞蹈知识技能为主、音乐学习为辅的“一主一辅”双专业的课程培养模式。同时,在办学上持续开展闽台舞蹈文化交流,突出地域特色。为此,我们在办学上将发展福建地区特色舞蹈作为学院舞蹈专业的一个主攻发展方向。从而使培养的学生既区别于专业舞蹈院校的学生,又有自己办学的特色。
近几年学院教师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及各种赛事活动中取得诸多奖项,在上产生较大影响。由舞蹈系师生创作和表演的具有地域特色和体现大学生精神风貌的舞蹈《赶鲜》、《嫁给大海的女人》、《厦门新娘》、《穿上学位服》等先后参加由举办的全国大学生文艺汇演,均荣获、二届表演一等奖、创作奖、指导教师奖等。
师资队伍
舞蹈学专业现有专任教师13人,其中2人、副3人,具有博士学历教师1位,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共8位,平均年龄39.5岁,是一只充满活力、有较强教学和科研能力的队伍。
就业趋势
调研结果表明,大中小学校需要舞蹈教师不仅会跳、会教、会创编,有的地区还要兼任音乐课教学任务。为此,以舞蹈技能和师范性相整合、舞蹈与音乐相结合的“双专业”办学模式,是时代发展和学校艺术教育的要求。本专业毕业生现有80%分配在大中小学从事舞蹈艺术教育工作,有18%分配在地市各级文化馆从事群艺工作,并得到了的一致好评。
(三)音乐学专业(师范类)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的教师及其他音乐教育工作者。
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中外民间音乐、音乐史、西方音乐史、合唱与指挥、钢琴伴奏、音乐教育理论基础、演唱、演奏(钢琴、管弦等乐器)、中等学校音乐教学法等。
(四)音乐表演专业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演唱、演奏能力的音乐表演人才,使之能在艺术表演团体、文化、出版、广播、影视、艺术研究等部门从事表演、管理、我、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基础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复调、曲式与作品分析、中西音乐史、中外民间音乐等。
专业课程:钢琴、声乐、中西管弦乐器演奏、中西管弦乐队合奏与重奏、合唱重唱等。
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前身为湖南文艺学院,始建于1958年。学院下设音乐教育系、表演系、舞蹈系、音乐研究所,现有教职工100人,其中12人,副2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6人。学院占地30余亩,建筑面积1800m2,拥有综合教学楼2栋、大小排练演出厅各1个、专用琴房200多间,还有先进的录音室、MIDI室、多媒体教室、电钢琴室、数码钢琴室。师资力量、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居国内同类院系前列。
学院经过多年积累,确定音乐教育学、作曲技术理论、民族音乐学、音乐史论与表演学作为重点建设学科方向。学院具有音乐学专业和音乐教学论专业方向硕士学位授予权。“十五”期间,承担或参与艺术教育、音乐教育政策法规起草工作5项,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20余项,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专著38部、教材40余种。学院与日本、美国、法国、英国及国内10余所专业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2001年9月被确立为“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湖南省大学生文工团、湖南省预备役师文工团均设我院。
学院目前有本科生近800人,研究生近200人。学院倡导教学改革,注重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力求培养一专多能,具有竞争力的音乐人才。“十五”期间,我院师生在各级各类演出比赛中有220人次获奖。如全国首届“珠江钢琴杯”高师音乐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我院有三位学生分获2项全能二等奖,1项单项一等奖,1项单项二等奖;第34届法国手风琴比赛中,我院参赛队获金杯奖1项,奖6项,银牌奖2项。2004年,我院学生江炜、谢静波获第二届全国校园歌手大赛专业组金奖和原创歌曲奖。所培养的人才中有全国歌唱家李谷一,作曲家王佑贵。已培养的4000多名毕业生中大多数已成为音乐教育、表演专业人才和各级各类学校音乐骨干教师。
音乐学专业
四年制本科。开设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基础和声、音乐史、外国音乐史、舞蹈与形体、基础声乐、基础钢琴、基础器乐、钢琴配弹、音乐教学法、教育实习等必修课程。主要培养高等和中等学校音乐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音乐表演专业
四年制本科。开设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基础和声、歌曲写作与作品分析、合唱与指挥、音乐欣赏、音乐史、外国音乐史、乐器法常识、曲艺常识、表演与台词、化妆、形体训练、艺术实践等必修课程。本专业设有音响导演方向。主要培养舞台表演、音乐编导及音乐制作人才。
舞蹈学专业
四年制本科。开设舞蹈基训、古典舞、现代舞、民族民间舞、舞蹈艺术概论、舞蹈编导、舞蹈美学、基础乐理、基础钢琴、视唱练耳、人体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艺术实践等必修课程。主要培养舞蹈表演、教学专业人才和其他行业舞蹈文艺人才。
联系电话:0731-8838506
师范类音乐专业的学校有:首都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 扩展资料 音乐专业是研究音乐的所有理论学科的总称;音乐专业在不同时期的研究对象和侧重点是不同的,音乐专业除了基本的研究对象外,还研究历史和一切个人和民族的音乐行为,即音乐的'生理行为、创造行为、表演行为、审美行为、接受行为、和学习行为。音乐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史论、音乐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音乐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音乐研究、教学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属于艺术学门类、音乐与舞蹈学类学科。音乐学主要研究音乐学、音乐史、音乐行为、音乐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涉及声乐、器乐、民乐、作曲等多个方面,进行音乐表演、器乐演奏、编曲作曲等。 扩展资料 音乐学有师范类专业和非师范类专业。音乐学师范方向专业除去音乐专业以外,还要学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音乐教学法等与教学相关的内容。毕业时会得到,可直接参加教师招考。音乐学非师范方向的就业方向是音乐编辑、作曲、艺术管理部门、从教(大学教师)等。
音乐学院
(招生咨询电话:05-22868060、22868053;传真:05-22868055)
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38年的华南女子文理学院。经过70年的建设,现已发展成为国内实力较强的高师音乐学院。学院现有教职员工101人,其中13人、副31人。音乐学学科为福建省重点学科,音乐学重点学科带头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民族音乐学家、博士生导师王耀华为教学。
学院拥有音乐学博士点、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音乐学、艺术学、舞蹈学)硕士点、1个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点,以及音乐学本科(基地班)、音乐学本科(师范类)、音乐表演本科、舞蹈学本科(师范类),音乐教育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高等学校音乐学特色专业建设点和“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传统音乐研究、西方音乐史学、闽台音乐研究、音乐教育学研究、世界民族音乐研究等是音乐学院的特色,其部分成果居于国内地位,在上也有一定影响。近10年来,学院教学科研成果显著,共计获得60多项、省部级奖项,教师、学生在各级艺术大赛中成绩斐然。较为突出的有:《福建传统音乐》获得高校人文科学成果一等奖,《高师音乐教学综合改革》和《“民族音乐学及其教育”硕士研究生主干专业课程教材建设》先后获得教学成果二等奖。《世界民族音乐》获课程。《琉球·音乐比较》、《三弦艺术论》、《传统音乐概论》、《欧洲音乐文化史论稿----人视野中的欧洲音乐》、《琉球御座乐与音乐》、《反思·求索——关于西方20世纪“新音乐”若干问题的思考》分别获得、二、四、五、六、七届福建省科学成果奖一等奖。民乐三重奏《节日榕城》获福建省第五届文艺百花奖一等奖。音乐学博士生李玫博士学位论文被评为2002年“全国百篇博士论文”,音乐学本科毕业生孙砾在2002年举办的第十届“全国青年歌手电视赛”中获业余组美声唱法金奖,学院创作表演的音乐舞蹈节目在1999年“全国大学生艺术节”中获11个奖项,在2005年“全国首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中,学院获得专业组一等奖2项,2006年学院合唱队参加“第四届世界合唱节”获得金奖银牌,2008年学院合唱团在音协主办的“放歌海西——福州首届海峡两岸合唱节”中获得金茉莉奖和指挥奖。
(一)音乐学(基地班)为我校本科品牌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复合型”的音乐教师和艺术研究人才。
课程结构
本专业的课程结构由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及特色课程、实践环节及教育专业教育课程构成。
1.公共课程:《主义基本原理》、《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概论》、《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当代世界经济与》、《形势与政策》、《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体育》、《军事理论》、《大学生学习与心理指导》、《就业指导》等。
2.专业基础课程:《民族音乐》、《乐理与视唱练耳》、《钢琴》、《声乐》、《中外管乐器演奏》、《和声》、《复调》、《曲式》、《配器》、《室内乐》、《音乐名作欣赏》、《歌曲分析与写作》、《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美学》、《音乐学概论》以及艺术实践环节与教育专业教育课程等。
3.各专业方向主课:声乐、钢琴、管弦乐、作曲、理论主课等。
专业特点
1.注重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和人才培养质量
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的音乐师资人才,一、二年级夯实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及演唱演奏基本技能,增设横向学科的专题讲座,大学英语教学四年不间断,三年级后选修课分四个方向(演唱、演奏、作曲、理论),实行导师制,侧重培养学生的表演、创作、研究能力,鼓励三、四年级学生旁听、参与导师与研究生的讨论课,培养学术意识。
2.注重培养机制的规范化
实行单独授课制、实行学分制与选课制、实行导师制以及每学年进行筛选,优胜劣汰的滚动制等。免试(专业)录取一定比例(40%左右)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师资队伍
本专业现有专任教师70人,其中13人、副31人,具有博士学历教师9位,专业带头人在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教师队伍结构优化,梯队合理,素质优良。
就业趋势
本专业建设按照“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复合型”的培养目标和优胜劣汰的选拔分流机制,确保培养质量。几年来,本专业招生的生源质量普遍高于其他专业,成为全省音乐类考生的专业。现已毕业的学生40%保送或考取研究生,57%在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从事音乐教育工作,还有部分到音乐、广播电视等文化艺术行业就业。就业率都在90%以上,就业前景良好。
(二)舞蹈学为我校本科品牌专业。
培养目标
根据当前普通学校舞蹈教育的发展对舞蹈师资的需要,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舞蹈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舞蹈教育工作者。
课程结构
本专业的课程结构由公共基础课程、舞蹈学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及特色课程、实践环节及教师专业教育课程构成。
1.公共基础课程:《主义基本原理》、《思想与特色理论体系概论》、《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当代世界经济与》、《形势与政策》、《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体育》、《军事理论》、《大学生学习与心理指导》、《就业指导》、《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等。
2.舞蹈学专业基础课程,其包括舞蹈人文学、舞蹈人体科学领域的基础理论课程。舞蹈学人文学领域基本课程有:《艺术概论》、《舞蹈艺术概论》、《中外舞蹈史》、《舞蹈名作赏析》、《舞蹈美学》等。舞蹈人体科学领域基础知识有:《舞蹈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训练学》、《运动生物力学》等。舞蹈专业技术课程有:《芭蕾舞基础训练》、《古典舞身韵》、《民族民间舞(含福建民间舞)》、《现代舞》、《舞蹈编创》、《古典舞技巧》等。
3.专业方向及特色课程,包括主项提高选修课程、副项提高选修课程。
主项提高选修课程分为三组:一是舞蹈教学训练,二是校园舞蹈与创编类,三是音乐基础理论。具体课程包括《中小学校园舞蹈与创编》、《舞蹈表演与动作分析》、《音乐教学课件制作》、《乐理与视唱练耳》、《声乐表演》、《合唱指挥》等。
4.实践环节及教师专业教育课程:《军事技能》、《公益劳动》、《教育实习》、《(毕业设计)》、《艺术实践》、《实践》、《教育基本原理》、《发展与教育心理学》、《舞蹈课程与教学论》、《课堂教学技能》、《音乐教学法》、《学科教材与课例分析》、《中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师专业发展》、《音乐教学技能》、《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民间舞蹈采风》等。
专业特点
本专业是根据我国学校艺术教育的需要于1996年建立,并于1997年正式招生,是我国高师中最早建立的舞蹈学(师范)本科专业,亦是全国高师中为数不多的舞蹈学硕士点之一,2004年被评为校级品牌专业。10多年来舞蹈学专业为我省普通学校艺术教育输送了8届的舞蹈艺术教育人才。
在办学方向上,坚持突出师范特色。根据普通学校的实际需要,本专业依托音乐学院博士点的综合实力,设计了以学习舞蹈知识技能为主、音乐学习为辅的“一主一辅”双专业的课程培养模式。同时,在办学上持续开展闽台舞蹈文化交流,突出地域特色。为此,我们在办学上将发展福建地区特色舞蹈作为学院舞蹈专业的一个主攻发展方向。从而使培养的学生既区别于专业舞蹈院校的学生,又有自己办学的特色。
近几年学院教师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及各种赛事活动中取得诸多奖项,在上产生较大影响。由舞蹈系师生创作和表演的具有地域特色和体现大学生精神风貌的舞蹈《赶鲜》、《嫁给大海的女人》、《厦门新娘》、《穿上学位服》等先后参加由举办的全国大学生文艺汇演,均荣获、二届表演一等奖、创作奖、指导教师奖等。
师资队伍
舞蹈学专业现有专任教师13人,其中2人、副3人,具有博士学历教师1位,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共8位,平均年龄39.5岁,是一只充满活力、有较强教学和科研能力的队伍。
就业趋势
调研结果表明,大中小学校需要舞蹈教师不仅会跳、会教、会创编,有的地区还要兼任音乐课教学任务。为此,以舞蹈技能和师范性相整合、舞蹈与音乐相结合的“双专业”办学模式,是时代发展和学校艺术教育的要求。本专业毕业生现有80%分配在大中小学从事舞蹈艺术教育工作,有18%分配在地市各级文化馆从事群艺工作,并得到了的一致好评。
(三)音乐学专业(师范类)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的教师及其他音乐教育工作者。
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中外民间音乐、音乐史、西方音乐史、合唱与指挥、钢琴伴奏、音乐教育理论基础、演唱、演奏(钢琴、管弦等乐器)、中等学校音乐教学法等。
(四)音乐表演专业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演唱、演奏能力的音乐表演人才,使之能在艺术表演团体、文化、出版、广播、影视、艺术研究等部门从事表演、管理、我、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基础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复调、曲式与作品分析、中西音乐史、中外民间音乐等。
专业课程:钢琴、声乐、中西管弦乐器演奏、中西管弦乐队合奏与重奏、合唱重唱等。
其他信息:
师范类音乐教育专业需要艺考。
音乐教育专业培养和造就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拥有较好音乐素养、具备运用音乐技能进行音乐教学的能力、适应市场经济建设和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通过专业的学习,能适应教师专业化的发展要求,系统掌握音乐教育的基础理论与方法,具有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以及进行教学研究的能力,能够从事中小学音乐教育新课程改革以后的教育教学工作。
补充材料:
艺考内容主要为:声乐、钢琴、视唱练耳、音乐知识、素质面试。一般师范类院校和综合性大学开设音乐教育专业较多,对考生的文化成绩要求较高,比较适合有一定艺术特长,同时文化成绩较好的考生报考。
艺考音乐专业考试项目主要有:
1、必考项:视唱练耳和乐理。
2、主考项:声乐、钢琴或器乐。
3、副考项:钢琴或声乐。
4、加试项:器乐、钢琴或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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