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自律情况简短评价
标题:廉洁自律:构建和谐社会之基
廉洁自律是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是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简短评价,对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打造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至关重要。
评价要素
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评价应立足于党纪国法,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遵守党纪法规情况:是否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等党纪法规,做到令行禁止,廉洁自律。 公私分明意识:是否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以公谋私、假公济私。 个人生活作风:是否洁身自好,严禁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嗜好,维护自身良好形象。 接受监督情况:是否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其他形式的监督,主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巡视检查和审计监督。 纠正错误意识:是否能正视和纠正自身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错误,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筑牢廉政防线。
评价方法
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评价应采取科学、客观的评价方法,包括:
自评:要求党员干部对自身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自我总结和评价,发现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考核: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定期考核,通过谈话、考察、核查等方式收集证据,做出综合评价。 民主测评:组织党员、群众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客观反映干部廉政形象。 比对分析: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与同级同类干部进行比对,分析是否存在差异,找出薄弱环节,提出整改建议。
评价结果应用
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评价后,评价结果应及时应用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
对优异者进行表彰:对廉洁自律表现优异的党员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正气。 对不足者进行整改:对廉洁自律存在不足的党员干部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其加强自律,纠正错误。 对违纪者进行查处: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党员干部按照党纪国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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