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二)

中专问答 2025-01-04 10:18:35

如何理解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

第八条 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本条例实施前已开业的,须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如何理解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二)如何理解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二)


如何理解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二)


如何理解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二)


如何理解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二)


《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有效期四年,每两年复核一次。凡《条例》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参照《条例》实施;凡《条例》没有具体规定的,《细则》实施。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求帮助。

旅店业卫生管理制度

1、旅店业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大堂显眼处。并按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

3、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及用品用具必须符合GB9663-1996《旅店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二次供水蓄水池应有卫生防护措施,蓄水池内壁材料应符合卫生要求,蓄水池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一年不少于两次。

7、凡设空调装置的旅业必须有新风供给,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卫生间应有有效的自然通风管井或机械排气装置。

8、必须设有专用布草间和专用杂物间,布草间内应设有带门专用布草柜,布草应分类存放。

9、公共用具必须设有专用洗消间和洗消设施,并有明显标志。公用杯具、毛巾、浴盆、脸盆、拖鞋每客用后必须严格按照一洗二过三消毒的程序进行洗消,并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10、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必须一客一换一消毒,长住旅客的床上卧具一周一换,平时见即换。

11、客房内没有卫生间的旅业,应设公共浴室,客房内每个床位要配备不同标记的脸盆和脚盆。

12、客房内供客人用的各类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规定。

理发店卫生许可证办理

理发店卫生许可证办理条件如下:

1、工商名称核准;

2、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

3、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

4、理发店的卫生管理制度;

5、理发店内设置消毒设施,如紫外线灯、消毒柜等;

6、皮肤病专用工具具备上述要求后向当地门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办卫生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明;

3、公共场所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4、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5、卫生管理制度;

6、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8、健康证明复印件;

9、房产证或租房协议复印件。

【法律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明;

(三)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内容

法律分析:《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于2011年2月14日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章总则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三章卫生监督

第四章法律

第五章附则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怎么办理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精选:

:行政管理

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负责制定。公共场所需要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那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有哪些呢?

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一、办理资料:

1、核名通知书复印件;

2、卫生负责人相片;

3、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复印件;

4、经营场地证明文件(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件);

5、经营场所平面图;

6、卫生制度;

7、相关检验检疫报告(当地卫生局规定为准);

8、申请表格(卫生局领取)。

二、办理时限:

9个工作日办理费用:不收费。

三、办理地点:

当地卫生局。

以上就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公共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哪些行业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 一、根据《中华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凡经营下列内容的单位(企业)或个人,必须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能开业: 1、饮食业:包括茶楼酒家、宾馆、旅社、招待所的餐厅、咖啡厅、酒巴,饮食店档、集体食堂。 3、特殊营养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强化剂、食品包装材料、容器、仪器用工具、设备、用于清洗食具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洗涤剂、清素剂的生产加工厂(场)、门店。 4、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类生产加工厂(场)门店。 5、其他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生产、加工厂(场)、门店及摊档等。 二、根据颁布的《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凡经营下列场所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开业: 1、宾馆、饭馆、旅社、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巴、茶座。 2、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4、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商场(店)、书店。 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步:申请人持主管部门或其他证明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步:申请人领取《卫生许可证审批表》并按要求填写,组织从业人员到取得卫生技术服务资格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加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 第三步:申请人向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申请监测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报告; 第四步:市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派员到现场进行预防性卫生审查; 第五步: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经窗口初审合格后受理; 第六步: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合格者,在承诺时限内发证; 审查不合格者,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原因。 《广西商务代办》《种经营许可证》《代办建筑资质》

你好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明;

3、公共场所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4、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6、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8、健康证明复印件;

9、房产证或租房协议复印件。

1、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2、卫生设备布局图。(打印件)

3、经营房屋证明文件。(复印件)

4、法定代表或负责人复印件。(复印件)

5、卫生管理制度。(打印件)

6、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从业人员花名册。(打印件)

7、卫生设施清单。(打印件)

这些是我们当地办理卫生许可证所要的材料。

到当地卫生局办理,具体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可到卫生局网站查询,按要求提供即可。

这个可以咨询当地的门或者中心(行政服务中心)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由哪里公布

法律主观: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主要内容不包括除以下外的事项:

1、室内空气清洁;

2、微小气候适宜;

3、采光照明良好;

4、环境整洁安静;

5、卫生制度健全;

6、卫生设施完好;

7、从业人员无传染病;

8、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好。

法律客观: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八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六)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

(七)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八)公共场所危害健康应急预案或者方案;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条 为了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障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其他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和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本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符合前款要求。

第四条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应当直接来自室外,严禁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

新风口应当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并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

送风口和回风口应当设置防鼠装置,并定期清洗,保持风口表面清洁。

第五条 空调机房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存放无关物品。

第六条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具备下列设施:

(一)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

(二)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

(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四)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

第七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进行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已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每两年对其进行一次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行。

卫生学评价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规定。

第八条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保持清洁、无致病微生物污染,并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清洗:

(一)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

(二)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

(三)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

(四)风管系统的清洗应当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专业机构应当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设备、技术力量,并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的要求。

第九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做好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检测和维护,并建立专门档案。

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卫生学评价报告书;

(二)清洗、消毒及其资料记录;

(三)经常性卫生检查及维护记录;

(四)空调故障、及其他特殊情况记录;

(五)空调系统竣工图;

(六)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

第十条 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生空气传播性疾病后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应急处理的人;

(二)不同送风区域隔离控制措施、新风量或全新风运行方案、空调系统的清洗、消毒方法等;

(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停用后应采取的其他通风与调温措施。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法律分析: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公共场所的采光照明、噪声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公共场所应当尽量采用自然光。自然采光不足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置与其经营场所规模相适应的照明设施。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降低噪声。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用具。

法律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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