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 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什么

招生计划 2025-01-18 10:12:23

保密法规定在涉密岗位按照涉密程度分为什么实施分类管理

这些分类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事实情况进行的。每一种涉密等级,都有相应的保密措施和管理要求。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三种涉密等级的具体情况。

1、保密法规定对于涉密信息的保护,需要按照其涉密程度进行分类管理,以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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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般涉密人员是指除核心涉密人员、重点涉密人员外产生、管理、掌握或经常接触秘密事项,其所掌握的秘密一旦泄露,将给的安全和利益造成一定损害的人员。

2、秘密、机密和绝密是根据涉密信息的重要程度、泄密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程度以及需要的保密措施的严格程度来划分的。

3、不同级别的涉密信息需要采取不同的保密措施,包括人员审查、权限控制、物理安全、技术保障等方面的措施。

4、分类管理能够有效地保护机密和企业机密,防止泄密的发生,保护和企业的利益和安全。所以保密法规定在涉密岗位按照涉密程度分为秘密、机密和绝密三个级别实施分类管理。保密法是一种法律体系,用于保护机密信息和保护个人隐私。保密法的目的是确保敏感信息不被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或组织。

在涉密岗位按照涉密程度分为什么实行分类管理

人员涉密等级是指根据保密法规,对于涉及机密的人员进行的一种保密级别划分,以便于对不同级别的人员进行不同级别的保密管理。人员涉密等级分为,分别是“绝密”、“机密”和“秘密”。

涉密岗位是指机关单位按照法定程序确定,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经营或者经常接触、知悉秘密事项的岗位。根据涉密程度(即涉及秘密事项的范围、等级、数量等)不同,涉密岗位分为核心、重要、一般三类。

涉密岗位是机关单位按照法定程序确定的。不同机关单位工作性质、工作职责不同,涉密岗位必然也有异。机关单位应当根据涉密岗位的特点,结合本机关单位的保密事项范围和工作实际,按程序确定涉密岗位,并且应按照小化的原则进行。

按照保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涉密人员是指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依据涉密岗位的分级,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

根据我国保密法律有关规定,涉密人员具备以下基本特征:一是在涉密岗位工作。这是划分涉密人员的标准。涉密人员和涉密岗位应该一一对应,实在无法对应的,如一人在多个岗位工作,只要工作的岗位中有涉密岗位,就应当确定为涉密人员。二是具备一定的条件和能力。

这是对涉密人员承担涉密工作的资格要求,既包括应当具备的款规定涉密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涉密岗位”,是指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秘密事项的岗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绝密级秘密事项的岗位为核心涉密岗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机密级秘密事项的岗位为重要涉密岗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秘密级秘密事项的岗位为一般涉密岗位。在上述岗位工作的人员分别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机关、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岗位涉密程度的不同,确定涉密人员类别。“分类管理”,是指对不同涉密岗位上工作的涉密人员,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机关、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划分标准和管理办法。基本条件,如国籍、立场、个人品行、现实表现、主要关系等,还包括应当具备涉密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三是通过任(聘)用审查。即涉密人员按照一定程序审查后,经批准才能在涉密岗位工作。

涉密等级分为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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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分为核心(绝密级)、重要(机密级)和一般(秘密级)三个等级。涉密人员脱离单位,应当与原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单位应当对其实行脱密期管理。核心涉密人员的脱密期为3年至5年,重要涉密人员的脱密期为2年至3年,一般涉密人员的脱密期为1年至2年。

一是 职能机构管理保密工作的原则。根据《保密法》规定,和地方各级 的保密工作部门,是和地方各级 主管保密工作的职能机构。保密工作部门即主管全国保密工作,地方各级 保密工作部门即各级 的,是各级 主管本行政区域保密工作的职能机构,在它的职权范围内,它可以代表地方各级 决定、处理有关保密工作事务。

一般情况下,凡因工作需要,合法接触和知悉秘密的人员都应属于涉密人员。由于涉密人员所在岗位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特殊性,对他们在履行保密义务和方面的要求,较其他人员更加严格。

1、核心涉密人员是指产生、管理、掌握或经常接触绝密级秘密事项的人。2、重点涉密人员是指经常接触机密级秘密事项以及除核心涉密人员外涉及绝密级秘密事项的人员。

保密法规定 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什么

保密法规定 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三个等级:绝密、机密和秘密。

1、绝密

绝密是秘密的别,指泄露后可能对安全和利益造成特别损害的秘密。这类信息通常涉及安全决策等领域。绝密级别的信息保护要求极为严格,涉及到绝密信息的人员需要通过严格的审查和培训,且必须具备较高的保密意识和能力。

在实际工作中,绝密级别的信息通常只在有限的人群之间传递,以确保安全和利益不受损害。针对绝密信息的保护和管理,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建立健全保密制度,严格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小范围。执行信息保存、传递、销毁等流程,确保绝密信息的安全。

2、机密

机密是秘密的次高级别,指泄露后可能对安全和利益造成损害的秘密。机密级别的信息涉及安全、外交事务、经济、科学技术及其他重大事项。机密级别的信息保护同样要求严格,涉及机密信息的人员需要具备较强的保密意识和能力。

在实际工作中,机密级别的信息传递范围相对有限,相关人员需遵循保密法规,确保信息安全。为了加强机密信息的保护,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定期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保密素质。

3、2. 机密秘密

涉及秘密信息的人员在工作中应保持警惕,遵守保密法规,确保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于秘密信息的管理,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保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明确涉密信息的处理流程,确保信息在传递和保存过程中的安全。同时,定期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

企业保密资质分为几个等级,是那一级?急

承担绝密级项目总体和分系统科研生产使命的,审查、审批工作由科研生产单元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负责;承担绝密级项目配套使命的,审查工作可由科研生产单元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承担,报科研生产单元保密资质审查认证委员会审批。

保密资质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二级和。

一、一级保密资格

二、二级保密资格

具备承担机密级项目科研生产使命的资格;审查、审批工作由科研生产单元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负责;特殊环境,由科研生产单元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直接审查和拟承担科研生产使命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元,且需达到响应等级的保密资质规范。

三、保密资格

具备承担秘密级项目科研生产使命的资格。对用于涉密信息系统的产品进行检测,通过检测的产品经审核批准后,颁发《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并列入批准的在涉密信息系统中使用的产品目录。

企业或者单位获得涉密集成资质后,关于涉密人员的安排是至关重要,应该说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涉密情况,于是,参与涉密人员是要涉密程度进行等级分化的,主要分为哪几个等级?怎么来定?下面来重点阐述。

企业获得涉密集成资质关于涉密人员等级如何划分?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标准要求对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涉密人员涉密等级分为核心等级划分规则、重要和一般3个等级。

按照“以岗定人”的要求,一个人是否为涉密人员以及涉密等级的高低,不根据其身份地位确定,而是依据其所处的岗位来确定,要看这个岗位是不是涉密岗位。因此,确定涉密岗位时,要看在这个岗位上是否产生、处理或接触涉密信息,以及产生、处理或接触涉密信息的多少。此外,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也不是定的越高越好,定得太高一方面对其增加了一些不必要的限制,另一方面也会增加单位的管理成本。

因此,应切实根据岗位实际来界定涉密人员等级。

的保密资质,这个描述不是很准确。保密资质都是的,只不过非的保密资质由有关部门委托省级行政管理部门去受理,审查而已。军工分为一二,是一级;集成和载体分为甲乙级,是甲级。

企业保密资质分为三个等级,是一级保密资质。一级保密资质承担绝密级项目总体和分系统科研生产使命,二级保密资质具备承担机密级项目科研生产使命的资格,保密资质具备承担秘密级项目科研生产使命的资格。

《中华保守秘密法》

第九条规定:

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

第十六条规定:

界定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涉密等级的依据是

涉密人员脱离单位,应当与原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单位应当对其实行脱密期管理。核心涉密人员的脱密期为3年至5年,重要涉密人员的脱密期为2年至3年,一般涉密人员的脱密期为1年至2年。

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机密是次于绝密的涉密等级,主要包括涉及安全、经济建设、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机密信息和资料。机密级别的信息一旦泄露,也会对造成的危害。因此,机密级别的信息也必须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只有经过特定的审批批准并接受过相应的保密培训的人员才能接触和处理。

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秘密。

下列涉及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在、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秘密:

(一)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一、涉密人员分为哪三类

1、涉密人员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三类。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

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二、涉密人员是如何分类的

涉密人员的分类有以下内容:

1、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绝密级秘密事项的岗位为核心涉密岗位;

3、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秘密级秘密事项的岗位为一般涉密岗位。

法律依据:

《中华保守秘密法》第三十五条,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

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综上,我们可知,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且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秘密。

人员涉密等级分为哪

秘密是秘密的较低级别,指泄露后可能对安全和利益造成损害的秘密。秘密级别的信息涉及安全、外交事务、经济、科学技术及其他涉及利益的事项。秘密级别的信息保护要求相对较低,但仍需要保密。

1. 绝密

绝密是的涉密等级,仅限于机密级别的涉密信息和资料。绝密级别的信息一旦泄露,将会对安全造成的危害。因此,绝密级别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机关、单位应当根据涉密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信息的密级确定系统的密级,按照分级保护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的信息必须采取别的保密措施,只有特定的人员才能接触和处理。

3. 秘密

秘密是的涉密等级,主要包括一些涉及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信息和资料。虽然秘密级别的信息泄露对造成的危害相对较小,但仍然需要采取一定的保密措施。只有经过相应的审批批准的人员才能接触和处理秘密级别的信息和资料。

总之,人员涉密等级的划分是为了保护机密和公共利益,确保安全和稳定。各级涉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加强保密意识,保守机密,切实履行涉密人员的保密。

保密法规定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哪几类

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特级、秘密和机密三种。

特级涉密是的涉密级别,适用于重大机密和人的机密事务。在特级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品质道德和保密意识。其管理要求也是严格的,在涉密岗位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包括生活和工作都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以保证信息的安全性。

秘密涉密是指秘密事项和机关的重要机密事项的保护等级。从事秘密涉密工作的人员,也需具备极强的保密意识和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的精神。其管理要求比机密涉密低一些,但安全要求仍然很高。

此外,除了上述的特级、秘密和机密三种涉密等级之外,还有一种叫做内部保密等级。内部保密是指不属于秘密的信息但对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按照保守程度分为四个级别:绝密、秘密、机密和一般。

绝密等级是的内部保密等级,适用于对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机密事项。在涉及绝密信息的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信息不被泄露。

秘密等级适用于对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机密事项。从事秘密工作的人员,也需要遵守规定,严格保护信息安全。

机密等级适用于对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利益产生较大影响的机密事项。在这类涉密工作中,保密要求也比较严格,在进行信息交流时需要小心谨慎。

一般等级为的内部保密等级。相较于其他等级,一般等级的问题一:保密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不该看的别看 不该问的别问 不该说的别说 不该记录的别记录 禁止拷贝机密 禁止向亲友传递机密 …………信息并无过多的保密要求,但是也需要对信息保持基本的保密意识,不能随意泄露。

在实际工作中,不同的企事业单位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内部保密等级和管理规定,来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等级的有效落实。

涉密人员分为三个等级

总之,不同的涉密等级,都有其对应的保密要求和管理措施。在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人员,必须始终坚持严格的保密意识,积极履行保密,切实保护和单位的涉密信息安全。

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分为、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三个等级,等级划分规则如下:

机密涉密是指涉及秘密的一般性事项、机构管理的重要机密,以及业务秘密等级较高的工作。在机密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也要求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护和单位的机密信息,确保不被泄露。

1、核心涉密人员是指产生、管理、掌握或经常接触绝密级秘密事项的人。

2、重点涉密人员是指经常接触机密级秘密事项以及除核心涉密人员外涉及绝密级秘密事项的人员。

实行什么原则

这是涉密人员的程序性要求。对新录用或调动到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机关单位要先审后用、严格把关,对已在涉密岗位工作的涉密人员,要定期进行复审。四是禁止性条件。即不得在涉密岗位工作的情形。

问题二:我国保密工作实行什么样的管理体制 我国保密工作实行什么样的管理体制?

《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对我国保密工作管理体制的规定,体现了以下四个原则:

二是属地和系统管理的原则。属地管理,即块块管理。就是说,凡在该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单位,除和某些有特殊要求的部门外,其保密工作一律归该地区的保密工作部门管理。系统管理,即条条管理。就是说,机关的保密工作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主管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三是业务工作管理与保密工作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这一原则主要是对业务管理部门提出保密管理的要求。根据《保密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机关和涉及秘密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人员,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保守秘密的日常工作。业务管理部门主管什么业务,就要主管什么业务中的保密工作,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就要管到哪里。

四、协调配合原则。遵照这一原则,与地方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在处理保密工作事务、查处泄密中,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

问题四:保密原则的保密的内容 保密原则基本要求是限定小知悉范围,保密内容范围在《保密法》第九条作了明文规定。

一【保密基本原则:限定小知悉范围】

《保密法》第十六条规定:

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二【保密内容范围】

《保密法》第九条规定:

下列涉及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在、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秘密:

(一)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秘密。

问题五:我国保密工作实行什么样的管理体制 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同时,要按规定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条件不具备的小企业,也可不设置专门的监督部门,但要按规定配备专 安全监督人员。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 部门监督管理、企业自主管理、行业、群众、媒介监督的管理体制

问题六:信息安全的目标和原则 所有的信息安全技术都是为了达到一定的安全目标,其核心包括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和不可否认性五个安全目标。保密性(Confidentiality)是指阻止非授权的主体阅读信息。它是信息安全一诞生就具有的特性,也是信息安全主要的研究内容之一。更通俗地讲,就是说未授权的用户不能够获取敏感信息。对纸质文档信息,我们只需要保护好文件,不被非授权者接触即可。而对计算机及网络环境中的信息,不仅要制止非授权者对信息的阅读。也要阻止授权者将其访问的信息传递给非授权者,以致信息被泄漏。完整性(Integrity)是指防止信息被未经授权的篡改。它是保护信息保持原始的状态,使信息保持其真实性。如果这些信息被蓄意地修改、插入、删除等,形成虚信息将带来的后果。可用性(Availability)是指授权主体在需要信息时能及时得到服务的能力。可用性是在信息安全保护阶段对信息安全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在网络化空间中必须满足的一项信息安全要求。可控性(Controlability)是指对信息和信息系统实施安全管理,防止非法利用信息和信息系统。不可否认性(Non-repudiation)是指在网络环境中,信息交换的双方不能否认其在交换过程中发送信息或接收信息的行为。信息安全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主要强调对非授权主体的控制。而对授权主体的不正当行为如何控制呢?信息安全的可控性和不可否认性恰恰是通过对授权主体的控制,实现对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的有效补充,主要强调授权用户只能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合法的访问,并对其行为进行监督和审查。除了上述的信息安全五性外,还有信息安全的可审计性(Audiability)、可鉴别性(Authenticity)等。信息安全的可审计性是指信息系统的行为人不能否认自己的信息处理行为。与不可否认性的信息交换过程中行为可认定性相比,可审计性的含义更宽泛一些。信息安全的可见鉴别性是指信息的接收者能对信息的发送者的身份进行判定。它也是一个与不可否认性相关的概念。 为了达到信息安全的目标,各种信息安全技术的使用必须遵守一些基本的原则。小化原则。受保护的敏感信息只能在一定范围内被共享,履行工作职责和职能的安全主体,在法律和相关安全策略允许的前提下,为满足工作需要。仅被授予其访问信息的适当权限,称为小化原则。敏感信息的。知情权”一定要加以限制,是在“满足工作需要”前提下的一种限制。可以将小化原则细分为知所必须(need to know)和用所必须(need协峨)的原则。分权制衡原则。在信息系统中,对所有权限应该进行适当地划分,使每个授权主体只能拥有其中的一部分权限,使他们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共同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如果―个授权主体分配的权限过大,无人监督和制约,就隐含了“滥用权力”、“一言九鼎”的安全隐患。安全隔离原则。隔离和控制是实现信息安全的基本方法,而隔离是进行控制的基础。信息安全的一个基本策略就是将信息的主体与客体分离,按照一定的安全策略,在可控和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主体对客体的访问。在这些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人们在生产实践过程中还总结出的一些实施原则,他们是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和扩展。包括:整体保护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适度保护的等级化原则、分域保护原则、动态保护原则、多级保护原则、深度保护原则和信息流向原则等。 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是信息安全认证,测评及认定项目分为信息安全产品测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认定、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定、信息安全从业人员资质认定四大类。信息安全产品测评:对外信息技术产品的安全性进行......>>

问题七:保密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保密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①坚持委统一保密工作的原则;②保密工作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③保密工作属地管理与系统管理相结合的原则;④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保密工作的原则;⑤保密管理与业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⑥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主要任务:①加强保密法制建设;②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③实施保密行政管理工作;④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保密技术,开展保密技术工作管理;⑤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开展保密工作理论和政策研究,探索保密工作的基本规律,制定各项保密工作具体的政策和对策;⑥健全完善保密组织的保密工作机构。

问题八2、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机密级秘密事项的岗位为重要涉密岗位;:计算机公共信息网络的保密管理实行什么原则 实行控制源头、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突出重点、有利发展的原则。

问题九:涉密人员管理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关于涉密人员管理和权益保护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

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款规定涉密人员上岗审查制度。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由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会同保密工作机构,依据涉密人员任职条件,进行严格任前审查。审查内容一般包括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现实表现、主要关系以及与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交往等情况。

第三款规定涉密人员的基本条件。素质方面,应当立场坚定,坚决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品行方面,应当品行端正,忠诚可靠,作风正派,心强;工作能力方面,应当掌握保密业务知识、技能和基本的法律知识。

第四款规定涉密人员权益保障制度。涉密人员由于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在就业、出境、学术成果发表等方面会受到一定限制,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等原则,在限制涉密人员合法权益时,应当依法保护涉密人员合法权益,给予相应补偿,这体现了和对涉密人员的关心和爱护。

问题十: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经常产生秘密的为要害部门、集中存放秘密的地方就确定为要害部位,就是这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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