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鉴定意见是劳动争议案件中单位提供的对于涉案事实的评述和看法,是劳动争议裁决的重要依据之一。单位鉴定意见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及时性对于劳动争议的公正裁决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单位鉴定意见书:保障劳动争议公正裁决的利器
客观性:
单位鉴定意见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不得掺杂个人主观判断或偏见。单位应如实陈述和分析案情,对劳动争议中涉及的关键问题进行全面、客观、具体的评价。避免主观臆断、夸大其词或隐瞒不利事实。
公正性:
单位鉴定意见应当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撰写。单位不得因任何理由对争议双方采取偏袒的态度,应一视同仁地对待双方当事人,保证鉴定意见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及时性:
单位鉴定意见应当在接到劳动争议处理部门的询问或通知后,及时撰写并提交。及时的鉴定意见可以保证劳动争议得到及时处理,避免拖延诉讼程序,保障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作用:
单位鉴定意见在劳动争议裁决中发挥着以下作用:
提供案件事实依据:鉴定意见作为单位对涉案事实的评述和分析,为劳动争议处理部门提供重要的案件事实依据。 指导裁决方向:鉴定意见中的结论和建议可以对劳动争议处理部门的裁决方向提供参考和指导。 维护当事人权益:客观公正的鉴定意见可以保障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一方当事人因鉴定意见不当而受到不公正对待。
撰写注意事项:
撰写单位鉴定意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了解争议事实,查阅相关证据材料。 实事求是,避免主观臆断和偏见。 逻辑清晰,条理分明,有理有据。 结论明确,建议合理,便于劳动争议处理部门参考。
conclu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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