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权益法和成本法是两种常用的方法,适用于不同类型的投资关系。
权益法与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权益法
权益法适用于对被投资企业拥有重大影响但未达到控制水平的情况。重大影响通常定义为对被投资企业拥有 20% 或以上的投票权。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将被投资企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但只按其持股比例确认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
成本法
成本法适用于对被投资企业没有重大影响的情况,包括:
投资比例低于 20% 无法获取被投资企业的财务信息 被投资企业是一家私营公司或非营利组织 投资仅作为财务投资
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将被投资企业记录为一项资产,价值为其收购成本。任何来自被投资企业的股息收入或损失都将在利润表中确认。
适用范围的比较
下表总结了权益法和成本法的适用范围差异:
| 特征 | 权益法 | 成本法 | |---|---|---| | 投资比例 | ≥20% | <20% | | 影响程度 | 重大影响 | 无重大影响 | | 合并形式 | 按持股比例合并 | 按收购成本记录为资产 | | 损益确认 | 按持股比例确认 | 股息收入或损失 |
适用范围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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