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51个税问答小程序当然不一样。应缴税费和实缴税费应该是是一致的,如果不一致,就说明有漏税或交多了。补退税一般都是0,只有上述漏税或交多的情形,在日后的申报期内才有可能有金额提醒您,已申报税额合计是已经缴纳的税款,您要输入相关数据,计算您应该缴纳的税款,多退少补呢
已申报税额合计_已申报税额合计4万,赚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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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缴纳的税款,可以申请退回,也可以作为预交税款处理;少交的税款,要补交。
联系税务局是解决问3、抵扣已经认证并抵扣,但没有入账(其实也属于会计错误)题的关键
第3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
是的。
应纳税额是指企业按照税法的规定,经过计算得出的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所得税金额;应补(退)税就是本期应纳税额与本期已预缴税额之间的,如果为正数就是应补税额,如果为负数就是应退税额。而对于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是负数,说明预缴时交多了,汇算清缴应退税,或者留待以后年度抵减。
个人所得税已申报税额为0就是指说明纳税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这段时间内,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和自行申报,已缴纳的税额合计为0元。如果您月工资超过5000元,建议问一下公司财务具体原因,看看是不是扣除了专项附加。
请教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7行(应抵扣税额合计)的公式如果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功能中,发现2019年度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这四项所得,“已申报税额合计:0元”。
第七条 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说明纳税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这段时间内,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和自行申报,已缴纳的税额合计为0元。
个税已申报税额是指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实际已经申报过的个税税额。比如某员工现在进行5月份的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累计应缴纳税额为3000元,截止至当年4月份,已经申报缴纳的税额为2800元,那么本月需要缴纳的税额为3000-所以这里的已申报税额指的是扣缴义务人在发放工资或报酬的时候已经替我们预缴的个人所得税。2800=200元。
2、已申报税额不等于可以退税的钱,已申报税额是单笔收入需要缴纳的税额,单笔收入范围很广包括,工资收入,年终奖金等,稿酬收入,版权收入等。
2、虚增进项并且抵扣了是的。
应纳税额是指企业按照税法的规定,经过计算得出的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所得税金额;应补(退)税就是本期应纳税额与本期已预缴税额之间的,如果为正数就是应补税额,如果为负数就是应退税额。而对于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是负数,说明预缴时交多了,汇算清缴应退税,或者留待以后年度抵减。
关于退税金额的计算通常受税负是指上交的税金除以销售收入在乘以。生产型外贸企业算税负的时候要扣除出口销售收入。实际就是已交税金加上出口退税抵减国内销售税额除以国内销售收入在乘以以下因素影响:
2. 税率:不同行业所适用的退税税率不同。退税税率一般为11%、13%、16%、17%、19%等。
应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税应退税额
法律分析:已申报税额是企业或者个人在当期之前已经向税务机关申报过的税额,需要注意已申报税额和已经缴纳税额之间的异,已申报只是代表已经申报,不代表已经缴纳。已经缴纳的税额肯定是已申报,但是已申报不代表已经缴纳,可能处于已申报但是未缴纳状态。纳税申报表中第17项“应抵扣税额合计”是如何算的?
进项税额 12
上期留抵税额 13
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 15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16
应抵扣税额合计 17=12+13-14-15+16
纳税申报表的“应抵扣税额”“实际抵扣税额”与出口退税纳税申报表的“免抵税额”
建议你多看看生产企业免抵退方面的资料,免抵税额就是出口免抵退税额抵减国内销售应上交的税额。比如说:某月上期留抵额为10000元,本月进项税额为20000元,国内销项税额为00元,则申报表主表上本期留抵额为5000元。免抵退申报时计算的免抵退税额为10000元,则本月实际退税额为5000元,出口退税抵减国内销售税额5000元。出口退税抵减国内销售税额5000元视同你上交的。
纳税申报表中第17项“应抵扣税额合计”为负数?
zhang9872:你理解对的。
1、应抵扣税额合计 17=12+13-14-15+16 合计是出现为-1万元。
2、也就是说没可抵扣的金额了,销项税额是10万元的话,是该交11万元的。
申报表"实际抵扣税额"栏填写问题。
纳税申报表中应抵扣税额为负数可以吗?负数代表什么?
应抵扣税额不能为负数,
如果为负数表示
1、你计算错误
纳税申报表的不得抵扣税额可为负数吗
1、免抵退货物是出口的,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原来已抵扣所以现在要转出来冲减本期进项。
2、“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这个以前我也不理解,后来听老师讲课才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哈。在第4栏增加“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收入数,然后相应就要增加第11栏“销项税额”,这样就增加了本期应纳税,而由于稽查查补的税需要单独交纳,在本期申报表中只反映调的收入不再增加应纳税,所以在第17行“应抵扣税额合计”中要加上已单独补交的检查补税,这样销项和抵扣合计中相抵就不会重复交税了。
申报表中18行实际抵扣税额累计数是销项税+已交税金吗?
肯定是系统才是对的,申报表中18行实际抵扣税额累计数应该是你的销项税-已交税金。
一般来说,是因为你的进项税不够抵扣,所以交税,如果按你的说法,实际抵扣税额就是销项税税额的,那你根本就不必交税了。
呵呵~看来你的思路是有点短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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