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有什么区别?
江苏职教高考2021政策 江苏省职教高考施行方案
江苏职教高考2021政策 江苏省职教高考施行方案
江苏职教高考2021政策 江苏省职教高考施行方案
普通高中对中考分数要求较高;中职学校属于面向人人的教育,部分学校和专业实行注册入学。普通高中以升学为导向,以语数外等文化知识学习为主;中职学校在学习必要的文化知识基础上,更加强调学习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学习方式较为灵活多样,更加强调动手实践。中职学校毕业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有什么区别?
1.普通高中对中考分数要求较高;中职学校属于面向人人的教育,部分学校和专业实行注册入学。普通高中以升学为导向,以语数外等文化知识学习为主;中职学校在学习必要的文化知识基础上,更加强调学习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学习方式较为灵活多样,更加强调动手实践。中职学校毕业生既可以选择去就业也可以选择升学,真正实现就业有技能,升学有门路。
2.填报志愿时如何选择中职学校?
在选择中职学校时,建议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先确定喜欢的专业,然后根据专业确定中职学校,在家长的陪同下到拟报考专业学校进行实地考察,在填报志愿时按照意愿强烈程度排序填报,将最想上的学校填在最前面,要将中职志愿有梯次地填满。县(市、区)考生在填报中职志愿时,必须要填报至少一所本县(市、区)的中职学校。
一心一意要读中职学校的学生,在填报志愿时,可以“虚填”普通高中志愿,使普高录取掉档。如果填报其他高中并被录取,不退录不换录,将会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再想改读中职学校就难以注册中专学籍了,因此,填报志愿前必须拿定主意。
3.就读中职学校有哪些优势
就读中职学校成才路非常宽广一是可以参加技能高考升学(只有中职、技校学生有资格)。二是可以参加普通高考升学(就目前政策而言,普高、中职、技校毕业均有资格)。三是可以通过“3+2”、“五年一贯制”升学(只有中职、技校学生有资格)。四是享受资助政策(只有中职、技校学生有资格)。五是可就语文、数学、外语以及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在条件成熟后,外语科目听力口语考试实行机考。业、可参军。六是管理规范。
4.中职学校毕业后升入高校有哪几种途径?
1、技能高考。技能高考考试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考文化课(成绩占总成绩30%),一部分考专业技能(成绩占总成绩70%)。文化课考试与普通高考同步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约在每年4月份左右进行。2、单独招生。即高职高专层次的自主招生,是授权高职院校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在高考前完成录取。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无需参加技能高考,未被录取可继续参加技能高考。
3、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有两种形式,种是中高职“3+2”衔接;第二种是五年一贯制。这两种形式区别在于:“3+2”前3年在中职学校就读,后2年在高职院校就读;五年一贯制5年都在高职院校,前3年学中职课程,后2年学高职课程。
4、参加普通高考。就目前政策而言,中职生毕业后可选择参加普通高考升入大学,通过普通高考升入大学后与普高学生没有待遇区别。
【导语】2021年江苏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公布,各院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各院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那么2021年江苏高考安排是怎样的呢?
1、考试安排
高考总分值为750分。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以每门150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至9日。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学业水平选择以上就是2021年江苏高考安排,录取专业由院校按照向公布的招生章程等确定的规则进行安排。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这些高考相关内容,希望大家都能了解和关注!性考试科目每选择性考试包括思想、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科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
统一高考考试科目的考试安排以统一公布的安排为准,如有调整,我省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安排相应调整。
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其中体育类、艺术类也可兼报普通类。录取工作分批次依次进行。录取批次共设3批,其中本科2批,专科1批,依次为:
(1)本科提前批次。包括军事院校等部分普通类本科院校(专业),体育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3小批:除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2)本科批次。高校专项、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多带带设置特殊类型志愿,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开始之前进行。
(3)专科批次。其中,体育类、艺术类等在普通类批量投档前完成录取。
江苏 新 高考 是从2018年开始实行,也就是从2018年9月高一 新生 入学时开始实行,2021年已经进行了首届新高考,采取3+1+2新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语文、数学、外语为统考,在历史和物理科目中1门科目,然后在思想、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中再选2门科目参加选择性 考试 ,总分为750分。
(三)建立健全综合素质评价制度。2018年启动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2021年整体实施,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科目设置。
合格性考试包括《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所有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 艺术 (音乐、美术)、 体育 与健康、通用技术、理科实验,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定考试要求,设区市组织,学校实施考查,省教育厅抽查。
综合实践活动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学业水平考试内容以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合格性考试以必修课程要求为准,选择性考试以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的综合要求为准。
选择性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4.成绩呈现。
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选择性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
(二)深化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改革。
1.科目设置。
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
选择性考试科目:思想、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生根据高校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分,作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
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2.成绩构成及计分方式。
高考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生总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
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以每门150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均为100分。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等级赋分转换办法另行公布。
3.考试内容。
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以《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省相关教学文件为依据,科学设计考试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主要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
4.考试形式及时间。
1.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精神,结合江苏实际,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导向,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评价细则,全面开展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工作 。建立全省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强化过程性、常态化监管,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客观、真实、准确、可信。
2.综合素质评价使用。
高校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作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在考生分数相同时,可作为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的依据。高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四)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模式。
1.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
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高校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类)。
2.录取方式。
按照物理等科目类、历史等科目类,分开,分开划线,以 平行志愿 方式投档。
高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合并本 一本 二批次。在条件成熟后,探索投档模式改革试点,进一步增加高校招生和考生录取的双向选择机会。
(五)建立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制度。
按照因材施教、多次选择、面向人人的原则,建立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制度。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逐步建立“职教高考”制度,突出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渠道。
江苏职教高考投档线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分3个小批依次录取。为本科757分,专业220分,机械专业本科分数线为667分,专科分数线为204分。
职教高考,也叫职业教育高考,是相对于普通高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指职业教育的专门性高考,逐步建立职教高考制度,使之成为高职考试招生主渠道。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职教高考”不是高职院校招生时采取的技能型高考,而是在技能型高考基础上的进一步改革,扩大招生高校范围,扩大招生学生对象。力图把“职教高考”打造为与普通高校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要求,科学合理设置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并提前向公布。高考地位平等的高考,巩固并提升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的地位。
职教高考:
将深入贯彻的提出的“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要求,按照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部署,统筹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发展。
畅通职业教育体系内部升学通道,调整高职招生分配和考试招生政策,适度提高专科职业学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比例、本科职业学校招收专科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逐步建立“职教高考”制度,使之成为高职考试招生主渠道。
职教高考相关政策:
2021年11月,网站公布对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629号建议的答复。针对“关于降低中专生进入高等院校进行全日制教育门槛的建议”。
表示,将继续贯彻落实对于职业教育改革的政策部署,进一步强化中等职业教育基础作用,规范长学制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严格执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逐步建立“职教高考”制度,使中职毕业生享有更多样的教育选择和更畅通的学业提升通道。
法律分析:江苏省2021年高考改革的主要模式为“3+2+1”。高考总分750分。其中,“3”是指同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1”是指考生在物理、历史两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1个科目;“2”是指考生在思想、地理、化学、生物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2个科目。
第五条 教育必须为现代化建设服务、为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法律依据:《中华高等教育法》 第四条 高等教育必须贯彻的教育方针,为现代化建设服务、为服务,与生产劳动和实践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021年昆山职教高考时间在1月份。法律分析:不区分文理科,外语一年两次考试,实行新高考“3+1+2”模式。2021年起,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采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根据规定,选择性考试科目由各省自行组织命题。根据相关信息显示:职业高中高考考试即春考,春考分为全省统考文化课和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职业高中高考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月4日。
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查询得知:其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下午17:00。
江苏省考生可以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输入本人有效号查询考试成绩。其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须由考生本人在2022年1月7日前向考点提出查询考试成绩的书面申请。
职教高考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模式。“文化素质”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目。“专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测试两部分。职教高考制度的实施,是为职业学校学生升学深造提供了更多机会,中职毕业生可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高中学生达到规定 学习 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 毕业 、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是高 校招 生录取的组成部分,其成绩纳入统一高考总分。以通过职教高考,与普通高中学生一样考大学,享受同样待遇。
法律分析: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录取时加20分投档。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省籍考生(含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同一考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行“3+1+2”模式,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以及考生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考生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使用全国卷,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的招生项目。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江苏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等招生项目。(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录取时加20分投档。(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省籍考生(含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法律依据:《中华教育法》
第四条 教育是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对提高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应当尊重教师。完善面向普通高中学生和面向中职学生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 836084111@qq.com 邮箱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