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法治国家中,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监督宪法实施是国家各权力机关的重要职责。那么,哪些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着宪法实施监督的职权呢?
国家权力机构行使宪法实施监督职权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拥有宪法解释权和宪法修正权,是宪法实施监督的重要力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负责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保障《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二、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国家最高军事领导机关,负责领导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根据《宪法》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负责监督《宪法》在军队中的实施。
三、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最高检察机关。根据《宪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负责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四、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作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县、自治县、市、乡、民族乡的人民权力机关,享有宪法实施监督权。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负责监督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实施。
五、各级监察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门机关。根据《宪法》规定,监察委员会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监督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履职用权、维护宪法和法律实施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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