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考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选拔德才兼备、素质全面、学术能力突出的优秀人才。
第二章 研究生招生计划
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统一下达,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见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章 报考条件
具有研究生入学资格的人员均可报考。符合下一级学位报考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网络教育、开放教育以及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下同)可报考。
第四章 报名及考试
1.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25日 - 考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26日
2. 南京师范大学自主划线: - 自划线专业考试时间:2023年3月4日-5日
第五章 录取
1. 复试: - 时间:2023年3月中下旬 - 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2. 录取: - 根据复试成绩,结合初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章 学费及奖助学金
1. 学费: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2. 奖助学金:学校设立各类奖助学金,对表现优秀的硕士研究生予以奖励和资助。
第七章 其他
1. 考生报考前应仔细阅读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简章和相关文件,明确报考要求和程序。 2. 考生如有疑问,可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电话或电子邮件咨询。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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