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户口高考优惠政策如下:
海南高考有什么优惠政策?海南省高考优势有哪些?
海南高考有什么优惠政策?海南省高考优势有哪些?
海南高考有什么优惠政策?海南省高考优势有哪些?
1、招生比例大。海南属边远地区,所以大学招生指标,按人口比例分得比较多。
2、海南在过去比较落后,不如内地重视教育,孩子的平均成绩不高。
3、一些大学陆续在海南建立分校。各省的大学,都对本省的考生招生倾斜,当然是大学越多对考生越有利。
其他优惠政策:
海南户口为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海南入学、参加中考和高考,提供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在人才购房方面,《行动》明确提出对引进的各类人才自在琼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不受限购政策限制。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也可享受同等待遇。
在人才住房保障方面,海南将为引进的级人才、杰出人才、领才分别按200平方米、180平方米、150平方米标准提供免租金、可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工作满5年赠予80%产权,满8年赠予产权。 同时,为其他各类人才提供住房租赁补贴。
解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的问题 为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海南入学、参加中考和高考,提供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比如领军以上层次人才子女户籍转入海南的,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限制; 其他高层次人才子女高中转学的,按与原就读学校等级相当的原则予以解决。
海南省高考优势有海南户口高考在政策上享有优势、自由选择科目、海南高校招生政策优势、教育资源丰富,考试难度低等。
1、海南户口高考在政策上享有优势,如加分政策、优先录取等。
海南省的高考加分政策较为宽松,例如,在海南省参加高考的华侨、港澳台考生可获得加分;同时,对于在海南省属高等院校就读的毕业生,户口在海南省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可获得优先录取等。这些政策为海南户口考生提供了更多机会。
2、自由选择科目:
相比于其他省份的高考,海南的高考可以自由选择一门文化考试科目和一门艺体类考试科目。所以,海南的考生在报考时可以选择以自己的特长为基础进行组合,那么海南考生参加高考将更加自由且能够充分体现自身特长。
海南开始实行新高考政策,也就是3+3模式,除了语数外三科必考的,其它三科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来学习和考,而不是必须区分文理。
3、教育资源丰富,考试难度低:
海南使用的是全国高考二套试卷,相对其他省份尤其是高考大省,试卷难度是低很多的。
海南的教育资源较为丰富。海南省有多所重点中学和高等院校,这些学校的教育质量较高。此外,海南省还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如合作办学等,以提高教育水平。这些资源为海南户口考生提供了更好的教育环境。
4、海南高校招生政策优势:
因为海南的高考政策,所以海南的高校招生政策也有所不同。根据高考录取政策,海南省内的考生在报考一些本科专业时可以享受少年班、自主招生、省属重点高校优惠等录取优势,因此海南的学生在一些重点高校的录取极具优势。
是。海南高考的民族分是根据考生的民族身份给予的加分项,它是在综合分,即总分上进行加分的。民族分是指在高考中,少数民族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民族身份,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获得额外的加分。
海南封岛后考生没有加分。海南高考加分优惠政策全国性加分项目及分值如下:烈士子女,加2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加2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加3分。省籍考生(含户籍考生),加3分。2021年至2023年,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少数民族聚居地,且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或少数民族聚居地所在市县的高中阶段学校修满规定的年限并毕业,同时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或少数民族聚居地所在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5分;2024年至2026年,本加分项目分值由15分调减为10分。2027年起,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东方市、五指山市、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且在以上市县的高中阶段学校修满规定的年限并毕业,同时在以上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不包含封岛加分。
法律分析:全国性加分项目及分值:(一)烈士子女,加20分。(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加20分。(三)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四)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加3分。(五)省籍考生(含户籍考生),加3分。(六)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少数民族聚居地,且本人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或少数民族聚居地所在的市县的高中阶段学校修满规定的年限并毕业,同时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或少数民族聚居地所在的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5分。
地方性加分项目及分值:(一)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本人高中阶段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学校就读并毕业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二)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满五年(引进人才和现役及其子女满三年),本人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所在市县的高中阶段学校修满规定的年限且在这些地区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地区的市县报考的汉族考生,加3分。(三)驻三沙部队半年以上且到高考报名时仍在三沙部队工作的官兵子女,加6分。(四)农村人口独生子女,加3分。
法律依据:《海南省普通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
第四条 全国性加分项目及分值。
(一)烈士子女,加20分。
(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加20分。
(三)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四)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加3分。
(五)省籍考生(含户籍考生),加3分。
(六)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少数民族聚居地,且本人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或少数民族聚居地所在的市县的高中阶段学校修满规定的年限并毕业,同时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或少数民族聚居地所在的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5分。
少数民族聚居地含少数民族聚居市县和少数民族聚居乡镇。
少数民族聚居市县为:三亚市、东方市、五指山市、乐东县、陵水县、昌江县、保亭县、琼中县、白沙县。
第五条 地方性加分项目及分值。
(一)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本人高中阶段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学校就读并毕业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二)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满五年(引进人才和现役及其子女满三年),本人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所在市县的高中阶段学校修满规定的年限且在这些地区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地区的市县报考的汉族考生,加3分。
(三)驻三沙部队半年以上且到高考报名时仍在三沙部队工作的官兵子女,加6分。
(四)农村人口独生子女,加3分。
2023年起,符合第五条第(一)项或第(二)项条件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考生不再享受第五条第(四)项加分。
少数民族聚居乡镇为:儋州市的兰洋镇、南丰镇、雅星镇;琼海市的会山镇;万宁市礼纪镇的原新梅乡、长丰镇的原牛漏镇以及南桥镇、三更罗镇和北大镇(含禄马乡);屯昌县的南坤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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