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安全的含义
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包含_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包含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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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食品质量安全:指提供的食品在营养,卫生方面满足和保障人群的健康需要,食品质量安全涉及食物的污染、是否有毒,添加剂是否违规超标、标签是否规范等问题,需要在食品受到污染界限之前采取措施,预防食品的污染和遭遇主要危害因素侵袭。
(3)食品可持续安全:这是从发展角度要求食品的获取需要注重生态环境的良好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可持续。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7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8)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目前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包括八个部分: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5、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第二十一条
食品安全标准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遵守的强制性技术要求,但并非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首先应当保证自己生产经营的食品是按照法律的要求,采用安全的原料、规范的生产工艺、有序的生产过程管理,且未涉及任何法律禁止的生产经营行为;在此基础上,才可以用食品安全标准判断是否安全、适于食用。
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的大前提,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道门槛。食品安全标准是在这一前提下,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二道门槛。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如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掺杂使的行为本身就违反了法律规定,无需以食品安全标准作为监管依据,更不能以没有标准为理由逃避生产经营者的和监管。
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残留、兽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专供婴幼儿、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等。
《食品安全标准包括的内容: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残留、兽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其中,人体摄入致病性微生物、农残留、兽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加工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原料,但是,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危害人体健康,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 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主辅食的营养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 食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具有指导、消费者购买、食用食品的作用,许多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消费者食用时的安全,这些内容的标示应该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需要制定标准统一的要求。 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每一个流程都有一定的卫生要求,对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预防疾病,具有重要意义,都需要制定标准统一要求。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营养要求;食品的物理或化学要求,如酸、碱等指标;食品的感觉要求,如味道、颜色等,这些也属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检验方法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方式或方法,检验规程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作流程或程序,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或规程会得到不同的检验结果,所以要对检测或试验的原理、抽样、作、精度要求、步骤、数据计算、结果分析等检验方法或规程作出统一规定。中华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食品安全标准主要包括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婴幼儿的食品要求;食品9、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标准;标签、标识、说明书等标识;对于食品的质量要求与检验方法都是有食品安全的标准的;
此外还要注意两点:一、必须详细列出食品中所有的添8、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加剂;二、经营过程要满足卫生要求。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残留、兽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规定;
1、加大对餐饮卫生的监管力度,制定并落实《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和《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加强餐饮环节监管;(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食品安全标准如下:
(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6)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3、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6、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8、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如下:
3、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大案要案,并及时向通报;
4、开展食品危险性评估,科学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和评估信息。
食品分类系统用于界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只适用于使用该标准查询添加剂。该标准的食品分类系统共分类。每一大类下分若干亚类,亚类下分次亚类,次亚类下分小类,有的小类还可再分为次食品安全 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该包括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等内容。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食品安全标准包括的内容。 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因此,哪些事项应当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需要法律作出明确规定,从而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工作提供指引和依据。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包括: 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规定。 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包括致病性微生物、农残留、兽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微生物在医学上按照对人类和动物有无致病性,分为致病性微生物和非致病性微生物。致病性微生物包括细菌、、真菌等。 农残留问题是随着农在农业生产中广泛使用而产生的。目前使用的农,有些在较短时间内可以通过生物降解成为无害物质,而大部分农难以降解,残留性强。农进入粮食、蔬菜、水果、鱼、虾、肉、蛋、奶中,造成食物污染,危害人体健康。 兽残留是指使用兽后蓄积或存留于畜禽机体或产品(如鸡蛋、奶品、肉品)中的原型物或其代谢产物,包括与兽有关的杂质的残留。 重金属指比重大于5的金属,一般都是属于过渡元素。如铜、铅、锌、铁、钴、镍、锰、镉、汞、钨、钼、金、银,所有重金属超过一定浓度都对人体有毒。如果河流、湖泊、海洋和土壤受到重金属污染,鱼类或贝类积累重金属而为人类所食,或者重金属被稻谷、小麦等农作物所吸收被人类食用,重金属就会进入人体导致重金属中毒。 广义的污染物质包括不是有意加入食品,而是在食品生产、制造、加工、调制、处理、填充、包装、运输和贮藏等过程中,或是由于环境污染带入食品中的任何物质。 上述物质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人为添加到食品中,但是由于生产过程、环境污染等原因会或多或少进入食品中,终进入人体。人体摄入的危害物质超过一定含量,就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我国目前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包括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基因修饰的微生物、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剂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食品用香料、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等种类。 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婴幼儿是人一生中健康成长的重要时期,这个时期如果能够得到合理的膳食营养,必将为其以后一生的身体和智力发育打下良好的物质基础。婴幼儿主辅食品的各种营养成分必须搭配科学,某种营养成分既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少了会导致营养不良,多了也会引起中毒。婴幼儿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在进行风险评估后规定营养成分的量、量等要求,使婴幼儿在满足营养需求的同时又保证食用安全。同样,其他一些特定人群对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也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食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中的许多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地关系到消费者食用时的安全,如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编号。这些内容的标示都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需要制定标准规定统一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每个流程都有一定的卫生要求。例如,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用水应当符合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这些都需要制定标准统一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涉及食品安全的,也属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包括检测或试验的原理、类别、抽样、取样、作、精度要求、仪器、设备、检测或试验条件、方法、步骤、数据计算、结果分析、合格标准及复验规则等方面的统一规定。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其他内容包括其他没有明确列举,但是涉及食品安全,需要制定标准的内容。 有问题需要沟通解决,要是对于其中内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进一步了解,建议您及时寻求 在线律师 的的帮助。小类。如果允许某一食品添加剂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则允许其应用于该类别下的所有类别食品,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说:如果食品大类可用的食品添加剂,则其下的亚类、次亚类、小类和次小类所包含的食品均可使用;亚类可以使用的,则其下的次亚类、小类和次小类可以使用,但是,大类不可以使用,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一)食品相《中华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四条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第二十八条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标准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将食品安全标准草案向公布,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有关部门等方面的意见。,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残留、兽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五)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六)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七)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八)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九)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中华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残留、兽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法律依据:《中华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和公众负责,承担。物质的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委托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委托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生产者生产,并对其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对委托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安全负责。受托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对生产行为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 836084111@qq.com 邮箱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