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力明技工学校录取条件(山东力明技工学校招生简章)

教育资讯 2024-11-10 09: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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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山东力明学院招生年龄要求在正常年龄即可

山东力明技工学校录取条件(山东力明技工学校招生简章)山东力明技工学校录取条件(山东力明技工学校招生简章)


山东力明技工学校录取条件(山东力明技工学校招生简章)


山东力明技工学校录取条件(山东力明技工学校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1、初中应届毕业生:3+3 (三年中技教育+三年大专,3+4 (三年中技教育+四年本科)。要求中考成绩300分以上,同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面试。

2、初中往届毕业生:3+3 (三年中技教育+三年大专,3+4 (三年中技教育+四年本科)。要求具有初中同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面试。

3、面试、笔试均合格者,择优录取。

2022年 山东 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章 总则

为确保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2年普通高职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 考试 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委、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284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高新区东天门大街999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小组,法人代表、王力一同志任组长,该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招生以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严格按照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 录取分数线 执行。

(一)专业安排采取“专业 志愿 清”原则。专业内优先录取专业志愿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直至录满;若剩余,则再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二)对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志愿优先,成绩择优”原则录取,次 填报志愿 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先录取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三)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四)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五)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作退档处理。

注:山东省内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按专业进行录取。对于志愿报考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投档人数超过人数时,划定专业录取 分数线 。达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录取到所报专业;达不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录取到其他所报专业志愿,如果没有填报其他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新生 入学后,其他专业考生不准转入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

(六)学院在 浙江 省、山东省、 海南 省等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学院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学院将根据考生志愿和投档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结束,根据有关规定在学院网站公布有关录取信息,考生可在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录取到学院的外省籍考生户口迁移问题遵循自愿原则。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十七条 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文化、健康及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学生修完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 书 。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学院以往有关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同时废止;本章程如与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上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学院名义实施招生活动,对以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依法追究其法律。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第二十二条 :

1.泰安高新区东天门大街999号(泰安校区)

2.济南市市中区济微路389号(济南市中校区)

3.附属医院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8722号(济南槐荫校区)

学院网址:

咨询电话:0538-8396666

传真:0531-88333888

2022年 山东 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艺术 类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章 总则

为确保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2年普通高职艺术类专业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 考试 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第二条 学院成立主要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委、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2844

第六条 办学体制:民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学制:三年

第三章 学院

第十一条 学院: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是2001年,经山东省批准,在原山东中西医结合大学(创建于1 985 年)的基础上建立而成,是全国建校较早的普通民办高等院校。学院现有医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艺术学院、 理工 学院、经管学院等 二级 学院,拥有全国较大的校园文化载体、AA级旅游景区力明艺术宫和经省教育厅、卫计委联合评审确认的直属附属医院。学院现有在校学生近两万人,专 教师总数798人(其中专任教师695人),图 书 馆藏书126.49万册,实验教学及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118.35万元。

为充分发挥办学优势,满足全国众多愿意来我院求学学生的愿望,为基层培养动手能力强、实践水平高的有用人才,学院于2014年,在世界文化旅游名城泰安建设新校区。新校区位于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与山东医科大学、泰山学院、山东 财经 大学东方学院等高校相邻。新校区总规划占地3000亩,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被批准为山东省和泰安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历时一年多,完成一期1267亩、42万平方米、58栋大楼建设,教学实验设施及后勤配套设施等也已全部完备,高标准的教学楼、实验实训楼、图书馆和全部带有冷暖空调与卫生间的学生公寓,为来自全国的广 大学生 学习和生活提供了优越的条件。自2017年始学生已逐渐搬迁至新校区就读。

学院目前开设的专业涵盖理、工、文、医、艺等学科领域,已成为一所民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特色专业 有:中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康复医疗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艺术设计、表演艺术、舞蹈表演等。学院较早编辑出版了全国高等院校中西医结合教材,共30余部,7000余万字,面向全国发行,为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医护人才奠定了基础。2012年,经省教育厅批准,学院实施临床医学与中医学双专业教育;与日本知名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中日合作口腔医学专业教育,列入统招;举办护理自考本科教育,专本连读。除此之外,学院还举办“国医传承班”、“微创班”、“口腔护理班”、“养老医护班”、“动漫制作订单班”、“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订单班”等特色班,受到及用人单位的好评。学院拥有口腔医学省级特色专业、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团队中 教学团队和社区护理学等多门省级资源共享课等,获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中管理局、省社科联、省科协等多项省级科研立项,获省级教学成果二、三等奖。

学院高度重视 就业 工作,大力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学生可与力明教育所有本系统内企事业单位签署订单培养协议。另外,我院还与科大讯飞、同济堂、赛伯乐、华夏人寿、海尔、海信、重汽、润华汽车、微医、山东南丁格尔护理服务有限公司、安得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跟我走影视产业和山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省中医院、泰安市中医院等国内知名企业(医院)以校企合作的方式共同培养人才,为众多 毕业生 开辟就业绿色通道。

学院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承担全省乡村医生中适宜技术免费培训,现已培训31000余名乡村医生,为农村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做出贡献。在今年抗击中,我院王力一率先请战,向写出请战书,暂停附属医院运营,将其全部资源无偿提供给用于隔离观察场所使用,该医院累计接收近300名隔离观察人员(其中包括48名境外入济留观人员),得到和各界的广泛赞誉,学习强国平台、日报客户端、客户端、客户端、报、教育报等海内外百余家媒体给予宣传。

学院先后被山东省民政厅评为“山东省民办非企业先进单位”,被等单位评为“全国进城务工青年技能培训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民政厅、人社厅、财政厅评选为全省首批“高级养老管理与护理人员培训基地”,是中民养老规划院创始理事单位、与养老服务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学院荣获文化和旅游部命名的“港澳青少年游学基地”称号和团直属少年儿童发展服务中心命名的“牵手未来.国医书院研学基地”和“红读 阅读 实践基地”称号。在2012年,顺利通过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艺术类招生工作小组,法人代表王力一同志任组长,该小组负责制定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四条 学院纪委对艺术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五条 学院艺术类招生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 艺术类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新生 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七条 艺术专业录取规则:山东省艺术类考生按照《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美术类专业认可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非美术类专业承认其他校考成绩。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录取的考生进档后,按照专业成绩确定录取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至考生的 志愿 专业。志愿专业录取额满,顺延录取至考生服从的其他志愿专业。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录取结束,根据有关规定在学院网站公布有关录取信息,考生可在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九条 各专业录取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录取到学院的外省籍考生可以迁移户口,也可不迁移户口,遵循自愿原则。

第二十条 学生在校正常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由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颁发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 证书 。

第二十一条 2022年普通高职艺术类专业 学费 年收取标准如下:艺术类专业(艺术设计、舞蹈表演、表演艺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16800元每年(如有调整,以我院网站发布标准为准)

第二十二条 学院艺术类 专业介绍 等详细信息参见招生简章,或登录学院网站了解更多信息。

第六章 奖助学金及退学等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学院设有多种奖学金。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助学金、奖学金、 励志 奖学金等。除此,学院还设有“显明奖学金”、“助学金”等,用以奖励资助学习成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助学或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四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院校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上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我院名义实施招生活动,对以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依法追究其法律。

第二十六条 学院以往有关普通高职艺术类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同时废止;本章程如与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第七章

第二十八条 学院地址:

1、泰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天门大街999号(泰安校区)

2、济南市市中区济微路389号(市中校区)

3、附属医院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8722号(槐荫校区)

学院网址:

咨询电话:0538—839 6666

电子邮箱:800@6789

章 总则

2022年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山东力明学院招生年龄要求在正常年龄即可

招生对象

1、初中应届毕业生:3+3 (三年中技教育+三年大专,3+4 (三年中技教育+四年本科)。要求中考成绩300分以上,同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面试。

2、初中往届毕业生:3+3 (三年中技教育+三年大专,3+4 (三年中技教育+四年本科)。要求具有初中同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面试。

3、面试、笔试均合格者,择优录取。

2022年 山东 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章 总则

为确保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2年普通高职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 考试 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委、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284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高新区东天门大街999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小组,法人代表、王力一同志任组长,该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招生以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严格按照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 录取分数线 执行。

(一)专业安排采取“专业 志愿 清”原则。专业内优先录取专业志愿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直至录满;若剩余,则再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二)对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志愿优先,成绩择优”原则录取,次 填报志愿 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先录取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三)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四)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五)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作退档处理。

注:山东省内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按专业进行录取。对于志愿报考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投档人数超过人数时,划定专业录取 分数线 。达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录取到所报专业;达不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录取到其他所报专业志愿,如果没有填报其他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新生 入学后,其他专业考生不准转入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

(六)学院在 浙江 省、山东省、 海南 省等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学院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学院将根据考生志愿和投档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结束,根据有关规定在学院网站公布有关录取信息,考生可在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录取到学院的外省籍考生户口迁移问题遵循自愿原则。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十七条 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文化、健康及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学生修完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 书 。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学院以往有关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同时废止;本章程如与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上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学院名义实施招生活动,对以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依法追究其法律。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第二十二条 :

1.泰安高新区东天门大街999号(泰安校区)

2.济南市市中区济微路389号(济南市中校区)

3.附属医院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8722号(济南槐荫校区)

学院网址:

咨询电话:0538-8396666

传真:0531-88333888

山东力明学院招生年龄要求

山东力明学院招生年龄要求在正常年龄即可

招生对象

1、初中应届毕业生:3+3 (三年中技教育+三年大专,3+4 (三年中技教育+四年本科)。要求中考成绩300分以上,同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面试。

2、初中往届毕业生:3+3 (三年中技教育+三年大专,3+4 (三年中技教育+四年本科)。要求具有初中同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面试。

3、面试、笔试均合格者,择优录取。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投档线是多少

山东力明学院招生年龄要求在正常年龄即可

招生对象

1、初中应届毕业生:3+3 (三年中技教育+三年大专,3+4 (三年中技教育+四年本科)。要求中考成绩300分以上,同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面试。

2、初中往届毕业生:3+3 (三年中技教育+三年大专,3+4 (三年中技教育+四年本科)。要求具有初中同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面试。

3、面试、笔试均合格者,择优录取。

2022年 山东 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章 总则

为确保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2年普通高职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 考试 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委、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284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高新区东天门大街999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小组,法人代表、王力一同志任组长,该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招生以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严格按照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 录取分数线 执行。

(一)专业安排采取“专业 志愿 清”原则。专业内优先录取专业志愿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直至录满;若剩余,则再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二)对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志愿优先,成绩择优”原则录取,次 填报志愿 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先录取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三)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四)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五)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作退档处理。

注:山东省内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按专业进行录取。对于志愿报考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投档人数超过人数时,划定专业录取 分数线 。达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录取到所报专业;达不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录取到其他所报专业志愿,如果没有填报其他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新生 入学后,其他专业考生不准转入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

(六)学院在 浙江 省、山东省、 海南 省等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学院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学院将根据考生志愿和投档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结束,根据有关规定在学院网站公布有关录取信息,考生可在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录取到学院的外省籍考生户口迁移问题遵循自愿原则。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十七条 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文化、健康及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学生修完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 书 。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学院以往有关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同时废止;本章程如与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上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学院名义实施招生活动,对以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依法追究其法律。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第二十二条 :

1.泰安高新区东天门大街999号(泰安校区)

2.济南市市中区济微路389号(济南市中校区)

3.附属医院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8722号(济南槐荫校区)

学院网址:

咨询电话:0538-8396666

传真:0531-88333888

2022年 山东 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艺术 类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章 总则

为确保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2年普通高职艺术类专业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 考试 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第二条 学院成立主要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委、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2844

第六条 办学体制:民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学制:三年

第三章 学院

第十一条 学院: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是2001年,经山东省批准,在原山东中西医结合大学(创建于1 985 年)的基础上建立而成,是全国建校较早的普通民办高等院校。学院现有医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艺术学院、 理工 学院、经管学院等 二级 学院,拥有全国较大的校园文化载体、AA级旅游景区力明艺术宫和经省教育厅、卫计委联合评审确认的直属附属医院。学院现有在校学生近两万人,专 教师总数798人(其中专任教师695人),图 书 馆藏书126.49万册,实验教学及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118.35万元。

为充分发挥办学优势,满足全国众多愿意来我院求学学生的愿望,为基层培养动手能力强、实践水平高的有用人才,学院于2014年,在世界文化旅游名城泰安建设新校区。新校区位于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与山东医科大学、泰山学院、山东 财经 大学东方学院等高校相邻。新校区总规划占地3000亩,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被批准为山东省和泰安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历时一年多,完成一期1267亩、42万平方米、58栋大楼建设,教学实验设施及后勤配套设施等也已全部完备,高标准的教学楼、实验实训楼、图书馆和全部带有冷暖空调与卫生间的学生公寓,为来自全国的广 大学生 学习和生活提供了优越的条件。自2017年始学生已逐渐搬迁至新校区就读。

学院目前开设的专业涵盖理、工、文、医、艺等学科领域,已成为一所民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特色专业 有:中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康复医疗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艺术设计、表演艺术、舞蹈表演等。学院较早编辑出版了全国高等院校中西医结合教材,共30余部,7000余万字,面向全国发行,为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医护人才奠定了基础。2012年,经省教育厅批准,学院实施临床医学与中医学双专业教育;与日本知名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中日合作口腔医学专业教育,列入统招;举办护理自考本科教育,专本连读。除此之外,学院还举办“国医传承班”、“微创班”、“口腔护理班”、“养老医护班”、“动漫制作订单班”、“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订单班”等特色班,受到及用人单位的好评。学院拥有口腔医学省级特色专业、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团队中 教学团队和社区护理学等多门省级资源共享课等,获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中管理局、省社科联、省科协等多项省级科研立项,获省级教学成果二、三等奖。

学院高度重视 就业 工作,大力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学生可与力明教育所有本系统内企事业单位签署订单培养协议。另外,我院还与科大讯飞、同济堂、赛伯乐、华夏人寿、海尔、海信、重汽、润华汽车、微医、山东南丁格尔护理服务有限公司、安得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跟我走影视产业和山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省中医院、泰安市中医院等国内知名企业(医院)以校企合作的方式共同培养人才,为众多 毕业生 开辟就业绿色通道。

学院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承担全省乡村医生中适宜技术免费培训,现已培训31000余名乡村医生,为农村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做出贡献。在今年抗击中,我院王力一率先请战,向写出请战书,暂停附属医院运营,将其全部资源无偿提供给用于隔离观察场所使用,该医院累计接收近300名隔离观察人员(其中包括48名境外入济留观人员),得到和各界的广泛赞誉,学习强国平台、日报客户端、客户端、客户端、报、教育报等海内外百余家媒体给予宣传。

学院先后被山东省民政厅评为“山东省民办非企业先进单位”,被等单位评为“全国进城务工青年技能培训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民政厅、人社厅、财政厅评选为全省首批“高级养老管理与护理人员培训基地”,是中民养老规划院创始理事单位、与养老服务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学院荣获文化和旅游部命名的“港澳青少年游学基地”称号和团直属少年儿童发展服务中心命名的“牵手未来.国医书院研学基地”和“红读 阅读 实践基地”称号。在2012年,顺利通过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艺术类招生工作小组,法人代表王力一同志任组长,该小组负责制定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四条 学院纪委对艺术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五条 学院艺术类招生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 艺术类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新生 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七条 艺术专业录取规则:山东省艺术类考生按照《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美术类专业认可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非美术类专业承认其他校考成绩。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录取的考生进档后,按照专业成绩确定录取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至考生的 志愿 专业。志愿专业录取额满,顺延录取至考生服从的其他志愿专业。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录取结束,根据有关规定在学院网站公布有关录取信息,考生可在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九条 各专业录取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录取到学院的外省籍考生可以迁移户口,也可不迁移户口,遵循自愿原则。

第二十条 学生在校正常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由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颁发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 证书 。

第二十一条 2022年普通高职艺术类专业 学费 年收取标准如下:艺术类专业(艺术设计、舞蹈表演、表演艺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16800元每年(如有调整,以我院网站发布标准为准)

第二十二条 学院艺术类 专业介绍 等详细信息参见招生简章,或登录学院网站了解更多信息。

第六章 奖助学金及退学等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学院设有多种奖学金。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助学金、奖学金、 励志 奖学金等。除此,学院还设有“显明奖学金”、“助学金”等,用以奖励资助学习成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助学或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四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院校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上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我院名义实施招生活动,对以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依法追究其法律。

第二十六条 学院以往有关普通高职艺术类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同时废止;本章程如与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第七章

第二十八条 学院地址:

1、泰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天门大街999号(泰安校区)

2、济南市市中区济微路389号(市中校区)

3、附属医院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8722号(槐荫校区)

学院网址:

咨询电话:0538—839 6666

电子邮箱:800@6789

章 总则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投档线是多少?相关内容如下:

2023年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的预估录取分数线区间为130分至233分,录取位次在

1、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在江苏2022年历史(历史+不限)录取分数线为357分,录

2、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在河南2022年理科录取分数线为-分,录取位次为-名;

3、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较高收费)在河南2022年文科录取分数线为-分,录取位

4、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在湖北2022年物理(物理+不限)录取分数线为200分,录

5、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在云南2022年理科录取分数线为220分,录取位次为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Shandong Liming Vocational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是位于山东省的一所全日制本科职业院校。下面将对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进行简要介绍,包括学校的历史、学术特色、校园环境以及学生生活等方面。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创建于1999年,前身是山东省企业干部管理学院。2003年更名为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是山东省重点支持的高职院校之一。学校致力于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为各行各业培养了大量人才。

学校的学科设置主要以工程类、管理类和艺术类为主,涵盖了机械设计制造、建筑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贸易等多个专业。学校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和产教融合,为学生提供实践性强、就业性好的技术教育。

2022年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

山东力明学院招生年龄要求在正常年龄即可

招生对象

1、初中应届毕业生:3+3 (三年中技教育+三年大专,3+4 (三年中技教育+四年本科)。要求中考成绩300分以上,同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面试。

2、初中往届毕业生:3+3 (三年中技教育+三年大专,3+4 (三年中技教育+四年本科)。要求具有初中同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面试。

3、面试、笔试均合格者,择优录取。

2022年 山东 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章 总则

为确保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2年普通高职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 考试 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委、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284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高新区东天门大街999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小组,法人代表、王力一同志任组长,该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招生以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严格按照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 录取分数线 执行。

(一)专业安排采取“专业 志愿 清”原则。专业内优先录取专业志愿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直至录满;若剩余,则再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二)对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志愿优先,成绩择优”原则录取,次 填报志愿 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先录取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三)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四)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五)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作退档处理。

注:山东省内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按专业进行录取。对于志愿报考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投档人数超过人数时,划定专业录取 分数线 。达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录取到所报专业;达不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录取到其他所报专业志愿,如果没有填报其他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新生 入学后,其他专业考生不准转入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

(六)学院在 浙江 省、山东省、 海南 省等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学院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学院将根据考生志愿和投档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结束,根据有关规定在学院网站公布有关录取信息,考生可在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录取到学院的外省籍考生户口迁移问题遵循自愿原则。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十七条 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文化、健康及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学生修完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 书 。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学院以往有关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同时废止;本章程如与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上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学院名义实施招生活动,对以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依法追究其法律。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第二十二条 :

1.泰安高新区东天门大街999号(泰安校区)

2.济南市市中区济微路389号(济南市中校区)

3.附属医院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8722号(济南槐荫校区)

学院网址:

咨询电话:0538-8396666

传真:0531-88333888

2022年 山东 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艺术 类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章 总则

为确保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2年普通高职艺术类专业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 考试 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第二条 学院成立主要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委、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2844

第六条 办学体制:民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学制:三年

第三章 学院

第十一条 学院: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是2001年,经山东省批准,在原山东中西医结合大学(创建于1 985 年)的基础上建立而成,是全国建校较早的普通民办高等院校。学院现有医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艺术学院、 理工 学院、经管学院等 二级 学院,拥有全国较大的校园文化载体、AA级旅游景区力明艺术宫和经省教育厅、卫计委联合评审确认的直属附属医院。学院现有在校学生近两万人,专 教师总数798人(其中专任教师695人),图 书 馆藏书126.49万册,实验教学及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118.35万元。

为充分发挥办学优势,满足全国众多愿意来我院求学学生的愿望,为基层培养动手能力强、实践水平高的有用人才,学院于2014年,在世界文化旅游名城泰安建设新校区。新校区位于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与山东医科大学、泰山学院、山东 财经 大学东方学院等高校相邻。新校区总规划占地3000亩,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被批准为山东省和泰安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历时一年多,完成一期1267亩、42万平方米、58栋大楼建设,教学实验设施及后勤配套设施等也已全部完备,高标准的教学楼、实验实训楼、图书馆和全部带有冷暖空调与卫生间的学生公寓,为来自全国的广 大学生 学习和生活提供了优越的条件。自2017年始学生已逐渐搬迁至新校区就读。

学院目前开设的专业涵盖理、工、文、医、艺等学科领域,已成为一所民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特色专业 有:中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康复医疗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艺术设计、表演艺术、舞蹈表演等。学院较早编辑出版了全国高等院校中西医结合教材,共30余部,7000余万字,面向全国发行,为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医护人才奠定了基础。2012年,经省教育厅批准,学院实施临床医学与中医学双专业教育;与日本知名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中日合作口腔医学专业教育,列入统招;举办护理自考本科教育,专本连读。除此之外,学院还举办“国医传承班”、“微创班”、“口腔护理班”、“养老医护班”、“动漫制作订单班”、“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订单班”等特色班,受到及用人单位的好评。学院拥有口腔医学省级特色专业、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团队中 教学团队和社区护理学等多门省级资源共享课等,获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中管理局、省社科联、省科协等多项省级科研立项,获省级教学成果二、三等奖。

学院高度重视 就业 工作,大力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学生可与力明教育所有本系统内企事业单位签署订单培养协议。另外,我院还与科大讯飞、同济堂、赛伯乐、华夏人寿、海尔、海信、重汽、润华汽车、微医、山东南丁格尔护理服务有限公司、安得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跟我走影视产业和山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省中医院、泰安市中医院等国内知名企业(医院)以校企合作的方式共同培养人才,为众多 毕业生 开辟就业绿色通道。

学院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承担全省乡村医生中适宜技术免费培训,现已培训31000余名乡村医生,为农村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做出贡献。在今年抗击中,我院王力一率先请战,向写出请战书,暂停附属医院运营,将其全部资源无偿提供给用于隔离观察场所使用,该医院累计接收近300名隔离观察人员(其中包括48名境外入济留观人员),得到和各界的广泛赞誉,学习强国平台、日报客户端、客户端、客户端、报、教育报等海内外百余家媒体给予宣传。

学院先后被山东省民政厅评为“山东省民办非企业先进单位”,被等单位评为“全国进城务工青年技能培训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民政厅、人社厅、财政厅评选为全省首批“高级养老管理与护理人员培训基地”,是中民养老规划院创始理事单位、与养老服务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学院荣获文化和旅游部命名的“港澳青少年游学基地”称号和团直属少年儿童发展服务中心命名的“牵手未来.国医书院研学基地”和“红读 阅读 实践基地”称号。在2012年,顺利通过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艺术类招生工作小组,法人代表王力一同志任组长,该小组负责制定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四条 学院纪委对艺术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五条 学院艺术类招生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 艺术类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新生 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七条 艺术专业录取规则:山东省艺术类考生按照《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美术类专业认可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非美术类专业承认其他校考成绩。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录取的考生进档后,按照专业成绩确定录取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至考生的 志愿 专业。志愿专业录取额满,顺延录取至考生服从的其他志愿专业。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录取结束,根据有关规定在学院网站公布有关录取信息,考生可在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九条 各专业录取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录取到学院的外省籍考生可以迁移户口,也可不迁移户口,遵循自愿原则。

第二十条 学生在校正常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由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颁发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 证书 。

第二十一条 2022年普通高职艺术类专业 学费 年收取标准如下:艺术类专业(艺术设计、舞蹈表演、表演艺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16800元每年(如有调整,以我院网站发布标准为准)

第二十二条 学院艺术类 专业介绍 等详细信息参见招生简章,或登录学院网站了解更多信息。

第六章 奖助学金及退学等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学院设有多种奖学金。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助学金、奖学金、 励志 奖学金等。除此,学院还设有“显明奖学金”、“助学金”等,用以奖励资助学习成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助学或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四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院校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上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我院名义实施招生活动,对以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依法追究其法律。

第二十六条 学院以往有关普通高职艺术类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同时废止;本章程如与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第七章

第二十八条 学院地址:

1、泰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天门大街999号(泰安校区)

2、济南市市中区济微路389号(市中校区)

3、附属医院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8722号(槐荫校区)

学院网址:

咨询电话:0538—839 6666

电子邮箱:800@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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