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也可以不签三方协议,所以对以后没有多大影响。
考研学校的权力和义务 考研究生学校
考研学校的权力和义务 考研究生学校
三方协议是明确毕业生、学校和用人单位这三方,在毕业生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就业协议书,主要用于解决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问题。三方协议是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一个过渡期,给大家一个保障,因此学校也是为了学生着想,大家尽量在毕业时签了三方协议。
签了三方协议,档案会转到当地人事局,但并不影响考研报名。录取之后,考生拿着录取通知书去人事局转档案就可以了。研究生毕业后,你再签三方协议,学校会把你档案转过去,到时候你仍然是应届生(应届研究生)。至于工龄问题,是从本科毕业开始算,就是本科毕业当年的6-7月份。
签三方协议的意义: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份工作就基本确定。
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须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
学生(研究生)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议研究生筹备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委员会;表彰学年研究生干部。
婚恋·内容研究生制度是研究生会组织的重要制度,是研究生在校园参与的重要途径。复旦大学研究生是复旦研究生依法依规行使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
1、听取和审议研究生筹备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委员会;
3、表彰学年研究生干部;
学生(研究生)代表的权利:
2、有对校研究生委员会和校研究生会所作的工作报告进行质询并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4、有就校研代会的职权范围内提出议案和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1、 正式注册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 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良好的品德和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 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研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 研代表享有下列权利:通过符合学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程序,在研代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2、 研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研代会及其常设机构的主要任务:
1、 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会团;制定及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2、 常任代表会议(简称“常代会”)作为研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监督评议学生会组织工作、监察组织章程和工作条例等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选举决定机构组员调整等重大事项。
研代表的构成要求: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高校学生工作规则》相关要求,研代表经班级、学院(部)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研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学院(部)学生会组织骨干的研代表一般不低于 60%。
研代表选举流程:
1、研代表名额分配:各学院(部)研究生会在所在委的和团委的指导下,按照学院(部)分配名额,开展选举工作,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
2、研代表选举:各学院(部)研究生会在所在委的和团委的指导下,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研代表的选举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保证学生参与的数量和比例,选举研代表额比例不小于20%,着重注意选举研代表要覆盖各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注意兼顾专业、性别、少数民族比例等。
3、研代表公示:各学院(部)研究生会按照规定产生哈尔滨工业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候选人名单后,应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产生研代表。
4、研代表报送:各学院(部)研究生会组织研代表在系统中报送。
民考研和公考研原则上没有区别。
原则上没有区别,民办大学、公立大学都属于我国国民教育全日制序列,都是经过批准,具有统招资格,有权颁发承认本专科学历学位。这类学校的是承认,学信网可以查的;在考研条件中,没有民办大学、公立大学区分,统称全日制本科学历。
但本科作为学历,毕竟代表了学生在本科阶段学习经历,公办大学尤其是重点大学代表了学生较高学术水平,在考研自然受所考院校亲睐(1)原签约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证明;,这一点也无可厚非,有些大学研究生院在招生简章中注明:欢迎211、985院校考生报考本专业,也是对考生了学生在本科阶段高学术水平的肯定;而民办大学在我国主要培养实用技能型高级人才的。
全国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指的是企业事业组织、团体及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举办的高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其办学层次分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包含设置的民办高等学校和学院。
鼓励力量举办实施义务教育的教育机构作为实施义务教育的补充。严格控制力量举办高等教育机构。对力量办学实行办学许可证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对批准设立的教育机构发给办学许可证。
证书性质:
证书性质:《中华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优待以及参加先进评选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权利。”
随着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和深入,该证书的使用价值会越来越高,使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学员毕业后,证书可在本校面向全国的网站上进行电子注册,以供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查验的真伪,毕业生有完整的毕业档案、成绩单及鉴定等。脱产、业余、函授;学制2-3年,修完全部学分即可毕业。
1、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的意思是从学校以外的地方聘请人来担任校内研究生的指导教师。
“我害怕不能毕业被迫秘密结婚”2、校外导师指导学生一般不超过5人,每两周指导一次,每月平均辅导时间不少于两天,时间与方式也由导师和学生约定。为减少对校外导师工作的影响,校外导师一般以集体指导为主。
3、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之间具有相对固定的对应关系,即一个校内导师与一个或几个校外导师指导的是同一批学生。校内导师在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时,还要承担学生与校外导师联系的工作。
4、校外导师从实务单位中业务素质高、专业知识丰富、工作能力强、职业道德好的业务骨干中(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选聘,大部分校外导师都是作为学院实习基地的企事业单位中的高级会计师、财务科长(处长)及一部分具有丰富实务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会计师(以会计专业硕士为例)。学校与校外导师及所在单位签订协议,规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以保证校外导师指导工作的顺利进行。
你以什么学历签订劳动合同都可以
但是如果学校有,单位是无法缴纳社保的,办理社保参保时就能查到你属于在校生
你是在读全日制学生身份,是不能和公司签劳动合同的,不能交社保,档案也必须放在学校。你只能以实习的身份进入公司学生(研究生)召开时间:一年召开一次。研究生大会指的是研究生。有每个院校进行投票选举出代表到学校去参加大会。大会的主要内容是审议过去一年的工作报告和未来一年的工作。经过大会人员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的团成员。工作。当然,工资和其他待遇等,就需要你和公司具体谈了。
这个好像是一开始如果你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的时候,如果补充协议里面提及了哪些情况下,违约是不需要交的,哪些是需要交的,如果协议里面写明了在考上研究生以后还是需要交违约金而你又签订了协议,那就应该是只能交了
4、征求广大研究生代表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师生关系就看你的人际交流关系了,情商大于智商。
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2、树立正确的学生观;
3、热爱、尊重学生,公平对待学生;
4、主动与学生沟通,善于与学生交往;
5、努力提3、有通过提案直接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同学意见的权利;高自我修养,健全人格。
颁布新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今年9月1日起施行,学生的权利与义务首次写入规定。
29日颁布了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的科学研究机构对1400万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新规定将于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由原教委1990年发布实施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与此同时,发布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也由原来的15条修订为现在的8条,取消了大量关于“按时熄灯就寝,不在禁烟区吸烟”等具体规定,从如何处理好与、、学校、个人四个层面的关系上,对大学生提出、思想、学习、道德、健康等八个方面的原则性要求。
新规·婚恋
取消结婚限制但不提倡
从今年9月新学年开始,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结婚不再需要获得学校同意,只要达到相关法律规定即可登记。但学校不干预和不禁止,不等于门就提倡在校学生结婚,学生司司长林蕙青昨天上午在颁发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时特别强调,希望广大学生以学习为重,妥善处理好学习和婚姻、家庭的关系。
表示,新规定的根本出发点是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但作为教育者,有劝导学生的。林蕙青说,实际上,自2001年高考报名取消年龄25周岁的限制和2003年新婚姻法颁布结婚登记不需要单位证明以后,许多高校已取消了对学生结婚的限制,“但对70多所高校的调查,这些高校中登记结婚的学生只有万分之一。”
必须达到法律规定条件
焦点1:这个规定出来以后,在校学生如果符合《婚姻法》规定,有没有告知学校的义务?
孙霄兵(公室主任):关于这次在修订学生管理规定当中,关于学生婚姻的问题,我认为要有进一步完整的理解。首先,学生在涉及婚姻的时候,必须要达到《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例》所规定的年龄和条件。不是说是个大学生,就可以结婚。第二,我们说没有涉及结婚的问题,是因为《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成年人的一种权利和自由。没有规定,并不等于我们提倡。
学校不解决婚后住房
焦点2:不提倡也不禁止,就会带来一些问题,结婚很明显要享受结婚以后的权利,比如夫妻生活在一起。但是现在规定,学生要进行集中管理,会不会产生矛盾?
在校生怀孕可休学
焦点3:关于大学生在校结婚限制的问题,关于大学生在校生育的问题,在新规定中是如何规定的,尤其针对一些研究生和博士生是怎么规定的?
婚恋·观点
律师修改体现部门规章与法律的统一性
颁布了修改后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删除了原《规定》中“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的规定。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重庆一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孔祥兵,他表示,此次修改,体现了部门规章与法律的统一性,是进步的表现,是大势所趋。同时,虽然修改,但他也觉得不应该鼓励在校大学生结婚。
多年从事法律工作的孔祥兵律师告诉记者,他此前多次接触过这个话题,也与相关人士探讨过,但在实际工作中,来寻求法律咨询和要求办理这方面案件的并不多。他说,的规定属于部门规章,《婚姻法》作为法律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应该说,原来的禁令有违法之嫌,因为结婚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些禁令侵犯了公民的这些权利,是与法律相抵触的。此次修改,体现了部门规章与法律的统一性,是进步的表现。
“结婚生子应是水到渠成的事情,结不结婚不取决于职业、地位、时间,关键是看他或她是否已成熟,是否有成熟的心理承受能力”重庆一心理咨询公司高级心理咨询师荣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荣知说,此次所作的修改,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是顺应形势,大势所趋;但从学校的管理以及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来专家结婚生子需“水到渠成”讲,它还是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荣知认为,对于那些有一定阅历后再进大学校园的人,由于已有了基本的判断力,这一修改对他们不会产生大的影响;而对于一直在校的大学生,由于结婚能一定程度满足他们的愿望,这容易让这部分人过早地涉及婚姻问题,因为他们往往会被感情的渴望所主导,而不加考虑或是考虑不深,在不成熟的情况下盲目进入婚姻阶段,这会使得他们的心情、感情受到伤害。记者林克勇
婚恋·调查
学校保持沉默家长难理解
记者随机采访了十几位在校大学生,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低年级学生大多认为不应该禁止在校生结婚,而高年级学生大多认为应该禁止或持无所谓的态度。
记者联系上重庆市内一工科院校宣传部负责人,他表示,这个问题过于敏感,不仅涉及到学校今后的管理工作,还涉及到学生的思想稳定,因此现在暂不发表意见。
“如果在校大学生结婚成风,那将许多传统的观念,带给大家满脑子的问号!”一位家长听说解禁后表达了这样的忧虑。“结了婚的大学生,到底该住男生楼还是女生楼?学校又该怎么管?他们要是生了孩子怎么办?大学校园还是个清静的学习之地吗?……”这位家长不思索说出了许多让他无法理解的问题。
沙坪坝区某大学中文系2000级毕业生郭敏(化名)告诉记者,在大四一学期里,她和相爱多年的男朋友有了小孩,为了让彼此的爱情有个见证,在没有毕业以前他们就决定登记结婚。本来应该是一件让所有亲朋好友都知道,都来祝福自己的喜事,但郭敏却不敢透露半点风声,只能偷偷摸摸地领证结婚。
郭敏有些成都大学生拿到结婚证遗憾地说,如果早一年删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的规定,她肯定会让自己的同学和老师知道这件事,并且分享她结婚的喜悦。但当时临近毕业,她担心学校老师和知道她违规结婚,并因此拿不到大学和,所以只能被迫和男朋友秘密结婚,就连自己家里的一些亲戚都不敢让他们知道。
婚恋·案例
重庆邮电学院学生怀孕被开除
2002年,重庆邮电学院两名学生外出旅游时发生性关系,导致女方怀孕。校方知情后,以“品行恶劣、道德败坏”为由将两人开除。这对情侣遂将学校告上法庭。2003年,重庆市南岸区驳回二人要求学校撤销决定的。
2003年,6月15日,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3岁的四年级男生陈某和一公司24岁的女职员张某举办婚宴,同学50多人前往祝贺。据了解,这是武汉市例大学生公开举行婚礼。
2004年,成都某在校大四女生李玫(化名)牵手身为本校教师的男友张成(化名)双双走进金牛区登记结婚,终于拿到渴盼已久的“红本本”,成为成都市在校结婚的女大学生。23岁的李玫是南充人,系成都某高校大四学生,男友张成是本校某系教师。按照有关规定,他们这种情况只要符合法定年龄及相关条件,即可登记结婚。2004年5月26日上午,两人相约来到张成户口所在地的金牛区登记结婚。
新规·保护
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设立专门章节,首次明确了普通高校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和义务。高校学生司司长林蕙青指出,规定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为学校和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明确了行为准则。
开除学籍须由会议研究决定
学校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决定,须由会议研究决定。被开除学籍的学生“不发学历证明”改为“由学校发给学习证明”。
规定提出,学校对学生的,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恰当。学校对学生作出的决定书应当包括和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可提出申诉及申诉的期限。
按照规定,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学生或者其人的陈述和申辩;学校应当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的申诉;学生对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 836084111@qq.com 邮箱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