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2009年7月8日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令第九号《中华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第十一届全国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新食品安全法_食品安全法赔偿标准
新食品安全法_食品安全法赔偿标准
《中华食品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新修订的《中华食品安全法》201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之所以称为“史上严”,指用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肃的问责,以此加重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行政、民事法律,以重典治乱,更好地威慑、打击违法行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内容新增了50多条,对70%的条文进行了实质性修订,新增一些重要的理念、制度、机制和方式。以监管制度为例,增加了食品安全风险自查制度、食品安全保险制度、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安全有奖制度等1995年就颁布了《中华食品卫生法》,20多项。
《中华食品安全法》已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修订后的《中华食品安全法》法》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2013年《食品安全法》启动修订,食品安全法》第154条
2015年4月24日,新修订的《中华食品安全法》经第十二届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新版食品安全法共十章,154条,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百五十四条本法自2015年1(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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