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东北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招生简章详解
东北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招生名额面向全国各地招生。具体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以当年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招生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报考公费师范生:
1. 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师职业; 2. 品德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证标准; 3. 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 4. 经体检合格,无色盲、色弱等影响教学的疾病。
三、录取原则
公费师范生录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工作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四、录取分数线
各省(市、自治区)的公费师范生录取分数线每年都会根据高考成绩和招生计划等因素有所调整。考生可参考近几年的录取分数线,了解大概的录取要求。
近三年东北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录取分数线(参考值)
| 省份 | 文史类 | 理工类 | |---|---|---| | 吉林省 | 580 | 560 | | 黑龙江省 | 570 | 550 | | 内蒙古自治区 | 560 | 540 | | 辽宁省 | 550 | 530 |
说明:以上分数线仅供参考,具体录取分数线以当年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五、录取流程
公费师范生录取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报名。 2. 志愿填报:考生根据自己的高考成绩和兴趣选择公费师范生志愿。 3. 资格审核:报考公费师范生的考生需要进行资格审核,包括体检、政审等。 4. 录取公布: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将按照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 5. 签订协议:被录取的考生需要与招生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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