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周给大家谈谈延期执行特别排放限值,以及排放限值和特别排放限值的区别应用的知识点,希望对你所遇到的问题有所帮助。
延期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排放限值和特别排放限值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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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太湖流域实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2、太湖流域新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符合脱氮除磷深度处理要求;现有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不符合脱氮除磷深度处理要求的,当地市、县应当自2011年11月1日起1年内组织进行技术改造。
3、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
4、法条链接:《太湖流域管理条例》1、第二十五条太湖流域实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5、太湖流域管理应当组织两省一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核定太湖流域湖泊、河道纳污能力,向两省一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6、两省一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等确定的水质目标和有关要求,充分考虑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制订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和控制,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两省一市批准并公告。
7、两省一市应当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和控制确定的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到太湖流域各市、县。
8、市、县应当将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
9、2、第二十七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和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需要,制定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并商两省一市确定和公布在太湖流域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具体地域范围和时限。
10、3、第二十八条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11、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
12、在太湖流域新设应当符合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尚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13、4、第三十五条太湖流域新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符合脱氮除磷深度处理要求;现有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不符合脱氮除磷深度处理要求的,当地市、县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组织进行技术改造。
14、太湖流域市、县应当统筹规划建设污泥处理设施,并指导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对处理污水产生的污泥等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二次污染。
15、鼓励污水集中处理单位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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