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网3月16日讯 银广西网站近日发布《关于新能源 汽车 投保的风险提示》。全文如下:
广西银保监局 广西银保监局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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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银保监局“擦亮眼睛”系列消费风险提示(七)
关于新能源 汽车 投保的风险提示
2021年12月14日,保险行业协会发布《新能源 汽车 商业保险专属条款(试行)》(下称《专属条款》),新能源车正式开启专属车险时代。广西银保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投保新能源 汽车 商业车险时要做到“五注意”:
一、哪些车辆适用新能源 汽车 商业车险条款?
新能源 汽车 是指在中华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
常见的新能源 汽车 有纯电动 汽车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 汽车 、燃料电池 汽车 。
二、什么时候开始可以购买新能源 汽车 商业车险?
2021年12月27日起,所有新能源 汽车 不论是首次购买或者是续保商业车险,仅适用《专属条款》承保。
三、新能源 汽车 商业车险与传统车险有什么区别?
(一)增加主险范围。新能源 汽车 以动力电池作为动能装置,车辆的辅助设备也延伸至车外充电设备,所以在使用过程中,除了传统交通意外风险,电池起火、充电过程中引起的爆燃等也构成了新的用车风险。因此,《专属条款》的主险将车辆起火燃烧造成的损失和“三电”(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其他控制系统)、出厂设备等硬件设施也纳入了《专属条款》保险范围。
(二)增加除外。《专属条款》有两项新增除外情形需要注意,分别是电池衰减和外部电网故障。电池衰减按照正常设备折旧来处理,并不在承保范围之内;充电期间因外部电网故障导致的损失不在主险范围内,但可投保附加险进行保障补充。
(三)增加专属附加险。针对充电桩和外部电网等新能源 汽车 必不可少的“硬件设施”,《专属条款》为了满足新能源车车主的保险需求,特别设计了3个附加险,分别是《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条款》、《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附加自用充电桩保险》。
消费者可以通过投保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将因外部电网输变电故障、电流电压异常等导致的车辆损失,通过保险机制,进行风险分散。对于充电过程中发生的自燃,往往还伴随充电桩以及周边车辆的损失,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附加自用充电桩保险可以对这部分损失进行补偿。
四、新能源 汽车 是否有交强险专属条款?
新能源 汽车 仍需要购买机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交强险条款适用2020年9月19日发布的《机交通强制保险条款》,与传统燃油车无别。
五、新能源 汽车 是否需要购置车船税?
新能源 汽车 需购置车船税,但为鼓励低碳出行,较多新能源 汽车 可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具体车型以工信部发布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 汽车 车型目录》为准。
2023年广西银保监局招录财会类10人,财经类57人,法律类12人,计算机类9人,综合类15人
22广西银保监进面分数线区间段45.7-66.5分
财经岗进面分数区间段:45.7—60.55分;
财会岗进面分数区间段:50.9-57.6分;
计算机岗进面分数区间段:47.9分-54.8分;
综合岗进面分数区间段:66.5分
各地银保监局不一定同一岗位每年都招,所以可以对照近3年的同省份招录专业、是否应届生、学历、是否限制户口等条件,可以大概确定近年的进面线区间段。
目前没有公布判决结果,大家也不清楚这个结果是什么样子的,因为数额太大,所以这个结果也没有公布于。
这是储户和银行之间存在的金融案件,现在这个案件并没有当庭宣判。还要择期再判具体结果如何还不确定。
2.5亿工行存款消失,储户状告广西银保监局案择期宣判! 该案件在南宁运输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并未当庭宣判,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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