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绩计算采用“3+1+2”模式,其中:
高考成绩计算:3+1+2计算方法解析
“3”:主课成绩
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主课,各占150分,总分450分。
“1”: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满分为100分。
“2”:选考科目成绩
学生从物理、历史、地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选择两门,作为选考科目。每门选考科目满分为100分,共计200分。
计算方法:
总分 = 3 × 主课成绩 + 综合素质评价 + 2 × 选考科目成绩
举例:
小明高考成绩如下:
语文:120分 数学:135分 外语:95分 综合素质评价:80分 物理:70分 生物:85分
小明的总分计算如下:
主课成绩:120 + 135 + 95 = 350分 选考科目成绩:70 + 85 = 155分 总分:3 × 350 + 80 + 2 × 155 = 1230分
注意事项: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各省市自主确定,具体计算方式可能略有不同。 选考科目成绩取高分计入总分,因此考生需要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选择合适的选考科目。 不同高校和专业对高考成绩的要求不同,考生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报考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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