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全国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关于维护秩序和公共安全的法律。不属于民法。
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_新治安处理管理处罚法
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_新治安处理管理处罚法
长期以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力惩治了一些明显具有危害性、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轻微违法行为,对维护治安、规范公民日常行为等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使《条例》已无法适应当今复杂的需要。
扩展资料:
1957年制定了个《中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其中包括了对某些污染物危害环境的行为进行管理处罚的规定。
其中也规定了一些环境保护内容,如故意污损保护的文物和名胜古迹但不够刑事的行为,违反规定而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行为,违反规定在城镇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而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和休息且不听制止的行为。
参考今年3月1日实施.资料来源:
中华治安管理处罚法
1986年9月5日,全国常务委员会通过了新的《中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于1987年1月1日起施行。令背景:
(第38号)
中
2005年8月28日
《中华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经于2005年8月28日由第十届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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