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过房屋信息登记备案后,我们就可以在天府市民云中查询到自己的房屋备案相关信息了。那么具体该如何作呢?下面我就为大家带来了详细的介绍,还不知道的小伙伴可以来一起看看哦!
天府市民云如何登记报名_天府市民云登记报名了可以不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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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市民云怎么看房屋备案信息? 1、打开天府市民云App,点击页面中部的“房屋管理服务”。
2、点击“房屋备案信息”。
3(一)申请途径通过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政务大厅或者“天府市民云”手机应用客户端,登录购房登记系统进行购房资格预审申请。、输入app认证手机收到的,点击“立即验证”。
4、弹出优化选房排序查询结果。
在天府市民云平台中我们是可以在线申请办理社保卡的,对此,深空游戏小编特意为大家准备了这边详细的内容攻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通知》,购房资格复核结束后,由购房资格审核部门将复核通过的登记购房人名单提交公证机构进行证据保全,并由开发企业即时将名单在其网站、商品房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天。公示期结束后,未进入登记购房人名单的购房人,可立即参与本项目其他批次或其他商品住房项目的报名登记。天府市民云怎么办社保卡?
1、打开天府市民云app,点击下图圈出的“社保卡管家”选项。
5、添加完后,点击“确认上传”选项。如果跳出提示照片合格,则进入下一步,如果照片不合格,那么我们就需要再次上传其他照片。
7、点击下图圈出的“确认上传”选项。
9、确认上传后,我们就会看到如下图所示的数据采集页面,按照下图的提示,填写信息。
10、输入完成后,点击“申请”选项。
11、点击“申请”后,我们会看到如下图所示的提示框,可以在7个工作日后查看申办结果,点击“确定”选项。
宽窄慢里摇号在住建蓉e办及天府市民云app报名。网站消息:3月15日,天府新区“恒大天府半岛天纪小区”、金牛区第二,递补的普通购房家庭,参照无房居民家庭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后,依序递补。“龙湖置地瑰云里”、青羊区“宽窄慢里”等三个项目开放登记报名。由于报名人数较多,导致网络拥塞,住建蓉e办及天府市民云app相关模块相继出现异常,经研究,上述项目报名截止时间调整为3购房资格预审将提前为居民提供资格预审服务,方便居民及时掌握自身购房资格状况、知悉可选购住房的区域,购房人可通过成都市住建局网上政务大厅或者“天府市民云”手机应用客户端登录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系统(以下简称购房登记系统),据实填报相关信息,申请购房资格预审。经预审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登记系统赋予“购房资格预审码”。月16日17时。
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规范成都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5月7日,成都市住建局会同成都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登录云闪付APP首页,或者通过点击“成都发布”微信公众号(在成都发布微信公众号私信回复“消费券”获取)、天府市民云、各大银行APP活动页面跳转到云闪付领券页面,访问成都消费券活动页面查看活动详情并参与领券。《通知》对进一步完善成都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销售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作出了一系列明确。
扩大公证摇号排序选房基数
根据《通知》,成都将加强购房资格预审工作,提高购房资格复核效率。通过细化预审资料及报名登记要件标准,提升资格预审及复核的准确性、精准度。登记购房人报名登记时,须按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系统要求上传相关购房资格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对于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通知》明确按以下要求进行购房资格复核、公证摇号排序和选房:
第三,全部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化安置住户选购结束后,剩余房源由普通购房家庭依公证摇号排序结果选购。
根据《通知》,对于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1.2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前,购房人依公证摇号排序结果选房后剩余及退出房源,按以下要求进行销售:
,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结束且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后的2个工作日内,开发企业通过购房登记系统发布剩余、退出房源销售信息。
第三,依序选房结束后,开发企业对选房结果进行公示,公证机构对选房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第四,本轮依序选购结束后,有退出房源的,由开发企业组织原纳入公证摇号排序的登记购房人依序选购。
根据《通知》,登记报名人数在房源数1.2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已通过购房资格复核并纳入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登记购房人,其本人及其家庭成员12个月内累计未在销售公告公布的选房时期到场达3次的,自其第3次起,12个月内不得参与购买商品住房的报名登记。
加强监测
严查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提出,将全面实现信息适时共享与比对等服务功能,做好公证摇号排序、按序选房等信息与购房登记信息的互联互通,为确保登记购房主体、公证摇号主体、选房主体、合同签订主体、网签备案主体五个一致提供数据支持。
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报名登记异常的商品住房项目监管监测,会同相关部门严查开发企业及经纪服务机构恶意炒作、借名买房、诱导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的开发企业及经纪机构,暂停网签备案系统、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使用权限;情节的,暂停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并列入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通知》不一致的按《通知》执行。
普通购房家庭咋排序?退出及剩余房源如何销售?权威解读来了!
5月7日,成都市住建局会同成都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成都市住建局进行了解读。
1.为何出台《通知》?
答:2020年11月14日,市住建局会同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反响良好,但个别报名登记人数在房源数3倍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出现了无房居民家庭人数少于房源数的现象。为进一步增进我市商品住房公平公正的摇号排序选房环境,出台了此《通知》。
2.《通知》提出要加强购房资格预审,为什么?
答:《通知》提出加强购房资格预审工作,提高购房资格复核效率。通过细化预审资料及报名登记要件标准,提升资格预审的准确性、精准度,避免资料缺失人员报名成功但复核又不通过,引发争议。
3.普通购房家庭排序规则是什么?
答:对于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若具备购房资格的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化安置住户总数不足房源数3倍时,由已报名登记的普通购房家庭参照无房居民家庭排序规则依序递补,直至具备购房资格的人员总数达到房源数的3倍,具体排序规则为:
顺序:具有项目所在区户籍并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
第二顺序:具有项目所在区户籍;
第三顺序:不具有项目所在区户籍,但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并具有项目所在区同一住房限购区域购房资格;
第四顺序:不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但具有项目所在区同一住房限购区域购房资格。
答:对于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1.2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在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后,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登记购房人选购剩余及所退的房源,由开发企业按以下要求和流程进行销售:
(一)本项目该批次准售房源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结束且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后的2个工作日内,开发企业及时通过购房登记系统发布剩余和退出房源信息。
(二)已在本项目该批次通过购房资格复核且参与了公证摇号排序的登记购房人(已选购房源的及未按销售公告公布的选房时期到场的除外),可通过市住建局网上政务大厅或者“天府市民云”手机应用客户端,登录购房登记系统的“剩余/退出房源信息”进行购房意向确认,确认期为48小时。
(三)确认期结束后,开发企业将根据前期公证摇号排序结果,组织购房人在公证机构监督下再次依序选购,选房结果公示24小时,公证机构对选房结果进行证据保全,本轮依序选购结束。
5.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是否允许更名、转让?
答:不允许。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登记购房人所购房源严格执行我市住房限售规定,限售期内严禁更名、转让。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及高端人才购买的商品住房限售期为5年,其他商品住房限售期为3年。
6.已进行公证摇号排序名单不到场的如何处理?
答:登记报名人数在房源数1.3、点击“上传”下方的“+”选项。2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已通过购房资格复核并纳入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登记购房人,其本人及其家庭成员12个月内累计未在销售公告公布的选房时期到场达到3次的,自其第3次起,12个月内不得参与购买商品住房的报名登记。在销售公告公布的选房时期到场但放弃选房的,不纳入统计范围。
7.咨询电话是多少?
答:如果您有疑问,可以拨打咨询电话:862736、85156609、86279315、862704、86279527、61881353、61881337。
10个工作日增加普通购房家庭购房机会内。
天府市民云成都购房资格审核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方可下来,不多就是两周的时间,资质考察下来后有效期是1顺序:具有项目所在区户籍并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5日。
天府市民云,是成都市以市民为中心打造的一站式“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
需要24个月以上社保的区域:武侯区、成华区、青羊区、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南区、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高新西区。
对于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按照以下顺序分别对已报名登记的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化安置住户购房资格进行复核:需要12个月以上社保的区域:青白江区、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市、彭州市、崇州市、邛崃市、简阳市。
一、购房资格(四)本轮依序选购结束后,有退出房源的,由开发企业组织原纳入公证摇号排序且购房资格审核通过的登记购房人依序选购。预审
从2020年11月25日起,购房申请人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者二手住房的,实行购房资格预审,即申请人在购房前申请购房资格预审,经系统数据预审符合购房条件的,生成购房资格预审码。已于2018年5月15日至2020年11月24日期间报名购买上述区域商品住房且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无需再申请购房资格预审,购房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27日后通过号码和报名手机号在购房登记系统查询购房资格预审码。
二、预审流程
购房申请人申请购房资格预审,按照下列流程办理:
(二)填报信息
填报购房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基本信息。
(三)预审结果告知
经审核符合相应区域购房条件的购房人信息,生成“购房资格预审码”,预审结果以短信、手机应用客户端推送、网站查询反馈等方式告知购房申请人可以购房的区域和购房资格类型。
1、领券渠道
成都市消费券领取方法是领券渠道,领券规则。2、领券规则法律分析:成都现在全域限购,没有不限购的区域,只是需要的社保年限不一样。
同一用户在本活动的每个领券日,仅可以在4种消费券中选择一种领取1张(即4选1)。消费券自到账之时起6乘24小时内有效,逾期将无法使用。
微信抢券攻略
持有有效居民且注册天府健康通,并在成都市进行线下消费的消费者,可通过微信搜一搜搜索“成都消费券”,进入“天府蓉易办”小程序预约报名申领消费券。
支付宝抢券攻略
所有完成实名认证的成都支付宝用户,在支付宝首页搜索“天府健康通”进入天府天府健康通小程序完成注册便可进行报名,报名成功以后,5月14日20:00之后可通过支付宝查询消费券派况。领取成功后,可在5月15日到7月14日期间使用消费券。
云闪付抢券攻略
所有成都市民可以通过云闪付APP进行报名登记,5月14日18时随机派发消费券,用户可通过云闪付APP内“我的票券”查看是否,消费券包可在5月15日0时到7月14日24时期间使用,逾期作废。
成都购房预审码有效期是2天。根据成都市住建局、市司法局联合出台的《关法律依据:《关于实行住房购买资格预审的通告》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规定:经预审具备购房资格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化安置住户及普通购房家庭,可以凭购房资格预审码报名登记,报名登记要在2天以内完成。
,复核通过的人数应达到房源数的3倍,复核后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化安置住户总数不足房源数3倍的,由已报名登记的普通购房家庭递补。成都购房资格预审相关规定
1、一户,凭码报名
经预审具备购房资格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化安置住户及普通购房家庭,可凭“购房资格预审码”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时间不少于2天。未取得“购房资格预审码”的,购房登记系统不接受其报名登记。
对预审结果存在异议的,申请人可通过购房登记系统、咨询电话等渠道进行申诉。但是,购房申请人申请过程中提供虚信息从而获取“购房资格预审码”的,购房登记系统3年内不受理其及家庭成员购房登记;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2、登记购房人数达房源数3倍及以上全部房源仅向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化安置住户销售
根据《通知》,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全部房源仅向已报名登记的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化安置住户销售,其中无房居民家庭房源不低于房源数的70%,剩余房源用于棚改货化安置住户选购。
公证机构将按照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化安置住户的分类及顺序,实施公证摇号排序。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前,登记购房人选购后所退房源或剩余房源,按照公证摇号排序结果依序递补。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后,登记购房人选购后所退房源或剩余房源,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销售,并在销售前发布公告,优先向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化安置住户销售。
第二顺序:具有项目所在区户籍;
第三顺序:不具有项目所在区户籍,但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并具有项目所在区同一住房限购区域购房资格;
第四顺序:不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但具有项目所在区同一住房限购区域购房资格。
按照上述复核顺序,复核确认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化安置住户人数分别达到其房源数3倍时,购房资格复核工作结束。复核过程中,顺序人数超过其房源数3倍以上时,按其在该项目所在区同一住房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的时间长短依次复核;顺序的登记购房人数未达到其房源数3倍时,依次复核第二顺序的登记购房人资格,以此类推。
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1.2倍以内的商品住房项目,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有序销售。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1.2倍至3倍之间的,按原有规定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棚改货化安置住户房源不低于房源数的20%,无房居民家庭房源不低于棚改货化安置住户优先后剩余房源的60%,棚改货化安置住户及无房居民家庭选购后剩余房源用于普通购房家庭选购。
对于提供虚信息获取购房资格的,取消其购房资格,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不得参与购买商品住房的报名登记。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弄虚作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信用记减分,暂停网签备案系统,暂停受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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