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爱给大家谈谈要约和要约邀请,以及要约和要约邀请和承诺的区别应用的知识点,希望对你所遇到的问题有所帮助。
要约和要约邀请 要约和要约邀请和承诺的区别
要约和要约邀请 要约和要约邀请和承诺的区别
1、正确:A,B,C,E根据《合同法》第十四条规要约的失效是指要约丧失其法律效力,要约人和受要约人都不再受其拘束。
2、它的法律意义在于:对要约人而言,是解除要约人必须接受承诺的义务;对受要约人而言,是终止其承诺的权利,即使受要约人表示了承诺,也不能使合同成立。
3、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4、根据《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5、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6、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7、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8、3、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招标文件的目的是通知潜在的投标人有关所要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及交货的时间安排。
9、起草的招标文件应该保证所有的投标人具有同等的公平竞争机会。
10、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要约在发生以后,对要约人和受约人都应生一定的拘束力。
11、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的要约,应承担法律。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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