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劳动者在法休息日加班工资=980÷21.75×200%=90.11元定休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计算方法为:法定节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加班费如何计算 15加班费如何计算
加班费如何计算 15加班费如何计算
法律客观:
加班工资应该是以你的实发工资为基数计算,具体的依据是:A、《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关加班工资的如何计算)B、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工作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C、《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月工作时间,仅仅指劳动者全年法定工作日时间平均到每个月究竟是多少,其计算方法是: 年工作日定为天:(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综上,你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应是约定的工资,而是你的实发工资3000元。3000/20.92=143元(日工资)143若中秋国庆10天期全加班,其中法定节日4天,休息日6天。/8=18(小时工资)181.5平时加班小时数+182周末加班小时数+183法定节日加班小时数=总的加班工资(前两项如果有安排补休,补休的时间要除掉。)
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其中,“月工资收入”是指正常工资。注意,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费、津贴等货性收入。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计算方法为:
法定节日 加班工资 =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 加班 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加班费:如果员工超出规定的工作时间,雇主需要支付加班费。加班费计算方式通常是按照员工的基本工资再乘以1.5倍或者2倍。00%×加班天数。
2、计算方法:每月工作时间 20.83=(365-104-11)÷12;月计薪天数 21.75=(365-104)÷12);全年制度工作时间 =365-104-11;全年节日及公休日 115=104+11。
3、日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4、每月平均法定工作天数21.75天是按全年365天减去104个公休日,你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准不正确。再除以12个月计算求得。在这种计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节日缺勤不计算为缺勤天数。
5、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
6、工作日加班费是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倍,双休日是2倍,国定日是3倍。按照法律规定,每月工作时间为20.83天,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因此日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
规定的加班费:一般情况是工资的150%,双休日加班是工资的200%,国定日加班是工资的300%。
你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加班费的发放额按照工资基数核算。
但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有时效上的限制: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扩展资料
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
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
变相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
参考资料来源:
加班费计算标准,可以分三种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1、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X150%(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
2、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X8X150%);
法律依据
《中华劳动合同法》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作报酬。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一般是按底薪来算 底薪(基本工资)/21.75(一个月21.75天上班时间)/8小时(每天8小时)=每小时工钱乘以加班小时(平日加班是乘1.5倍,周末加班是乘2倍,法定国日乘以3倍)
比如上海1480元的底薪;1480除以21.75天除以8小时=8.5057471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 劳动合同 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元一小时。
周末加班是乘2倍;8.50574712乘以2=17.0114942元加班一个小时该得的费用
(148楼上说的好没理,照你这样说没签合同就不能打官司咯?楼主只要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与该公司存在事实劳务关系那么该公司想赖都赖不掉,相关证据主要为:工资条/公司提供的银联卡,还税凭据/社保卡,出勤/加班记录、厂牌/厂服等资料,明白了吗楼主?0元/21.75天/8小时)加班小时
希望对你有帮助
1、用人单位在节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2、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工资的,则要按工资计算。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3、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4、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的法定节日为元旦、劳动节、端午节和中秋节1天、春节和国庆节各3天,共计11天,而休息日一般为星期六和星期天,即通常所说的双休日。因为法定节日和休息日的性质不同,所以加班工资也不一样,节日的加班工资要高于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应当支付加班费的情形共有三种:
1.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总工作时间H)
加班费=日工资÷8×1.5×(H-8)
2.休息日加班(加班时间H)
3.法定休日加班(加班时间H)
二、日工资的计算公式
以上三种情形都涉及日工资,日工资的计算公式: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
三、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日)=天季工作日: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规定的11天法定节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和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中华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员工加班费是按照超时工作量计算的,如果赶上法定节日,可能要双倍计算加班费。
你好,这个应该要根据具体的地区和单位来进行计算吧。
法律主观:法律分析:法定节日加班日工资的算法是: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300%。法定休息日加班工资的算法是: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200%。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一)1.用人单位在节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2.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工资的,则要按工资计算。贰 3.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92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五一长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正常公司的 加班费 的计算方式:月 工资 除以21.75除以8乘以 加班 小时数乘以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2倍。 法定节日 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3倍。 《中华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节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200%
(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四十一、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自身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A、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B、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C、法定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三)目前,规定的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应按此进行折算。以某职工月岗位应得的工资750元计算,日工资标准约为35.85元,小时工资约为4.48元。元旦加班一天(8小时),该职工加班费计算公式为:4.48元×300%×8小时=107.52元;1月2日和3日加班二天(每天加班8小时),该职工加班费计算公式为:4.48×200%×16小时=143.36元。如果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劳动者可向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看了您的叙述,7.5好像不合规定,应为8才对
平时的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规定的加班工资是怎样算的?
规定:平时工作超过8小时外的算加班,加班要150%工资;周六,周日加班要200%;法定节日加班要300%。如果不符合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去,员工个人除拿到应该得到的原加班费,还会得到50%-100%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如何计算加班费
楼主首先先告诉你关于加班费的计算月基本工资950元,那么按照法律规定:
你的休息日(周六周日)加班费是按照小时来计算=950/21.75/82倍=10.954/小时,如果你一天加班8小时则天加班费=10.9548=8135632元/天;
关于公司没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我告诉你,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补签,如果公司不肯则你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讼,要求公司依法给你经济赔偿,赔偿标准是2倍于每月的工资(包括之前已发给你的),具体请参考以下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九十八条本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另外,如果公司在你们存在事实劳务关系期间没有替你们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那么你在提讼时还可以要求公司依法补缴和赔偿!
工作日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你好:
根据现行的劳动法和的相关法律规定,所有企事业单位每周实行5天工作制(周六周是休息日),正常工作日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出8个小时,如超出的加班小时必需额外支付加班费,同时法律还规定,正常工作日的加班费必需按正常工作中工资的1.5倍计算,休息日要按2倍计算,法定节日如需加班则要按3倍来计算!因此现在大多数企业的加班费计算都大相径庭(也有个别黑心企业是按当地的小时加班费来支付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本底薪/月工作日/天工作小时)1.5倍=正常工作日加班费
(基本底薪/月工作日/天工作小时)2倍=休息日(周六周日)加班费
楼主底薪1000元,则每小时加班费计算如下:
正常工作日加班费=(1000/20.92/8)1.5=8.692715(元/小时)
休息日加班费=(1000/20.92/8)2=11.95029(元/小时)
法定日加班费=(1000/20.92/8)3=17.92543(元/小时)
上边计算公式的所用到的系数20.92是指:(一年365天-法定节日11天)/12个月=月工作日20.92天!
加班工资具体怎么计算的?
新劳动法规定,月工作时间是20.83,月月计薪天数是21.75,那么节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到底是月工资/20.833,还是月工资/21.753呢?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日)=天
月工作日:天÷12月=20.83天/月
2、月计薪天数,这个与计时工资的算法密切相关。为什么他不是20.83呢?因为规定,在法定日(就是现在的清明中秋端午十一和春节)工作单位也是要给劳动者发工资的!所以,其计算方法来源是: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这个104仅仅是休息日,因为休息日劳动者休息,工作单位不发工资。
3.日工作时间、周均工作时间:
新《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150%的工资;
休息日安排加班而没有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
法定节日安排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
如何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准?
按新劳动法,具体计算公式是:
用月工资总额除以月计薪天数或小时数得出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
所以,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节日加班工资应该是:月工资/21.753这样!
按照劳动部门的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时,日骇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今年长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分别为:
法定节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
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以金华市市区工资标准980元/月为例:
法定节日加班工资=980÷21.75×300%=135.17元
10天期加班工资=135元×4+90元×6=1080元。
如何计算职工的加班费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超出了标准工作时间,或者休息日、法定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都视为加班。按照《劳动法》规定,凡是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的,不管该单位是实行计时工资制度还是计件工资制度,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也有一些不视为加班或者加班可以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比如休息日加班安排了补休的,劳动者没有完成工作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的,或者采用不定时制度的用人单位的高层人员加班(须经门批准)。 随着《劳动法》的普及,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须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这种观念也来也深入民心。但是,在以何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准,以及如何计算的问题上,一些朋友就不是很清楚了,下面谈谈如何正确计算加班费。 一、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例1:劳动合同约定你的基本工资是1200元,岗位工资为500元,技术津贴为1000元,则你的标准工资是2700元(1200+500+1000),而不是1200元,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仅仅以基本工资作为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基数,这显然是错误的,是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例2:你的基本工资是2000元/月,奖金为400元/月,技术津贴为800元/月,则你的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3200元/月(2000+400+800),而不是2000元/月,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仅仅以基本工资作为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基数,这显然也是错误的,是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进行折算。例如在例2中按照加班费的计算基数3200元/月计算,则你每日的工资152.96元(3200/20.92),每小时的平均工资是19.12元(152.96/8).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工资标准为基数。 二、如何计算不同情况下的加班费? 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
周末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一)安排劳动骇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2、计算方法根据劳动和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执行:
法定公休日加班工资=日工资×200%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一天加班工资为:2000÷21.75×2=184元
3、公司没签劳动合同,本身属于违法行为,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没签劳动合同,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到法律保护,你索取加班工资完全合理合法,可以理直气壮,倒是单位理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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