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性认识是人类对客观世界直接作用于感官系统,获得的反映事物个别具体特征的认识形式。感性认识主要包括以下形式:
感性认识形式不包括:抽象概括
感觉:对事物个别具体性质的直接反映。例如,看到花的颜色。 知觉:对事物整体形象的直接反映。例如,看到一辆车的形状。 表象:根据过去感性认识在头脑中留下来的印象,再现事物形象的认识形式。例如,回忆一座山的样子。
感性认识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具体形象性,而抽象概括正是与这一特点相违背的。抽象概括是通过抽取共同本质,舍弃具体个别差异,形成一般概念和规律的认识形式。例如,从无数的花中抽象出“花”的一般概念,就是抽象概括的过程。
抽象概括属于理性认识范畴,是一种间接的、本质的反映形式。它以概括、推理、逻辑思维等方式进行,不直接依靠感官的参与。因此,感性认识形式不包括抽象概括。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区别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人类认识世界的两种基本形式,具有以下区别:
对象:感性认识的对象是具体的事物,而理性认识的对象是事物的一般本质和规律。 形式:感性认识的形式是具体形象性的,而理性认识的形式是抽象概括性的。 方式:感性认识通过感官直接作用于事物,而理性认识通过逻辑思维、概念、判断等方式间接地反映事物。 作用:感性认识在认识过程中提供具体感性的材料,而理性认识在认识过程中整理、加工感性材料,形成概念、规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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