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天津市金融局”)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23年正式成立的省级金融监管机构,主要负责天津市金融体系的监管和服务工作。作为天津金融事业发展的“定海神针”,天津市金融局的成立意义重大,标志着天津市金融监管工作迈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天津市金融监管新篇章: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闪耀登场
监管责任重大,护航天津金融平稳健康发展
天津市金融局的监管职责涵盖了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行业,以及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肩负着维护金融稳定、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使命,天津市金融局将以新时代金融监管理念为指导,坚持守正创新、统筹发展、风险为本的原则,全面提升金融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天津金融体系安全稳健运行。
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天津高质量发展
天津市金融局不仅是金融监管机构,也是金融发展的服务者。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导向,天津市金融局将积极推动金融资源向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倾斜,大力支持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和天津市重点产业发展,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同时,天津市金融局还将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的沟通协作,形成金融监管与金融发展的良好生态。
国际视野开阔,打造天津金融新高地
放眼国际,天津市金融局将着眼于天津市开放型经济特点,全面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大局,积极与国际金融组织、海外监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主动借鉴国外先进的金融监管经验和做法。同时,天津市金融局将积极支持天津金融机构“走出去”,拓展跨境金融业务,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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