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申请人持有EP准证期间,月薪申报超过6000新,配偶及未满21周岁子女可以申请持有家属签证(DP);
申请人持有EP准证期间,月薪申报超过12000新,父母可以申请持有长期探访签证(LTVP);
EP申请PR时,申请人配偶及未满21周岁子女可以作为附属申请人一同提交PR申请;
父母以及年满21周岁子女不可以一同申请PR,但是父母可以申请有效期为5年的长期探访签证(LTV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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