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安全施工协议书:保障建筑工地安全
为确保建筑工地施工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施工现场秩序,保护施工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安全施工协议书。
协议当事人
甲方:施工单位 乙方:监理单位
协议内容
1. 安全管理责任
甲方作为施工单位,负责制定和实施项目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指导作业人员遵守安全规定。
2. 安全教育和培训
甲方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
3. 安全检查和监督
乙方作为监理单位,负责对甲方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4. 安全设施配备
甲方负责根据施工需要,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灭火器等。
5. 特种作业管理
甲方对高空作业、吊装作业、电焊作业等特种作业,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并按照有关规定操作。
6. 事故报告和处理
发生安全事故时,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报告,并采取措施抢救伤员、保护现场。乙方应配合甲方调查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7. 奖励和处罚
为鼓励安全生产,对遵守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8.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终止。
附则
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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